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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戰爭與和平貫穿於人類曆史,是古今中外學人探索的永恒話題。

  發生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社會史上最為慘烈的一次戰爭。其參戰國家之廣、卷入人口之多、人類生命財產損失之巨,都堪稱世界戰爭之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已經60年了,世界各國人民從各自的曆史文化背景出發,對這場戰爭的經驗教訓進行過深入研究和理性反省,以探尋從根本上製止戰爭,實現人類持久和平。

  在反法西斯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人類社會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但也贏得了和平、進步和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對人類曆史進程產生了多方麵的、深遠的重大影響。

  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社會正義戰勝邪惡,光明戰勝黑暗,文明戰勝野蠻,進步戰勝反動的一場世界範圍內的反法西斯戰爭,它結束了20世紀前半期的戰爭與動蕩,開啟了戰後“和平與發展”的新時代。

  由第二次世界大戰直接催生的以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為宗旨和目標的全球性國際組織――聯合國,充分反映了曆經兩次世界大戰後人類追求和平發展的共同願望。

  第二次世界大戰使當代人在戰爭觀念上發生了曆史性的巨變,並促進了人類在戰爭與和平理念上的創新和實踐。偉大的抗日戰爭為中華民族獲得徹底的獨立解放奠定了基礎,也為人類社會的持久和平做出了貢獻。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在對外關係中所實踐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以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為核心“和平發展”的新安全觀,逐漸為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和人民所接受和認同,從而極大地推進、維護了戰後世界的和平進程。

  第二次世界大戰改變了世界和平與戰爭的力量對比。第二次世界大戰摧毀了法西斯軍國主義勢力,使法西斯軍隊和政治體係在戰爭中遭到毀滅性打擊。與此同時,戰後世界的和平力量迅速增長,從根本上改變了近代以來世界戰爭力量超過和平力量的狀況,從而有力地打擊了帝國主義戰爭勢力,大大減少了世界大戰的可能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迄今為止的半個多世紀裏,人類總體上保持了相對和平的局麵。

  “和平與發展”成為當今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步入21世紀,人類“和平與發展”的願望和呼聲更為強烈。從事“二戰”史研究的學者們立足“戰爭與和平”這一主題,在探討遏製侵略戰爭曆史經驗的同時,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反法西斯同盟國家進行國際合作與共同維護世界和平等重大課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2005年,世界各地隆重舉行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紀念活動,由重慶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與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主辦、史迪威研究中心和中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史研究會承辦、於重慶召開的“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紀念・學術研討會”,則是其中具有特殊意義的一項重要活動。

  這裏奉獻給大家的就是此次學術研討會的成果――《第二次世界大戰與人類持久和平》,這是學者們對“戰爭與和平”這一人類社會永恒話題的又一次有益探討。相信該論文集的出版發行將有助於人們溫“故”而知“今”,對更好地思考與探索解決當代的戰爭與和平問題,以及構建和平、和諧、共同發展與繁榮的新世紀、新世界,有所裨益。

  謝先輝

  2006年8月

  “1標§”一、第二次世界大戰與戰後和平

  楊和平

  戰爭與和平是人類階級社會的主旋律。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曆史上最慘烈的總體戰爭”,是“戰爭無限化趨勢的頂峰”,是對和平的最極至的破壞。也許正是這種“極至”,它成了戰爭與和平曆史運動的一個坐標,戰後和平的方方麵麵無不關涉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參照”。

  一、《巴黎非戰公約》的價值認同

  從國際法上講,戰爭主要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敵對國家,以擊敗對方並使對方接受自己的和平條件為目的,以武力推行國家政策引起的武裝衝突和由此產生的法律狀態。傳統國際法曆來把戰爭看作是推行國家政策、解決國際爭端的合法手段,認為“訴諸戰爭權”是主權國家不容置疑的絕對權利。不問戰爭的性質和目的是否正義,隻要不違反當時戰爭法規定的作戰手段和方法,就不予譴責和禁止。進入20世紀,這種傳統觀念被逐步否定,戰爭在國際法上的地位發生了很大變化。

  1899年和1907年的《國際爭端和平解決公約》第一次對以戰爭解決國際爭端的所謂“絕對權利”施加了一些限製,要求各國對國際爭端應盡量用和平方法解決。1907年的《限製用兵索取契約債務公約》明確規定不能使用武力、戰爭方法索債,進一步在用兵索取債務這個具體範圍裏對“戰爭權利”作了直接限製。一戰後的《國際聯盟盟約》提出,“締約各國,為增進國際間合作並保持其和平與安全起見,特允承受不從事戰爭之義務。”“聯盟會員國約定倘聯盟會員國間發生爭議,勢將決裂者,當將此事提交仲裁或依司法解決,或交行政院審查。……非俟仲裁員裁決或法庭判決或行政院報告後三個月屆滿以前,不得從事戰爭。”這裏要求締約國承擔不從事戰爭的義務已經反映出了廢棄戰爭的思想和主張,但三個月期限的設定表明,它依然僅僅屬於對“戰爭權”的限製。1928年8月27日訂立的《關於廢棄戰爭作為國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條約》(簡稱《巴黎非戰公約》)禁止了用戰爭作為推行國家政策的手段,作為國際法的淵源,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否定了“戰爭權”的合法性。自此,它也就成了製止侵略戰爭的一個很重要的法律依據。盡管這一表述比國聯盟約的第12條更為激進,但國聯給予了真誠的熱烈歡迎。1932年3月11日,國聯在對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作出反應時通過了一個決議,“不承認通過違反《國聯盟約》或《非戰公約》的方式所產生的任何情勢、條約或協定,是國聯各成員國義不容辭的責任。”曆史的遺憾在於,這樣一個明確宣布戰爭為非法的國際公約並沒有能夠製止戰爭。《非戰公略》簽訂後3年,“九一八事變”,日本挑起了侵華戰爭;7年後,法西斯意大利發動了侵阿(比西尼亞)戰爭;11年後,納粹德國又發動了歐洲戰爭,三個法西斯國家最終把侵略戰火燒遍全球,使人類社會經曆了一場比簽訂《巴黎非戰公約》之前更為慘烈的劫難。然而令人欣慰的是,人類經曆這一“慘烈的劫難”的洗禮之後,對《非戰公約》的價值認同增加了。

  1945年5月8日德國投降、9月2日日本投降,標誌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戰事的結束。戰後的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是對法西斯反攻的繼續。作為起訴方的戰勝國要做的就是,找出有力的證據來說明自身行為的正當性以及對方的罪惡不可饒恕。於是,《巴黎非戰公約》成為了戰勝國審判戰犯的尚方寶劍。起訴方代表都無一例外地求助了《非戰公約》對戰爭合法性的否定。從審判的整個過程看,正是由於《非戰公約》的事先存在以及戰勝國的引用,才保證了審判的有法可依、有理為據。《非戰公約》在審判、懲辦戰犯過程中的貢獻可謂功不可沒,它本身也憑借對戰犯的審判而重新獲得了價值認同,真正確立了自己在國際法發展序列中的地位――戰爭是否合法的分水嶺。

  從國際法上講,《非戰公約》既是對以往限製戰爭國際法的總結和概括,更是在它們基礎上的提升與飛躍。國際法對戰爭的價值取向由此而改變。“巴黎公約的訂立標誌著國際法上的一個根本改變,並且消除了反對承認國際法為一個法律體係的主要理由。在公約訂立之前,國際法作為一個法律體係的主要缺點並不在於缺少一個國際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而在於承認戰爭為一個正常的法律製度。巴黎公約改變了國際法的這一情況。”更為重要的是,雖然在簽訂時有著種種的不足,但它卻有著罕見的普遍性和永久性。它的普遍性不僅在於公約本身得到了廣泛的批準,還在於“它是以締約各國人民的名義鄭重宣告的。這意味著公約所宣布的內容是一項公認的國際法基本原則,違反這項原則是反對各國人民的亦即反人類的罪行。”它的永久性在於作為一個國際性的法律文件,並未規定期限。它之所以產生,深層的根源和基礎在於人類的良知與理性,隻要良知和理性不至於泯滅,它就有存在的依憑和保障。

  正是由於《非戰公約》的這些特點,在清算法西斯罪惡的時候,在曆史需要的時候,它終於顯示出了自己的威力。此後的《聯合國憲章》、1970年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宣言》(簡稱《國際法原則宣言》)1974年的《關於侵略定義的決議》等一係列國際立法,都能找到《非戰公約》的影子。著名的國際法學者勞特派特評價說:“巴黎公約是兩個最重要的國際法條約之一……巴黎公約在其性質和目的上是永久的,並且代表著國際社會的法律結構的一個根本改變,它應被視為國際法體係的基石之一。”《巴黎非戰公約》成了戰後國際法以及它所維護的世界和平的基石,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促動因素,就是它當初沒有能夠阻止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強烈震蕩,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喚醒了人們對這一《非戰公約》的價值認同。《非戰公約》也因此成為戰後和平的法律前提。

  二、聯合國與世界和平

  相對於世界和平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戰留給人類的最大遺產可能就是聯合國了。聯合國實際上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打”出來的。

  人類在經曆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慘烈災難之後,不到20年,又陷入了一場新的更大規模的戰爭旋渦。戰爭開始後不久,愛好和平的人們就在思謀著建立一個有效的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國際組織。1939年11月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委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宣言》,首次提出在“此次東亞與西歐戰事結束之時,誠能產生一種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體安全組織,則人類和平共存之光明,庶幾隨戰爭之終結而開始”,並呼籲“世界一切愛好和平的力量,皆為此一崇高目的,即建立一有效的集體安全組織而努力。”

  1941年8月14日,英、美兩國首腦共同簽署《大西洋憲章》,提出了建立“廣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製度”的希望。1942年1月1日,對德、日、意宣戰的26個為對抗共同敵人的聯合國家,在華盛頓簽署《聯合國家共同宣言》,強烈地反映了要求建立戰後新製度的善良願望。

  1943年10月30日,中、蘇、美、英四國外長在莫斯科會議上發表了《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莫斯科宣言》)確定了戰後建立普遍安全組織的共同方針和基本原則。宣言聲明:“承認有必要在盡速可行的日期,根據一切愛好和平國家主權平等的原則,建立一個普遍性的國際組織,所有這些國家不論大小,均得加入為會員國,以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莫斯科宣言》實際上是準備建立聯合國的第一個步驟。1944年8月21日至同年10月17日,美、蘇、英三國和中、美、英三國分別在美國敦巴頓橡樹園舉行會議,根據《莫斯科宣言》的精神,草擬了戰後國際組織的章程,並一致通過了“關於建立普遍性國際組織的建議案”,並建議國際組織命名為“聯合國”。在建議案中,規定了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各個機構的組成和職權,還規劃出了聯合國憲章的基本輪廓,為聯合國的成立起了重要作用,隻是有關安全理事會的表決程序問題沒有得到完全解決。為此,1945年2月,蘇、美、英三國首腦在克裏米亞開會,簽訂了《雅爾塔協定》,並就上述表決程序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形成了“大國否決權”方案。會議同時決定由中、蘇、美、英四國發起,邀請在《聯合國家宣言》中簽字的國家,在舊金山舉行製憲會議。

  1945年4月25日,製憲會議在舊金山召開。參加會議的有50個國家。與會代表討論了敦巴頓橡樹園會議製定的方案、雅爾塔協定以及各國政府提出的修正案,經過兩個月的激烈討論,終於在1945年6月25日一致通過了《聯合國憲章》。1945年10月24日,經中、蘇、美、英、法和其他多數簽字國交存批準書,憲章開始生效,聯合國宣布正式成立。

  聯合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建立起來的,也是在總結國際聯盟沒有能夠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的失敗教訓的基礎上建立的。從某種程度上講,正是由於國際聯盟的失敗,才鑄就了聯合國的成功。

  聯合國相對於國際聯盟而言,有著明顯的繼承性。無論是成功的探索,還是失敗的教訓,國際聯盟給聯合國留下了豐厚的曆史遺產。正是由於對國際聯盟的超越,聯合國才避免了國際聯盟在維護和平方麵的諸多尷尬。

  1946年4月,國聯舉行最後一屆大會。自起草國聯盟約以來一直積極參與國際聯盟工作的英國人賽西爾斷言,“創立它和參加它工作的那些人的努力沒有白費,沒有這些努力,這個新的世界組織就不能建立起來。”在新創的聯合國中,“一切明確的國聯職權都以這個形式或那個形式複活了;就所有新的機構來說,它們都有回溯到它們前身的經曆的不斷的線索。”“每個組織以這個形式或那個形式吸收了國聯相應機關的職能、計劃、案卷,並且在許多情況下吸收了國聯機關的工作人員。大多數新機構由於在重建時具有比較遠大的眼光和由於美國加入而增加的信心、主動性和資源,因而能以國聯的事業所沒有達到的規模開始它們的事業。但是連續性仍然沒有中斷。”

  在製定《聯合國憲章》的整個過程中,國聯盟約和國聯的活動一直是主要的參考和借鑒。聯合國的框架結構均可上溯到國聯並找到線索。聯合國的大會、安理會和秘書處與國聯大會、行政院和常設秘書處在形式、職能、性質等方麵有不少相似與相同之處。聯合國的托管理事會是從國聯的委任統治製度和常設委任統治委員會演變和發展而來的,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在形式、職權和目的上,都受到了國聯布魯斯委員會在1939年8月大戰爆發前提出的要成立一個新的對國聯全體行使有效權力的中央經濟和社會問題委員會的建議的啟示。

  聯合國國際法院更是對國聯常設國際法院的直接繼承。常設國際法院的主席薩爾瓦多的格雷羅博士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主席。

  他特別強調,“新的法院在一切本質方麵是舊的法院的繼續;什麽東西也不能奪去國聯創立第一個國際法院的榮譽,而這個法院具有創立這件事所包含的法學領域的一切進步。”《聯合國憲章》規定,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應依所附規約執行其職務。該項規約係以國際常設法院之規約為依據,並為本憲章之構成部分。”

  在舊金山製憲會議上,爭論最為激烈的是否決權問題。中美英蘇四國曾發表了一個聯合聲明,為設立否決權而辯解。聲明中詳細列舉了國聯行政院作出決議的程序條文,並說雅爾塔公式並沒有給予常任理事國以新的否決權,因為這種權利是國聯行政院的常任委員一直就享有的,建議中的安理會表決方式“將使安理會的活動比在國聯那種全體一致規則的情形下少受些阻撓。”由此也可以看出,《聯合國憲章》與《國際聯盟盟約》之間存在明顯的繼承關係。

  聯合國的核心宗旨同樣是維護世界和平。在總結國際聯盟失敗教訓基礎上的創造,使其在規範世界秩序、維護世界和平方麵更趨完善。如憲章第2條中說明“本組織及其會員國應遵行”的原則時特別規定,“本組織在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必要範圍內,應保證非會員國遵行上述原則。”由於現在的聯合國會員國幾乎包括了世界上所有已經獨立的國家,這項規定似乎已經失去了意義。然而,它在法律上卻是一項公認的規則的例外。按照條約法,條約對於第三國既不給予權利,也不設定義務,而憲章卻在維持和平與安全方麵使非會員國承擔了義務。又比如憲章第103條規定,“聯合國會員國在本憲章下之義務與其依任何其他國際協定所負之義務有衝突時,其在本憲章下之義務應居優先。”也就是“憲章優先原則”。這一規定表明,憲章又構成了一般公認的國際法規則的例外。按照條約法,後條約優於先條約是一個在一般情況下的通則,而這條規定卻確定了憲章的優先地位,使憲章規定的義務優於會員國締結大的任何其他國際協定規定的義務。

  諸如此類的“優先”規定體現了聯合國對“維護世界和平”這一主要矛盾的把握以及維護國際和平的決心。

  在此基礎上,半個多世紀以來的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難以數計的決議,其中相當一部分都是為了維護國際和平的決議。由於聯合國本身的一般性普遍性國際組織的特征使得這些決議往往具有“造法性條約”的特征。比如1965年通過的《關於各國內政不容幹涉及其獨立與主權之保護宣言》,1970年通過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簡稱《國際法原則宣言》)1974年通過的《關於侵略定義的決議》等。《聯合國憲章》以及這些原則對於戰後世界和平的維護,可以說是根本的保障。

  當然,還應該看到,聯合國除了本身更多地維護世界政治秩序外,維護戰後世界經濟秩序的一些組織,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複興開發銀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即世界貿易組織)等,都是與聯合國發生特殊關係的專門性國際組織,屬於聯合國的專門機構,是“聯合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說戰後世界和平的維護,這些經濟組織所規範的經濟秩序同樣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正是它們,促進了世界經濟的相對穩定和自由發展。而戰後的和平也很大程度上得益於這種經濟的相對穩定與發展。

  三、“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國際社會是由眾多的主權國家集合而成的,各國之間難免會發生矛盾,出現爭端。但是,國際社會中,各個主權國家相互之間是平等的,各自是獨立的,彼此之間不存在隸屬或管轄關係,因此,國際社會中不存在也不應該存在超國家的權力機關來製定法律、執行法律以維持國際社會的正常秩序。那麽,國際社會中出現的爭端怎樣解決呢?

  “和平”。這是戰後和平的重要支撐。

  和平解決爭端,曆來就被認為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種極為重要的措施。19世紀即已提出諸如談判、斡旋、調停、仲裁之類的國際爭端和平解決方式,1907年第二次海牙會議製訂了《國際爭端和平解決公約》,1928年國際聯盟大會通過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總決議書》。在《聯合國憲章》中,“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更是一項基本原則。

  憲章第2條第(3)項規定,所有會員國應該用和平的方法以不使國際和平與安全以及正義遭受危險的方式,解決它們的國際爭端。不僅如此,憲章還規定安全理事會負有促進國際爭端和平解決的責任,如當這種爭端已構成一國對另一國的侵略行為時,安全理事會還有采取行動加以製止的權力,以促使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重獲可能。1949年聯合國大會根據國聯的《總決議書》修訂而成了《日內瓦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總議定書》(1950年生效)這些條約和規定,從國際法的意義上為戰後世界解決國際爭端、維護和平秩序作出了重要貢獻。

  按照《聯合國憲章》第33條的規定,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方法主要是指談判、調查、調停、和解、仲裁、司法解決等,主要歸屬於政治解決和司法解決兩大類。這些方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已經存在,也有過成功實踐的先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這些經過實踐的有效方法被《聯合國憲章》做了更完整的國際法意義上的規範,使得它們更加切實有效。戰後世界,這些方法得到了維護和張揚,甚至還有更具創造性的完善。比如,現在,“協商”已經與談判一道成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最主要的政治方法了。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通過國際組織解決爭端。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的一個新的內容,主要包括通過聯合國、通過區域組織以及區域辦法解決國際爭端兩大方麵。鑒於世界大戰的戰禍和國際聯盟失敗的教訓,第二次世界大戰“打”出來的聯合國組織,對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從原則規定到具體做法上,都作了比較詳盡的規定。

  比如,“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為聯合國一大宗旨;“各會員國應以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避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及正義”和“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是聯合國組織及其會員國必須遵守的重要原則。以這些原則為基礎,聯合國組織除國際法院對於法律性質的爭端可以依照司法程序和法律方法予以處理以外,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大會都負有重要責任。安理會對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負主要責任,因此它也是聯合國解決重大國際爭端的主要機構,它在這方麵的職權主要有調查、建議、執行行動等。安理會為了應付威脅和破壞和平以及侵略行為的嚴重爭端或情勢,可以作出對聯合國一切會員國均有拘束力的決議。為實施其決議,可采取包括斷絕經濟關係、外交關係和停止一切交通運輸等非武力措施。為製止會員國間的軍事行動,防止軍事衝突再度發生和擴大,安理會可采取“維持和平行動”,諸如派出聯合國軍事觀察團或維持和平部隊。聯合國大會是聯合國中僅次於安理會的解決國際爭端的一個主要機構。對於任何國際爭端或情勢,大會均可列入議程予以討論,而不受憲章關於爭端對國際和平的嚴重性的限製。此外,還可以召開特別會議和緊急特別會議討論特別的、緊急的問題。另外,與此相關聯的是通過區域機關或區域辦法解決國際爭端。《聯合國憲章》規定,可以通過區域機關或區域辦法來解決地區性的爭端,隻是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目前世界上常用的區域機關和區域辦法都是地理上接近的同一區域的國家用條約建立起來的。比較重要的有美洲國家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東南亞國家聯盟、歐洲聯盟和非洲統一組織等等。在一些區域性衝突中,這些區域性的組織根據條約中所規定的辦法采取積極行動,為和平解決區域性國際爭端作出了重要貢獻。

  四、有限化戰爭、戰爭的變異與和平的未來

  當然,戰後和平也隻是一個相對的和平,是相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那種無限化的總體戰爭而言的。盡管“戰爭不合法”的觀念已得到普遍認同,盡管聯合國規範了一整套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辦法和措施,盡管這些辦法和措施也確實在戰後的半個多世紀裏解決了各種各樣的衝突,化解了形形色色的矛盾。然而,正如國內法禁止殺人放火,並未能一禁止就完全消滅了殺人放火現象一樣,盡管國際法已經確認戰爭為非法,並為爭端當事國提供了和平解決爭端的方法、手段甚至場所,戰爭還是沒有能夠徹底消除。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巴勒斯坦戰爭、朝鮮戰爭、蘇伊士運河戰爭、“六五”戰爭、越南戰爭、齋月戰爭、黎巴嫩戰爭、越南入侵柬埔寨、蘇聯入侵阿富汗、馬島戰爭、兩伊戰爭、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伊拉克戰爭等,再加上沒有在此羅列的那些地區衝突,可以說,人類盡管已經有了《巴黎非戰公約》以及那麽多關於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規則和規章製度的保護,卻依然與戰爭相伴而生息。

  此外,還有大量的變異性戰爭暴力在不斷擴散。李巨廉教授對戰後出現的種種“戰爭變異”進行了歸納和總結,諸如懸在頭上的核“達摩克利斯劍”、前途難卜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核和生化武器)擴散、沒有盡頭的軍備競賽、“全民戰爭”的異化、難以控製的國際恐怖主義行動、非洲的種族衝突屠殺、洶湧的國際難民潮等。這些實際上也都是戰後和平以及未來和平的現實和潛在的危害因素。

  很顯然,和平的追求、和平的維護,關鍵並不在於是否有維護和平的國際條約和國際組織,是否有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規範和準則。戰爭與和平,有戰爭存在,就談不上和平,要真正的和平,必須根絕戰爭。

  要根絕戰爭,必須根絕戰爭的根源。這也許太理想化了。人類要完全實現廢棄戰爭、消弭戰爭的前景,不容諱言,那應當是相當遙遠的未來。但隻要有追求和平的向往存在,這就應該是人類努力的方向。

  學者們對兩次世界大戰起源的研究,已得出廣泛認同的結論:“壟斷基礎上的競爭,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以及世界的整體性這樣一些帝國主義時代的根本特征,使得20世紀存在著一再發生世界戰爭的可能性。事實上,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是這樣打起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也是這樣打起來的。就這個意義上說,兩次世界大戰的起源是相同的,即都是帝國主義的爭霸鬥爭引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一些資本主義國家仍繼續推行帝國主義政策,企圖維持其搖搖欲墜的殖民主義統治,鎮壓革命和民族解放運動,鞏固和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朝鮮戰爭、越南戰爭就是戰後帝國主義政策所導致的兩場大規模的局部戰爭,實際上也依舊是一個爭奪霸權、維護霸權的問題。霸權主義直接違背《聯合國憲章》及其他一些國際文件所規定的國際法基本原則,是威脅世界和平與穩定、導致衝突或戰爭的主要因素。冷戰時期的兩個超級大國,利用遠遠超過其他國家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四處伸手,幹涉別國內政,組織軍事集團,充當世界警察,介入地區性衝突,嚴重影響世界和平與穩定。世界上主要熱點地區的緊張局勢以及許多局部戰爭,均與兩個超級大國的插手有關。一些地區性強國,民族利己主義惡性膨脹,把本國、本民族的利益置於其他國家利益之上,試圖憑借自己相對的優勢地位,在本地區建立勢力範圍,為此不惜侵犯別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甚至發動侵略戰爭,吞並弱小國家。這種地區霸權主義雖然影響範圍有限,但是由於缺乏核均勢那樣的相互製約機製,因此往往表現得更加猖狂,更具冒險性,成為影響一個地區和平與安寧的主要根源。冷戰後的近幾年,發展問題成為世界的主要矛盾,要和平、求合作、促發展已經成為時代的主流,維護世界和平的因素在不斷增長,因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是有可能避免新的世界大戰的。但從現實情況看,在一定時期內,局部戰爭或衝突又是避免不了的,因為冷戰思維依然存在,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依然在威脅著世界的和平與穩定。霸權主義依然在不斷的威脅著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威脅著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規範和準則,威脅著世界的和平與安寧。

  和平是人類的向往。和平是時代的潮流。戰後世界的和平能否擺脫“有限化戰爭”以及種種“變異”性的戰爭暴力,能否使自己走向更加純潔,重要的可能並不在於有關廢棄戰爭、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立法,更重要的在於對這些國際法規範和準則的遵守,在於使“地球村”裏的每一個主權國家都有一種遵守國際法規範和準則的自覺意識。

  這肯定需要一個遙遠的過程,但可能隻有到了那時候,和平才是真正的,才是實在的。

  (作者單位:西華師範大學)

  “1標§”二、“二戰”期間的美國和中國:作戰紀要

  裴孝賢(Donald M。Bishop)

  我首先回顧一下當年中緬印戰區的戰略形勢,這是美國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久,我們的政治和軍事領導人劃出的一個戰區。一個簡短的摘要很難涵蓋這樣一個複雜的題目――曆史上的戰爭往往是錯綜複雜的――但我現在談的是其濃墨重彩之處。

  自從1931年日本開始入侵中國以來,美國人一直關注在中國發生的悲慘事件。盡管美國不是國聯成員國,但仍然加入了譴責日本侵占中國東北地區的國際陣營。

  1937年,日本加快了入侵的步伐,美國希望避免戰爭,因此首先選擇製裁並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1938年7月,富蘭克林・D。羅斯福總統批準通過了一個“道德禁運”法案,禁止向日本出售軍用飛機。

  1939年1月,中國收到了第一筆美國貸款。1940年9月起禁止向日本出售廢鋼和廢鐵。1941年,根據《租借法案》,中國接受了價值2600萬美元的武器援助。同一年,巴拿馬運河禁止日本船隻通行。1941年7月,美國凍結了日本資產,雙邊貿易停止。

  珍珠港事件之後,羅斯福總統對中國作出個人承諾:盡管美國決定首先集中精力擊敗德國和意大利,在那之後才會針對日本展開重大軍事行動,但美國不會放棄對中國的援助。

  如果要回憶戰爭期間同盟國領導人和各委員會所做的戰略決策(在卡薩布蘭卡、三叉戟會議、四分儀會議、魁北克、開羅、雅爾塔和其他地點)需要召開一個會議,並花費幾天時間,但是,我們可以實事求是地說,美國一直是中國最強大的支持者。

  美國的承諾有軍事考慮。中國戰場牽製了大部分日軍――超過100萬人,這些部隊無法部署到別的地方。戰爭初期,中國堪稱抗擊日軍的極佳空軍、海軍候選基地,對於最終的兩棲作戰也是如此。

  這種承諾也有社會文化方麵的考慮。美國支持中國抵抗日本的侵略是正義的要求。美國人通過許多來源對中國產生了好感,這些來源包括賽珍珠和林語堂的小說、傳教士的報告以及美國在中國的傳教士之子――亨利・盧斯出版的《時代》和《生活》雜誌。受人尊敬的中國駐美大使胡適巧妙地在美國各地為中國奔走呼號――例如1940年在家父的大學畢業典禮上。

  美國人心目中的中國形象有些浪漫化和理想化,他們忽略了這樣的現實,即蔣介石政府和中國軍隊中,無能和貪汙腐敗現象比比皆是。

  美國人評價中國時,應該考慮這一因素。

  從1941年12月至1942年4月杜利特爾空襲東京的這一段時間內,美國人得到的是接二連三的壞消息――美軍在珍珠港、威克島、菲律賓、巴丹半島的失利,以及盟軍在香港、荷屬東印度和新加坡的受挫。

  唯一的好消息來自於克萊爾・陳納德指揮的,在中國作戰的小股美國飛行隊。美國誌願航空隊的勝利使得中國仍然存在於美國戰略規劃的“地圖”中,美國的飛行員幫助勇敢的中國人麵對敵我力量懸殊的局勢,這一消息使美國人歡欣鼓舞。無疑,這有助於使羅斯福總統恪守對中國的承諾,也有助於解釋日後他支持頻繁使用空軍打擊中國戰場日軍的原因。

  在援助中國實現自己承諾的過程中,美國麵臨了某些重要的困難。於1941年12月的日軍一係列攻勢後,中國正處於一種可怕的地理和地理政治困境。

  蘇聯對日本保持中立,美國開始通過伊朗向俄國人運送大批武器、飛機、車輛和物資以幫助他們抗擊希特勒德國,卻沒有物資經蘇聯到達中國。沒有從西方和北方到達的援助。日本及其殖民地(中國東北地區、朝鮮和台灣)對來自於東方的聯係和援助進行了封鎖。中國海岸的港口全部被占領。通過閃電戰,日軍占領了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印度支那、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從東南亞進入中國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1942年5月日軍向緬甸北部進攻,切斷了中國最後一條通向外界的道路―滇緬公路(從昆明到臘戌的公路,從臘戌到仰光的鐵路)中國唯一開放的邊界就是與英屬印度(現在是巴基斯坦、印度、不丹和孟加拉國)之間的邊界。

  在橫掃緬甸後,日軍進抵印度的東大門。印度和中國之間是天險喜馬拉雅山脈。在世界最高峰上開拓陸路交通根本不可能。

  說中國與世隔絕還不能完全表達那種絕望的局麵,美國在歐洲和太平洋等其他地區無暇抽身的時局迫使它無法部署支援中國的全部資源。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各條戰線上的主要貢獻在於它的工業和經濟實力――提供了大批物資、無數的石油和汽油、成船的食品;以百萬噸計的軍火和武器、科學的應用、運輸艦和登陸艦組成的艦隊、數以千計的車輛和遮雲蔽日的機群。

  這種狀況的出現使美國人陷於對物資的依賴、對從美國到各戰區的後勤物流以及戰線後方穩定的補給的依賴(美國部隊使用物資和補給的速度達到了極致,數量上遠遠超過了任何其他國家的戰鬥人員)

  美國費盡千辛萬苦、長途跋涉將戰爭物資通過空運或海運的方式運抵卡拉奇和加爾各答。1943年,美國派出了4600名鐵路工人去操作印度鐵路上的關鍵設備,物資得以運抵印度東北部頂端的城市阿薩姆(物資從加爾各答通過混亂的、不同軌距的英國殖民地鐵路係統運抵阿薩姆需要花67天時間,而這條鐵路原來是為了將茶葉運到港口而修建的)即便如此,由於沒有海上或陸路通路,僅有少量物資可以通過喜馬拉雅山脈的空中航線運到中國。根據經驗,在這條航線上每運送一加侖汽油到中國,飛機要消耗六加侖汽油。

  在印度和中國之間開辟一條陸上運輸線的需要,使在印度的路易斯・蒙巴頓勳爵和中國戰區的約瑟夫・史迪威將軍煞費苦心地籌劃了一番。英國人想把日軍從印度邊界趕走,進攻仰光奪回緬甸。美國人希望重新打開到中國的陸路交通。

  緬甸的戰鬥使英國軍隊、英聯邦軍隊、印度軍隊和非洲殖民地的部隊聚集於該國南部戰線。美軍和在印度重新受訓的三個中國師得到了遊擊隊和山地部落的支持,形成了北方戰線。他們的進攻得到空中補給和空軍的有力支援。由於日軍緩緩地向後撤退,軍方的工程人員修築了新的利多公路,並且在公路沿線鋪設了通向中國的輸油管道和電話線。緬甸戰役開始於1943年9月,是一次艱苦的拉鋸戰。

  還要提到另一個戰略因素。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陸軍航空兵的將軍們對於現代戰爭中空軍具有決定作用的理念非常執著。不管是相信僅憑空中力量便可以擊敗地麵進攻部隊的空軍戰術學校前教官克萊爾・陳納德,還是希望美國轟炸機飛越戰場攻擊德國和日本重要經濟中心的亨利・哈普・阿諾德將軍,都是製空權的忠實信徒。這種對於空中力量的信賴將塑造未來美國空軍的力量。史迪威將軍和許多其他陸軍將領並不讚同這種製空權的觀點,這有助於我們了解美軍高層對於中緬印戰區戰略戰術所進行的爭論。

  一、現在讓我們逐一翻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美合作的篇章。

  最初的“飛虎隊”――美國誌願援華航空隊

  與日軍交戰的第一批美國飛行員此前已經在中國呆了一段時間。

  克萊爾・陳納德,一位退役的美國陸軍航空隊飛行員和教官,1937年簽約成為蔣介石的航空顧問。陳納德曾經是空軍戰術學校殲擊機係的係主任,對於空軍的使用有許多別出心裁的理論。每年在路易斯安那舉行的美國陸軍演習中,他將這些理論付諸實踐,並取得了良好效果。

  1940年和1941年,美國在戰爭中仍保持中立,陳納德開始招募一批美國退役飛行員與日軍作戰。1941年4月15日總統羅斯福簽署了一道行政命令,授權從陸軍和海軍退役的誌願者加入美國誌願援華航空隊(AVG)1941年夏天,100名飛行員和200名地勤人員從美國出發。100架裝在箱子裏的寇蒂斯“戰鷹”戰鬥機從英國轉運到中國。

  美國誌願援華航空隊在美國進行招募的同時,許多年輕的美國人加入了盟軍空軍,因為他們預計美國即將加入到全球的戰事中。急於參加戰鬥的美國年輕人前往加拿大並加入皇家加拿大空軍接受飛行訓練。由美國人組成的三個“戰鷹中隊”成員身穿英國軍隊製服參加了1940年和1941年的不列顛空戰。

  沒有飛行經驗的年輕美國人往往去講英語的加拿大或英國接受飛行訓練,而中國需要的是,接受過訓練的經驗豐富的空軍飛行員,在一個戰火中的不發達國家的窮鄉僻壤服役。按現代管理術語,我們稱陳納德在招募誌願者的過程中“思想開放”,利用了一個“慷慨的財務一攬子計劃”(高薪)和“基於戰功的獎金”製度(每摧毀一架敵機可獲得一筆報酬)來招募那些中國急需的人員。

  美國誌願援華航空隊的招募工作、前往中國的旅途以及在緬甸的培訓,花費了好幾個月的時間。“飛虎隊”的第一次戰鬥發生在珍珠港事件後第11天。許多人報道了陳納德的領導藝術和訓練態度、他對於我們現在稱為“獨特的空戰戰術”的關注、創新的預警係統(他們稱之為“警報”係統)日軍進攻在怒江河穀受阻,以及誌願援華航空隊如何提高中國人民的士氣。

  現在我們可以讓數字說話:從1941年12月18日到1942年7月4日,誌願援華航空隊擊毀了298架日機,日軍損失了大約1500名受過訓練的飛行員、機槍手、投彈手和導航員。航空隊的損失是10名飛行員,地麵上損失3人、失蹤4人。戰鬥中損失了12架飛機,地麵上損失了61架。按百分比計算,如此高的空戰勝利比率是史無前例的。

  二、插曲:杜利特爾空襲

  1942年春是盟軍在太平洋上失利和撤退的時間,實際上唯一的好消息來自中國――飛虎隊的勝利。但是,1942年4月18日,對於日本的一次直接空襲使得美國人和中國人都驚喜萬分。16架陸軍航空隊的雙引擎B-25轟炸機,在吉米・杜利特爾中校的指揮下,大膽地從“大黃蜂號”航母上起飛,轟炸了日本四個城市的目標。

  這些B-25可以從航母上起飛,但返航時卻不能降落在航母上,任務完成後他們隻能飛往中國。因為他們提前起飛了(航母特遣部隊遭遇了一艘日軍警衛艦)所以他們的燃料不夠到達最終目的地――浙江省的衢州機場。一些飛行員飛到中國後在黑暗中跳傘;其他人則迫降在地麵上。

  在到達中國的75名飛行員中,三個人死於降落過程中,八個人被日軍俘虜。剩下的所有人都被中國軍隊或遊擊隊搭救。這次對日本的首次空中打擊的實際軍事效果並不明顯,但是對於美國人和中國人心理上的激勵作用很大。杜利特爾的人員在中國各處受到了熱烈歡迎。他們的獲救預示了整個戰爭期間中國民眾采取的類似行動。

  這次空襲給日本人造成的損失微不足道,但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美國和中國的士氣得到了提升。日本將許多空軍部隊留在日本來防禦另一次進攻,而不是將他們部署在太平洋或中國。

  更重要的是,這次空襲時,日軍最高統帥部正考慮是否部署部隊進攻美國太平洋艦隊、澳大利亞或印度。從一艘航母上發動的這次空襲造成的震動和恥辱,迫使日本人選擇發動針對剩餘美國海軍力量的海上戰役。這次空襲導致日軍1942年6月4日至7日在中途島戰役的失敗,中途島戰役也許是整個太平洋戰爭期間最有決定意義的一次海戰。

  中國人為杜利特爾空襲的勝利付出了巨大犧牲。日軍駐中國的部隊殺害了數萬平民,他們曾經幫助過那些迫降在中國的美國飛行員。

  三、美國空軍駐華特遣隊

  1942年初,美國召回了退役的陳納德,並任命他為美國陸軍航空隊現役準將。誌願援華飛行隊的飛行員可以重操舊業了。有些人接受了,其他人幫助培訓最初引入的陸軍航空兵軍官來接替他們的位置,確保飛虎隊的經驗能傳承下去。

  誌願援華飛行隊三個原來的中隊成為第23戰鬥機大隊。陳納德的全部空中力量成為美國空軍駐華特遣隊。美國空軍駐華特遣隊和陳納德歸總部設在印度的美國第十航空隊指揮。

  美國空軍駐華特遣隊的任務是:防禦駝峰運輸線;尋找並攻擊日本空軍和陸軍部隊、陸軍和海軍設施,以及沿海和海岸航道中的日本艦船;攻擊印度支那、泰國、緬甸和台灣的日軍;並支援中國的軍事行動。第23戰鬥機大隊出色地發揚了早期“飛虎隊”的精神。

  四、第14航空隊

  在陳納德將軍的領導下,美國駐中國陸軍航空隊數量上逐漸和穩定的增長使其在1943年3月5日組建為第14航空隊。第14航空隊的總部設在昆明,在美國戰時的16支航空隊中是獨一無二的――創建並駐紮於戰事活躍的地區,依賴於一條空中補給線,為了一個領袖――陳納德將軍而建立。

  第14航空隊源於前美國誌願援華飛行隊,使用相同型號的飛機進行相似的戰鬥。它新的標記是一隻帶翅膀的老虎,因此第十四航空隊常被稱為“飛虎隊”。

  1943年,一些轟炸機大隊加入第14航空隊接受指揮。中美空軍混合聯隊成立,美國飛行員和在美國受訓的中國飛行員在這裏並肩戰鬥。

  1944年,第14航空隊針對日本的軍事行動的步伐加快了,但他們的行動遭到了日軍的反撲。日本人於1944年10月發動了一次大規模進攻,奪取了醴陵、衡陽和零陵的機場,侵占了美國空軍的勢力範圍。空軍曆史學家仍在對這次戰役爭論不休。這次戰役證明,沒有地麵部隊支援的空軍對可靠基地的依賴是其致命弱點。

  戰爭結束時匯總的數字可以說明一切:戰爭結束時,第14航空隊擁有20000人和1000架飛機。其四個聯隊擁有七個戰鬥機大隊,機型包括P-40、P-38、P-47和P-51;三個轟炸機大隊的機型包括B-25和B-24;兩個運輸機中隊使用的機型是C-47;一個攝影偵察中隊使用的機型是F-5;一個夜間戰鬥機中隊使用的是P-61.

  這些美國空軍在中國的作戰記錄又如何呢?從1942年7月美國空軍駐華特遣隊編隊到1945年5月底,美軍飛機擊毀了2135架日本飛機,另有773架可能被擊毀。空戰中,擊落損失比是十比一。日本商船損失估計為200多萬噸。美軍飛行員對日軍進攻的阻礙作用可通過以下數字來證明:817座橋梁被摧毀或損壞,1225個火車頭被摧毀,另有1500個被損壞,日軍損失了18888條河船。

  五、駝峰航線

  美國駐華空軍部隊的背後是喜馬拉雅山脈。在中國的每次出擊都依賴於從印度飛越喜馬拉雅山脈的空中補給線。每個人、每架飛機、每個備件、每個工具、每台無線電、每台雷達、每台推土機、每顆子彈、每加侖航空汽油以及每一聽午餐肉,要曆經長途飛行加入中國的戰爭。其他方麵――中國政府、中國軍隊和史迪威將軍在中國的部隊,都依賴於同一條供應線。

  中美兩國政府及其軍事參謀部門總是因如何分配經過駝峰運來的補給品而產生政策糾紛。在盟國策劃會議上,決定往往要經過長時間辯論才會得到批準。

  幾個組織向空運行動貢獻了自己的機組人員和飛機――中國航空公司(包括許多前誌願援華航空隊的成員)美國航空公司、美國陸軍空運隊、後來的空運司令部以及部隊運輸機和戰爭物資運輸機中隊。他們駕駛的是C-46、C-47、C-54和C-109(都是運輸機)和轉為運輸貨物和燃料的轟炸機C-87.

  1942年中期,美國陸軍航空隊和中國航空公司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僅運輸了300多噸物資到中國,但是,到同年年底,駝峰飛行員每個月運輸了大約1000噸的物資到中國。1943年這個數字達到每月3000噸。

  一份美國空軍的紀要這樣寫道:“這條航程五個小時、700英裏(合1127公裏)長的航線被飛行員視為自殺航線,充滿了變化無常的風向、季風、不可預知的湍流和地球上最危險的地形”。

  一些飛行員一天需要飛三次,他們經常感到筋疲力盡、壓力重重。

  1944年9月,威廉・特納準將接管指揮權時,特別關注安全和效率。

  噸位增加了,而事故率卻下降了。在戰爭的最後一個月,曾經參與緬甸戰役的空運和作戰物資運輸部隊可以加入飛越喜馬拉雅山脈的空運行動,72000噸的物資通過駝峰航線到達中國。

  整個戰爭期間,駝峰飛行員總共運輸了777000噸物資支援中國的抗戰,有509架飛機墜毀、81架失蹤。僅1944年1月一個月裏,每運輸1000噸物資到達中國就有3人死亡。人員方麵共有1314名機組人員死亡,345人失蹤。

  我們應該提到駝峰行動中一個重要的傳奇。美國空軍空運行動早期先遣部隊的許多人都飛越過駝峰。他們在印度和中國了解到,飛行任務僅僅是一次空運行動的一部分。高效的空運也依賴於航線、機場和地勤服務的管理。

  例如,德國人也曾試圖通過空運向圍困在斯大林格勒的馮・保盧斯的第六集團軍運送補給。他們的飛行員是勇敢的,但由於缺乏高效的地勤服務,無法運送所需數量的物資。

  1948年,盟軍尋求通過空運向柏林運輸補給,以防止它落入俄國人之手,正是特納將軍領導了這次曆史性的事件,對於他的任命,人們一點也不奇怪。

  六、馬塔角行動

  1944年6月到1945年1月,四個大隊(16個中隊)的B-29轟炸機被部署在成都地區――廣漢、邛崍、彭山、新津的機場上,這些機場是由數萬名中國勞工修建的。它們包括新成立的第20航空隊的第58轟炸機聯隊。這是實現阿諾德將軍等空軍先驅夢想的戰略空軍機群轟炸。

  “馬塔角行動”在魁北克和開羅會議上得到了批準,其戰略計劃是:在印度集結一支新型遠程B-29部隊,將滿載的轟炸機推進至成都附近的基地,在那裏加油,然後發動針對日軍的遠程攻擊。這次行動的曆史記錄強調了羅斯福總統關於在中國開展一次針對日軍的轟炸戰役的個人承諾。第20航空隊未置於中緬印戰區任何一位指揮官的指揮下(阿諾德知道史迪威和陳納德試圖使用B-29支援自己的行動)而是自動處於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指揮下。

  供應問題令人生畏。裝載物資、燃料和人員的船隻從美國出發,經過漫長和曲折的大西洋或太平洋航線到達卡拉奇或加爾各答。從印度向中國乃至日本發動攻擊之前,必須將燃料運至成都附近的機場。準備進行轟炸的B-29執行準備任務,僅攜帶燃料(每次飛行攜帶7噸燃料)飛越駝峰到達中國。為了準備一次對日本的進攻行動,就要飛越駝峰六次來運輸所需的燃料。在這些運輸任務中,飛機和人員都有損失,也減少了發動機和機身的有效使用壽命。

  第一次針對日本的空襲――一次航程為3200英裏的行動,在1944年6月14至15日的夜間進行。數字證明了任務的難度。92架飛機離開印度,但是僅有79架到達中國。75架飛機起飛,但僅有68架到達中國海岸,僅有47架攻擊了目標――八幡製鐵所。15架目測轟炸、32架靠雷達進行了轟炸。僅有一枚炸彈命中了目標。這是即將到來的困難的一次預示。

  第20轟炸機大隊繼續進攻,包括針對中國東北、台灣在內的中國的日軍目標的一些行動。隨著中緬印戰區對寇蒂斯・李梅少將的任命以及新程序――一種獨特形式的采用,提高了效率,機組人員可以發現和標記目標,投彈手和雷達操作員可以控製轟炸航線,以及高爆炸彈和燃燒彈的不同組合。但是日軍防禦的效率也提高了。

  到1944年年底,第20轟炸機大隊損失了147架轟炸機。顯然,從成都發動的針對日軍的進攻,人力、飛機和物力的代價過於昂貴,難以為繼。最後一次從成都發動的針對日軍在台灣目標的進攻開始於1945年1月15日,同年2月,轟炸機被部署到馬裏亞納群島。在那裏他們參加了其餘的對日本的空中進攻,首先使用了高度精密轟炸戰術,後來使用了低精密度進攻戰術,使日本的城市成為一片火海。

  海伍德・漢塞爾少將是指揮B-29的空軍夢想家之一,認為“馬塔角行動”在軍事行動的觀點上“並不成功”。“你不能通過駝峰航線向B-29提供足夠的物資來完成一次成功的轟炸戰役”。在馬裏亞納群島,轟炸機部隊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穿越太平洋的海上補給,此時通過多個跳島戰役,該地區的日軍已被清除。

  漢塞爾評論道,“從戰略效果的觀點”,它(馬塔角行動)“獲得了巨大的成功”,確定了轟炸機部隊接受中央戰略指揮的原則,而不是將這些部隊分配到當地的指揮官手中。在中國試行的戰術創新,使這支轟炸機部隊在戰爭的剩餘時間裏威力更大。B-29進行成功戰略轟炸的許多障礙在於飛機和發動機;許多此類問題在印度和中國得到了解決。

  戰後的研究表明,日本是被潛艇和戰略轟炸攻擊的雙重效應打敗的,前者切斷了日本的供應線,後者摧毀了它的工業能力。而“馬塔角行動”屬於後者的一部分。

  七、緬北戰役

  準備一舉奠定勝局的“馬塔角行動”的失敗,以及史迪威將軍、陳納德將軍和蔣介石之間的爭論,都源於無法將足夠的物資通過駝峰航線運抵中國,以支持具有決定意義的行動。史迪威將軍希望,重開一條通向中國的陸路交通線,這將修複戰略上的缺陷。

  作為主要目標之一,在緬甸北部進行的戰役準備是開拓一條通向中國的陸路交通線。1944年2月,史迪威將軍發起了這次戰役。在印度受訓的中國軍隊――X部隊位於攻擊戰線的右翼,代號為“掠奪者梅裏爾”的美軍第5307混成支隊位於左翼。經過幾個月的艱苦戰鬥,以規劃中的利多公路作為軸心,1944年5月,占領了緬甸密支那的機場,8月份占領了密支那城。X部隊和美軍5307混成支隊向南朝著滇緬公路上的芒育(Mongyu)進發。

  美國空軍為盟軍在緬甸的進攻提供了重要支持。部隊的運動、物資補給和支持都是通過空中進行的。1944年3月5日至11日對密支那的進攻包括了空地戰術和空地協同的重要創新。菲利浦・科克蘭指揮的第一空中突擊隊將滑翔機空投到綽號為“百老匯”的一片空降場地上,機上帶有部隊、工程人員和清理跑道的推土機。在百老匯的空降繼續進行,完全不顧最初的損失。同一天晚上,C-47和更多的滑翔機卸下了貨物,9000名士兵、50萬磅的補給品和大約1500匹騾馬。隨著部隊的推進,他們獲得了更多空投補給。

  美軍和中國的X部隊到達中國邊境時,駐紮在雲南的中國Y部隊1944年5月開始移動。他們主要的戰鬥發生在龍陵、騰衝和鬆山。

  1945年1月27日,X部隊和Y部隊勝利會師。

  八、修建史迪威公路

  利多公路從印度阿薩姆邦的利多進入緬甸,於1942年12月16日開始修建。沿著從印度到中國的這條新公路的兩側還鋪設了燃油管道和電話線。

  利多公路、燃油管道和通訊線路的多數地段穿過了緬甸荒無人煙的地區,有些地方是世界上最複雜的地勢,包括熱帶雨林,湍急的河流,河岸坡地和峽穀,原始森林覆蓋的山區和沼澤山穀。5月到10月,潮濕的季風季節大雨連綿(山地降雨量最多可達140英寸)部隊麵臨著螞蟥、瘧疾和傷寒的威脅。兩支中國部隊,即第10和第12獨立戰鬥工程團加入了美軍的工程部隊。

  從1943年10月起,劉易斯・A。皮克準將任該工程的指揮官。

  部隊將士將這條公路昵稱為“皮克之路”。皮克將軍承認,修建這條路是“美國工兵有史以來在戰時所接受的最艱巨的任務”。別人說這條路建不成時,皮克將軍說一定會建成,他說“讓暴雨、泥濘和瘧疾見鬼去吧”。他夜以繼日地幹了起來。

  在緬甸戰役進行的過程中,空中補給發揮了重要作用,第十航空隊的飛行員在粗糙的叢林跑道上降落,或者將物資空投給前進部隊。

  修路過程中,工兵們開挖了13500000立方碼的土石。挖出的土足以修建一條從上海到塔什幹的1米寬、3米高的土牆。工兵從河床中挖出了1383000立方碼的砂石來平整道路。如果將這些砂石裝到火車上,這列火車將長達687英裏。利多公路穿過了10條大河和155條小溪。共修建了700座橋梁,包括1944年12月6日在伊洛瓦底江上建成的世界上最長的浮橋(360米)

  1945年1月12日,皮克將軍率領第一支車隊離開利多前往中國昆明,車隊包括113輛車(重型卡車、吉普車和救護車)車隊於1月15日到達密支那,但是拖延到23日最後一批日軍被中美軍隊驅逐出公路沿線才離開密支那。車隊1月28日進入中國。他們受到了中國外交部長宋子文的迎接。2月4日,車隊在鞭炮聲和樂隊演奏的音樂聲中抵達昆明。雲南省省長為美國人舉行了歡迎宴會。

  在利多公路開通後的六個月中,卡車攜帶著129000噸的物資從印度駛往中國。搭載著貨物的26000輛卡車和6500輛拖車被移交給中國。在戰爭的最後兩個月裏,輸油管道每月向中國輸送300萬加侖航空燃料和汽車汽油。

  修建這條公路的最終估計成本(勞動力、材料、補給、設備、燃料和修理費用)為14891萬美元。修建利多公路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史迪威公路全長1079英裏。在修建過程中,有1133名美國人死亡。

  參與建設這項工程的人將這種損失稱為“一英裏一條人命”。

  九、迪克西軍事代表團

  在中國西南和南部,美國與蔣介石總司令領導的中華民國進行合作。這種合作是順理成章的。中華民國是中國人承認的政府,美國人從印度抵達中國,飛到我們稱為“國民黨人”控製的地區。史迪威將軍的總部設在中華民國的戰時首都重慶。

  日本入侵的是曆經數次戰亂而四分五裂的中國。與國民黨對峙的是毛澤東領導下的共產黨人。他們的戰時首都是中國西部的延安。

  抗戰期間國民黨人和共產黨人之間處於一種不穩定的合作關係,共產黨的代表常駐重慶。

  共產黨人急於贏得美國對其事業的認可和支持,而蔣介石決心阻止雙方的接觸。但是,在國共合作期間,蔣介石同意美國軍事觀察員訪問延安。

  美國陸軍觀察組,代號為“迪克西軍事代表團”,在包瑞德上校的率領下,於1944年7月22日抵達延安。觀察組包括大使館官員。包瑞德上校在延安一直逗留到1944年12月8日。少數美國人在共產黨控製區一直呆到戰爭結束。

  觀察組收集氣象資料並且向重慶報告(對第14航空隊和第20轟炸機大隊特別有用)幫助組織對被擊落美軍飛行員的營救,並且向重慶傳遞有關華北日軍的情報。毛主席提議在華北修建B-29的機場,但李梅將軍反對。新機場不能解決他所麵對的基本問題――通過駝峰航線運到中國的物資太少。

  總而言之,美軍軍事觀察員和隨行的大使館官員對於共產黨人抗日的決心印象很深,而訪問延安的新聞記者通常發出的是一篇篇閃光的報道,大多數是有關按照毛主席的理論建設中國社會,比如說沒有腐敗現象的中國。

  抗戰的勝利使得這個接觸和合作的時期戛然而止。1949年結束的共產黨和國民黨之間鬥爭的最終勝利者是毛主席的軍隊,蔣介石和國民黨退到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隨後是中國和美國之間的敵對時期。毫無疑問,戰爭這一篇章受到“本來可以這樣”或“錯失機會”的感覺的強烈影響。曆史學家將對此爭論一段時間。

  十、中國反攻

  美國陸軍史將中國的抗戰分為兩次大戰役,“中國防禦戰役”和“中國反攻戰役”。第14航空隊擊退了日軍的“一號”戰役時,中國防禦戰役宣告結束。按照曆史學家的估計,中國的反攻開始於1945年5月5日,此時中國軍隊在舞陽向日軍發動了一輪成功的進攻。

  1944年10月,史迪威將軍離開中國;史迪威在職期間,中美軍事合作因為他與蔣介石的矛盾而受到了損害,他的離職使得雙方的合作掀開了新的一頁。阿爾伯特・魏德邁將軍成為美國駐華部隊新任司令官,而10月開始的日軍進攻,使中美盟軍之間的合作迫在眉睫。

  魏德邁勸說蔣介石組建由36個師和一個中美聯合參謀部組成的一支新部隊。新的作戰指揮中心、訓練中心、後勤指揮中心和教官學校改進了中國部隊的作戰能力。3000多名美國人以教官、顧問和聯絡官的身份加入了中國軍隊。各部隊第一次裝備了無線電通訊設備。

  所有這些措施在中美之間形成了“一種新的合作精神”。

  第14航空隊現在包括轟炸機、夜間戰鬥機和偵察機,繼續摧毀日軍的空中和地麵部隊。通過駝峰航線和史迪威公路運來的補給給所有部隊提供了更多的動力。

  美軍對衝繩代價高昂的攻擊取得了進展,促使日本人改變其戰略計劃,從華南地區撤退從而對部隊進行重組。日軍撤退時,中國軍隊展開攻擊,奪取了柳州和福州。原子彈投向日本,太平洋戰爭迅速結束時,中美仍在策劃進行另一次大規模進攻――“黑金剛石行動”。

  戰爭結束時,在中國的美國軍事人員超過了60369人。其中34000多人是空軍人員,22000多人是地麵作戰人員。

  十一、解救囚禁中的美軍戰俘

  數以千計的美軍和盟軍戰俘被日軍押送到日占區的戰俘營。美軍的戰略製訂者知道,如果日本投降,美軍主力無法迅速到達這些戰俘營,並且,令人擔憂的是,有日本計劃殺害戰俘的報告傳來。戰略服務處(OSS)迅速組建了一支特遣小分隊並將他們空投到戰俘營,命令日軍看守釋放戰俘。第14和第20航空隊的遠程飛機向戰俘營空投了物資,包括食品、藥品和獲救的希望。

  日本天皇投降詔書播出後一周內,由六七個人組成的小分隊做好了準備,許多小分隊都配備了一名日本裔美國人翻譯。他們從西安起飛。“喜鵲”小組空降到北京,“鴨子”小組到達山東魏縣,“麻雀”小組到達上海,“火烈鳥”小組到達哈爾濱,“紅衣主教”小組到達沈陽(奉天)“鴿子”小組到達海南島。

  每個小組都有自己不平常的故事。下麵是其中之一。“紅衣主教”小組在沈陽機場降落時被日軍俘虜,並被關押在一家豪華旅館過夜,第二天獲得釋放。他們向1600名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荷蘭戰俘宣布了戰爭結束的消息,並且幫助他們做好回家的準備。小組還了解到,1942年駐菲律賓美軍的指揮官喬納森・溫賴特中將和1942年初在新加坡率領英軍投降的珀西瓦爾中將,都關押在沈陽以北150英裏處的另一個戰俘營裏。一個醫生和一個下士搭乘火車前往西安縣(今吉林省遼源市)去解救他們。

  經曆了三年多的非人囚禁生活後,1945年9月2日,溫賴特將軍和珀西瓦爾將軍站在美國密蘇裏號戰列艦的甲板上,見證了日本的無條件投降。麥克阿瑟將軍簽署了投降協議書以後,他把簽字筆送給了在西安縣獲救的兩位將軍。

  十二、聯盟的意義

  有關中國抗戰期間的中美合作存在許多爭議,曆史學家還為此爭論不休。對於通過駝峰航線空運來的物資的不同分配方案是否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史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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