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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領導體製

  蔡元培首先按照教授治校和歐美各國資產階級民主製的原則,對學校的領導體製進行了改革。

  蔡元培是近代中國學習西方教育的資產階級先進代表。他曾多次到歐美各國留學、考察,著重考察和研究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的政治製度和文化教育製度。他接受西方資產階級的哲學思想影響,在政治製度上,他讚成議會製和內閣製,反對專製獨裁;在學校體製上,他反對校長權力的過分集中,主張民主辦學,成為國內提倡教授治校最早的一個人。1912年由蔡元培主持起草頒行的《大學令》中,就規定了大學要建立評議會、教授會的組織,並對它的權限作了相應的規定。

  作為北大前身的京師大學堂,實行的是與封建文化專製相適應的學監製,學校設有總監督,各科有監督,他們多是封建官僚。一切校務均秉承總監督辦理,使學校如同衙門。這種專製流毒影響很深。1915年11月,北大曾根據《大學令》建立了評議會,處理學校行政事宜;但評議會原定的權限沒有得到很好實施,學校權力仍然集中在少數幾個人手裏,許多重大校務的進行,都隻由校長、學監主任和庶務主任幾個人辦理,甚至連各科學長也未能參與,形成了校長等少數人大權獨攬的局麵。這如蔡元培說:“我初到北京大學,就知道以前的辦法是,一切校務都由校長與學監主任、庶務主任少數人總理,並學長也沒有與聞的。我以為不妥,所以第一步組織評議會,給多數教授的代表議決立法方麵的事;恢複學長權限,給他們分任行政方麵的事。但校長與學長仍是少數,所以第二步組織各門教授會,由各教授與所公舉的教授會主任分任教務。將來更要組織行政會議,把教務以外的事務,均取會議製。並要按事務性質,組織各種委員會來研討各種事務。”這是他改革領導體製的出發點和設想,並逐步在北大得到實現。

  1917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學主持設立了評議會,作為全校的最高立法機構和權力機構。評議會由評議員若幹人組成。校長和各科學長為當然評議員,教授代表,這時按文、理、法、工各科的本科和預科分別推舉兩人。1919年後改為每五名教授得選評議員一人,一年改選一次;可以開會選舉,也可以在選票上寫好被選人姓名,寄給評議會,然後由評議會定期當眾開票。校長為評議會的當然議長,負責評議會的召集和主持評議會的改選事宜。評議會製定和審核學校的各種章程、條令,凡大學立法均須經評議會通過;決定學科的廢立;審核教師的學銜和學生的成績;提出學校的預決算費用,擁有很大的權力。

  1917年設立的第一屆評議會由下列人員組成:校長蔡元培,文科學長陳獨秀,理科學長夏元瑮,法科學長王建祖,工科學長溫宗禹;教授代表:文本科胡適、章士釗,文預科沈尹默、周思敬,理本科秦汾、俞同奎,理預科張大椿、胡濬濟,法本科陶履恭、黃振聲,法預科朱錫齡、韓述祖,工本科孫瑞林、陳世璋。校長為評議會議長。

  評議會設立時,曾有同學提出要有學生代表參加,蔡元培認為教職員對校務是負專責的,是時時接洽的。“若參入不接洽又不負責任的學生,必不免紛擾。沒有同意。故評議會主要由教授組成,實際上是一個教授會,因而它也是教授治校的重要體現。評議會作為全校最高審議機關,較好地體現了教授治校的精神,凡大學立法均須評議會討論通過以容納眾人意見”,具有民主討論的風氣。李書華教授後來回憶這一時期評議會工作情景時曾說:“我曾被選作過評議員,目睹開會時對於各種議案的爭辯,有時極為激烈。”

  由於蔡元培革命民主主義立場的影響,也由於他大量引進的新派人物在評議會中占有相當數量,因此這一時期北大評議會在政治上曾起過較好的進步作用。它曾多次發表過反對北洋軍閥政府的宣言,在一定時候和一定程度上支持過學生的愛國運動,並曾幾次宣布和北京政府教育部脫離關係。這些當時在校內和社會上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1917年12月,經學校評議會議決通過了各學科教授會組織法,隨後由蔡元培主持分別按學門成立教授會。當時教員分教授、講師、助教三種,除助教外均為教授會會員。教授會主任由會員誰舉,任期二年。1918年全校共成立了國文、哲學、英文、法文、德文、法律、經濟、政治、數學、化學、物理共十一個學門教授會。經過各學門教授選舉,國文門教授會主任為沈尹默,數學門教授會主任為秦汾,化學門教授會主任為俞同奎,政治門教授會主任為陶履恭,經濟(包括商業)門教授會主任為馬寅初,德文門教授會主任為顧孟餘,英文門教授會主任為胡適,物理門教授會主任為何育傑,法律門教授會主任為周家彥,哲學門教授會主任為陶履恭,法文門教授會主任為賀之才。稍後,還成立了地質門教授會,主任為何傑;中國史學門教授會,主任為康心孕。

  1919年采用分係製後,改由各係成立教授會。各係主任由教授會投票選舉,規定凡係裏有教授一人者即為主任;兩人者按期輪值,以先到者為始;三人以上互相選舉,如票數相等,校長可增投一票決定人選。教授會負責規劃本係的教學工作,如課程的設置,教科書的采擇,教授法的改良,學生選科的指導和學生成績的考核等。

  蔡元培開始時是采取加強各科學長的職責,各科的行政、教務仍分別由學長負責領導。各科都設有教務處。但按他的改革設想,是要按學校的行政、教務和事務方麵分別設立各種相關的委員會,由有關教授分別領導,統一管理。他認為:“照此辦法,學校的內部,組織完備,無論何人來任校長,都不能任意辦事。即使照德國辦法,一年換一個校長,還成問題嗎?”這就是說,要通過製度和組織的不斷完善,來保證民主製的實施和防止個人專權。

  1919年3月,學校評議會通過了文理科教務處組織法,準備成立統一的教務處。教務處由各教授會主任組成,並從中推選教務長一人,襄助校長領導全校的教學,任期一年。這個組織法原決定這一年暑假後與分係製一起實行,但恰在這時,社會上反動勢力掀起了一股攻擊北大,特別是攻擊北大文科的逆流,因而新文化運動主將、文科學長陳獨秀等人也就成了被攻擊的主要目標。在這場新舊思潮的激戰中,蔡元培挺身而出,勇敢地保護了新文化運動;但同時由於他所處的地位和環境,使他還沒有與舊勢力徹底決裂的勇氣,因而想緩和一下空氣。於是,他決定提前實行文理科教務處組織法,組織統一的教務處,這樣就在實際上取消了文科學長的職務。4月8日,蔡元培召集文理兩科各教授會主任及政治、經濟門主任會議,籌組教務處,並按組織法由各主任投票選舉,結果馬寅初當選為教務長,成為北大第一任教務長。陳獨秀這時辭去了文科學長,由學校改聘為教授。當時社會上關於陳獨秀被迫辭職的謠言紛起,對此蔡元培曾解釋說,陳獨秀雖不做文科學長,但仍然是北大的人員,這隻是屬於北太內部機構的變動。

  北大廢除學長製有一個過程。這次提前實行文理科教務處組織法,對外公開的理由,是因為理科代理學長秦汾調任教育部司長,文科學長陳獨秀也因事請假南歸,因此進行內部機構的變動,並沒有提出廢除學長製的問題。這次機構調整實際隻取消文理兩科的學長,而法科和工科的學長仍在執行職務。五四運動發生後,蔡元培於5月9日被迫出走時,就曾委托工科學長溫宗禹暫署校務。5月13日晚召開的評議會和教授會主任聯席會議,也決定推舉法科學長王建祖以及胡適、沈尹默等組成一個委員會,“襄同溫學長代行校務”。所以這時還沒有完全廢除學長製。

  1919年7月,蔡元培接受師生要求同意回校繼續任職,但因病仍滯留杭州無法立即成行,他委托蔣夢麟先行到校代辦校務。9月蔡元培返校後,向師生宣布了進一步整頓和健全學校組織的計劃,並成立了由蔣夢麟、顧孟餘、胡適、馬敘倫等組成的組織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主管學校的改組、整頓、起草章程和修改規則等事項;同時負責籌劃學校內部組織事宜。12月,它起草並經評議會討論通過了內部組織試行章程,進一步健全學校的領導機構。按照這個章程,除評議會仍為全校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外,還建立了以下幾個機構:

  (一)設行政會議,作為全校的最高行政機構和執行機關,掌握全校行政大權,負責實施評議會議決的事項。它的成員以教授為限,由各專門委員會的委員長及教務長、總務長組成,校長兼行政會議議長。它下設的十一個專門委員會分管一部分行政事務,計有:庶務委員會(管理全校的房舍、衛生),組織委員會(負責機構調整和草擬各種章程),學生自治委員會(接洽學生自治事項),出版委員會(負責校內書刊的審查和出版),預算委員會(製訂學校預算計劃),審計委員會(審核經費使用情況),圖書委員會(負責圖書館的行政),儀器委員會(主管各儀器室的行政),聘任委員會(負責聘請教師),入學考試委員會(定入學考試的標準),新生指導委員會等。各專委員會成員,由校長推舉,經評議會通過。

  (二)設教務會議及教務處,由各學係主任組成,並互相推選教務長一人,任期一年(後來改為固定職務,不再輪流),統一領導全校的教學工作。由於這一年暑假後采用了分係製,教學工作統一教務處負責,遂完全廢去了學長製。馬寅初、顧孟餘、胡適等都擔任過這一時期的教務長。

  (三)設總務處,設總務長一人,主管全校的人事和事務工作。總務長由校長委任,這時由蔣夢麟充任。總務處機構包括:文牘、會計部(主任蔣夢麟兼)、注冊、編誌、詢問、介紹部(主任鄭壽仁)、圖書部(主任李大釗)、儀器部(主任陳世璋)、出版部(主任李辛白)、校舍、齋務、雜務、衛生部(主任沈士遠)。

  為了進一步健全製度明確職責,1921年12月,蔡元培又提出北大各種會議進行辦法提案,並經校評議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施行。其主要內容為:

  (一)各行政會議、教務會議、總務會議及其他關於校務之重要會議(如教授會等)之議決案,均須報告校長。

  甲、各行政會議之議決案,由校長決定及分配施行。

  乙、教務會議議決案,經校長同意後,分配教務長或其他機關施行。

  丙、總務會議等……之議決案,由校長同意後,分配總務長或其他機關施行。

  (二)校中各辦事機關,須將經過情形,每月報告校長一次。

  由校長每年作總報告一次。

  (三)各係教授會,每月至少須開會一次,商議各係應行進行事宜。

  各教員會,至少每學期開會一次,商議關於各係全體教員應行事宜。

  這樣,在北大就基本上確立了教授治校的領導體製。全校工作設立四種機構分別管理:(一)評議會,司立法;(二)行政會議及各行政委員會,司行政;(三)教務處、各學係教授會、預科委員會和研究所等,司教務;(四)總務處,司事務。

  為了加強全校的集中統一管理,及時傳布學校的規章法令,並交流全校教學研究情況,活躍學術空氣,從1917年11月16日起,經蔡元培倡議出版了《北京大學日刊》,編輯主任為徐寶璜,陳獨秀、沈尹默、胡適、孫國璋為編輯員。日刊設置有“布告”、“通告”、“批示”、“公牘”、“命令”等欄。日出一張,星期一休刊。第二年二月日刊改組後,除紀事外,兼載文藝、學術方麵的稿件,還曾附有諸如歌謠等附頁。《日刊》曾聲明不登載討論當前政治和宗教問題的文稿,因此像五四運動這樣重大的曆史事件都未能反映。但是,隨著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鬥爭的發展,《日刊》在傳播新思想、報道北大進步師生、進步社團的活動方麵,還是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蔡元培在北大不僅創立了上述各種會議製度,健全了教授治校的領導體製,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強了全校統一管理,而且在實際工作中,作風民主,凡事都讓大家有機會盡量發表意見。對各方麵的人員一經任定,就信任他們,把全部工作交給他們負責,不去多幹渉。所以能人盡其才,使他們能夠施展自己的抱負。這種教授治校的原則,在當時處在封建軍閥統治的曆史條件下,是具有進步意義的,對學校的建設也起了積極的作用。後來有人對蔡元培的這種領導方法稱讚道:“先生長北大數年,以政治環境關係,在校之時少,而離校之時多。離校之時,校務不但不陷停頓,且能依計劃以進行者,則以先生已樹立評議會及各種委員會等之製度。此製度之精神,在以教授治理校務,用民治製度,決定政策,以分工方法,處理各種興革事宜。然而非校長之清公雅量,則此製度不克成立;非師生絕對信賴校長,此製度不易推行也。”蔡元培本人對這種分工協力的民主治校也很滿意。1920年10月,他赴歐考察教育與學生話別時說:“我這次出去,若是於本校不免發生困難,我一定不去。但是現在校中組織很周密;職員辦事很能和衷,職員與學生間,也都是開誠布公。我沒有什麽不放心的事了。”這就是他所期望的,不因校長的去留,而影響校務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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