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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銳的女兒李南央回憶鄧力群的二三事

(2006-08-22 20:31:35) 下一個
媽媽和鄧力群的舊事我第一次聽說竟然出自一個大街上買菜的老太太嘴裏。我在陝西時有一個好朋友,一年回京探親,在大街上排隊買菜,那時旦分有什麽好菜,就要排長隊。排隊等的無聊,人們就認識不認識地在一起扯閑天兒。我這個朋友很健談,跟人也是自來熟。她看到前邊的老太太很象老幹部,就問:"您是老幹部吧?"聽到人家說是,我這朋友就跟老太太搭上了茬,問:"那您認識不認識一個叫範元甄的?她也是延安老幹部,是我朋友的媽媽。"沒想到那人說:"範元甄?太知道了!延安四大美女之一嘛!她和鄧力群的風流事,在延安人人皆知。"看來不管受了革命隊伍多少年的教育,愛在背後議論人,是中國人的通病。   革命老幹部也未見得清高多少。這老太太津津有味地與我這朋友道來,直到倆人排到了菜攤兒那兒為止。回到溝兒裏,我這朋友大呼二叫地對我說:"嘿!你媽當年可夠風流的!你知道她和鄧力群有一腿子嗎?"我覺得很羞愧,也很不齒於這麽個革命老太太怎麽在大街上與一個根本不相識的年青人扯這種事,一定是神經不正常,太不可信!沒有細問。我的朋友大概也覺出我的尷尬,就沒再多說。這件事是多年後回到北京,我那位拿著一籃爛橘子去看我媽的朋友的母親--郭靜阿姨向我證實的。   1943年春延安搞搶救運動時,我爸作為特務嫌疑被關在保安處,我媽媽也在被搶救之中,鄧力群是政治研究室組織上派去搶救她的。結果沒想到幫助,幫助就睡到一起了。再後來,媽媽最好的朋友,上海的一位阿姨也談到我媽媽自己向她講過這事。那天,我媽在鄧力群的辦公窯洞裏,倆人正睡在一起,鄧的老婆來找鄧,撞見了。我媽起身穿好衣服,說了聲:"對不起"就走了。還有一次,胡喬木白天去找鄧力群辦事,鄧從窯洞裏出來,對胡說:"小範在這裏。"胡心領神會,什麽也沒說就走了。1944年6月,爸爸從保安處放出來後,胡還勸過我爸,"算了吧,你就叫他們倆好吧。"當時組織上怕他剛剛受了政治上的委屈,再碰上家庭的變故,經受不了,一再囑咐我媽此事不能告訴我爸爸。但是我爸從保安處放出的當晚我媽就對他說了。告訴我爸,她和鄧力群是真誠的愛情,她從心裏敬佩鄧,崇拜他的學識和能力。我爸起身就出了窯洞,兩人很快離了婚。我爸此後大病一場,差點叫傷寒要了命。事情鬧開了,影響越來越壞。組織上隻好出麵幹涉,把我媽下放到橋兒溝鄉去當鄉文書。鄧力群居然追到那裏,冒充丈夫,又與我媽同居了一個星期。我知道我媽和我爸離過婚,是我媽媽在文革中自己對我講的。當然沒有告訴我真正的原因,而變成了因為組織上懷疑我爸爸是特務,她也覺得他思想太右,倆人極合不來,才分手的。後經她的朋友反複作工作,方才複婚。   這是自己一輩子最後悔的大錯。我媽的這個彌天大謊,可不是我那些孩童的小把戲可以比的。複婚後,媽媽就調到爸爸所在的《解放日報》工作。   平心而論,我覺得我媽和鄧力群確實班配。我媽媽一生從來沒有服過什麽人。但是對鄧力群確實是信服的。文革後,她給鄧力群寫信,想工作。鄧力群找到黎澍,要把她安排在"曆史研究"雜誌。   梨澍伯伯是爸爸的摯友,文革中也深受我媽揭發之害,當然不要。鄧力群似乎也沒有辦法。83年,我媽媽去上海,見到她早年武漢演出隊好友,非常動感情地談起與鄧力群的那一段情。她仰在藤椅上,旁邊放了一盆涼水,邊談邊不斷地用涼毛巾搭在額頭上,激動地難以自已。89年馬列學院50周年紀念集會,二人見麵坐在一起談笑風聲。周圍很有人看不下去。我真是覺得共產黨多管閑事,剝奪了倆人的婚姻自由,造成了我媽一生的悔恨。我爸也因這倒黴的複婚而吃盡了苦頭。我和我出生於幹部家庭的好友談起此事,大家都觀點一致,甭管好人壞人,兩個一丘之貉如果在一起自己覺得合適幸福,別人管得著嗎?我曾直言不諱地把此觀點告訴了我爸。我爸爸說,"那怎麽可以。這樣亂搞不是生活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黨當然要幹涉。你也別說風涼話,要不是和你媽複婚,也不會有你。"我大笑:"也就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同意你和我媽的複婚。而不遺憾我媽和鄧力群沒成。"   當年,為了他們的問題,一個月內組織開了五次批判會。田家英在會上說:"你們算什麽愛情,是打遊擊嘛!"我媽曾說主席的秘書中隻有喬木是正人君子。這恐怕和當年陳(伯達),田(家英),胡(喬木)三人對她的態度和評價有直接的關係。她對田家英最恨。廬山出事後,田家英給爸爸打電話,我媽媽立即告訴了組織,家裏的電話因此被撤去。我媽受批判後,名聲很壞,沒有人理她。是她主動表示願意和我爸複婚的。複婚時,曾親手用極工整的蠅頭小楷抄寫了楊尚昆代表組織對批判大會的總結。   這份結論認為雙方都有責任,主要責任在鄧力群。我媽媽那時因我爸的問題受牽連,加上她自己也有"自由言論",受到組織審查。鄧力群是代表黨組織審查我媽媽,幫助我媽的,而且自己已有妻子、兒女。卻將被審查人招至自己的窯洞,談話至深夜,及至同居,實在是太虛偽,太惡劣了。   楊尚昆的結論裏對鄧力群有這樣的評語:"第一,思想上最尖銳的是狂妄的個人主義。個人主義發展到狂妄的程度。結果已是公然與黨對抗。這個狂妄的個人主義有它的幾個組成的因素:一個是自恃有八年的黨齡。其實八年中在黨內沒有得到什麽鍛煉,小資產階級劣根性保持至今沒有動。沒有經過群眾的鍛煉,在延安的工作與生活是脫離群眾的。再加中了相當深的教條主義的毒,這就是給那個狂妄的個人主義以一身漂亮的外衣。掩蓋住了劣根性。並且增加了狂妄性。能夠說出一套,聽起來很好聽,但是言行不符。再加上在黨內受器重,有了地位,領導別人,就發展了'不平凡'特殊化的思想。整風過程中領導人家整風,自己的反省很不夠。反而以為能夠幫助人家整風,更增加了自己的包袱,以為自己不錯。因為思想裏有這一套,就自己特殊化起來,可以不管一切輿論,背著錯誤走。象這樣下去,一定會向黨鬧獨立性*吇菇慘喚材芰Φ奈侍狻*他究竟有沒有能力?什麽性質的能力?能力是有,是搬弄教條,概念的能力,是與群眾運動脫離的。表現於整理材料,在概念中兜圈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還沒見過。不踏實,脫離群眾,浮在上麵,談空話的時候多,經常有些教條在內。"這些話,時隔半個世紀,聽起來還是令人拍案叫絕。   說的就是活脫脫現在的鄧力群。不過這個人發展的已經不止是教條的問題他其實就沒有信過什麽共產黨的教條,他當初對我媽的作法早就證明了這一點。這人是一貫以革命的名義,行一己的私利;口頭上冠冕堂皇,肚子裏男盜女娼。就連我媽最好的朋友都說,你媽要是跟鄧力群結了婚,兩個人對黨的損害可就更大了。   我爸79年解放後,我媽其實是高興的。她曾悄悄地對我小舅說:"聽說李銳要放出來了。"小舅說他感到我媽的興奮和萌生出的複婚的希望。我爸本人也確曾認真地考慮過跟媽媽複婚的事,問我的意見,我說:"你要是想多活幾年,想有個幸福的晚年,就堅決不能複婚。媽媽是永不會改變的,那種惡夢似的生活不能再過了。"   這話後來證明確確實實是不錯的。看到我爸不但沒有複婚,連看都沒去看她。她自己文革後實際一直被掛起來,沒有正式工作。可老頭子已到退休年齡,又在陳雲的提名下進了中組部,並升格至中央委員,這是一些人始料不及的。我媽更是切齒痛恨,這口氣如何咽得下。她到處揚言不把李銳弄下來誓不罷休。她的突破口選了大鬧生活費。   當年離婚判決時,我爸爸為了安心,每月給我們每個孩子每人20元的生活費(當時的社會標準,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費是15元。我媽的工資是197元,我爸隻發120元的生活費,給孩子的錢占了一半。)文革開始,我媽受到機關很大的壓力,就讓我們孩子寫信,告訴水電部不再要爸爸的生活費了。這筆錢,水電部並沒有發給我爸,而是扣下了。我爸平反放出後,一貧如洗。因是文革前的冤假錯案,按政策不補工資。水電部為了幫助我爸爸重新安家,就按當時停發給孩子的生活費的數額補給我爸一筆7千元左右的安家費。我媽就以此為借口,大鬧不休,到處告我爸侵吞孩子的生活費。   後來水電部又按同樣數額補給她一筆錢,她就是不要,以示她不是要錢,而是要讓人知道李銳其人的“品性惡劣”。足見把我爸發配北大荒,大別山,及至秦城8年都沒能解她心頭之恨。一定要讓他分文不獲,不能過一天好日子方才為快。這種狠,這種毒,讓人膽戰心驚。可見人們說我媽要是江青,會比江青還江青是沒有冤枉她。   我媽的鬧是有效果的。那時的水電部長,經年的不倒翁,就因為我爸在三峽和水利方針上一貫與她意見相左,我媽的告狀信,自然是個打擊我爸的有力武器。她還寫信給鄧潁超,宋任窮,於若木。鄧力群也正對我爸仇恨之極,向陳雲告我爸爸的狀。這次我媽和鄧力群不知是不謀而合還是事前達有默契,反正是又一次心心相映。據說陳雲在我媽的信上批了,"既然這麽多人反對,看來李銳不適於再呆在組織部。"不過他們大概沒有想到,我爸這人並不是一個看重官位的人。他要的是能夠做事。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做事,也就根本無興趣留在官位上,他自己已經提出年齡過線,要求退下來。老頭子下來後,勤奮著書,成為在國內和世界上極具權威的研究毛澤東的專家學者。對三峽的論著也成為權威性的參考資料。他的《廬山會議實錄》等著作,成為曆久不衰的暢銷書,社會影響極廣。在年輕一代人中更是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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