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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經略西南,建功統一大業

  正當洪承疇在內院、都察院有所作為的時候,順治十年(1653年)五月二十五日,清廷讓他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餉。這不是一般的調動工作,而是升遷重用。清廷重用洪承疇,同當時江南特別是湖廣雲貴的抗清形勢發展是密切相關的。

  自順治五年(1648年)以來,江南的抗清形勢繼續發展,一浪高過一浪,參加的人很廣泛,包括各個階層,而且農民軍、各種義軍、少數民族的起義軍以及南明官軍,常常配合作戰,甚至聯合起來,共同對付清軍。浩大的反清形勢,促使一些降清的明朝將領倒戈,也投入抗清行列。

  順治十年(1653年),孫可望、李定國所率領的幾十萬農民起義軍在雲、貴歸附明宗室桂王朱由榔,抗清出現新高潮。

  清廷命洪承疇經略五省,是因為洪承疇招撫江南取得很大成果。而今湖廣等省形勢嚴峻,如果洪承疇能平息五省的反清力量,大清江山即基本奠定,中國也基本歸於統一。可知,洪承疇負任之重。應該說,清廷對洪承疇是寄托著重大希望的。

  順治帝命洪承疇經略五省,是因為雲南、貴州尚未歸附清朝,湖廣和兩廣雖然逐漸平定,但也還不那麽安寧。為此,需要派人去經略。同時,農民軍與南明各義軍聯合抗清,勢力很大。清朝在統一戰爭中,經濟上也遇到很大困難,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順治十年的情況看,這年春夏,順治帝曾命人修慈寧宮、乾清宮等宮殿,就先後遭到戶科、都察院官員的勸阻。

  後來,鄭親王濟爾哈朗甚至傳集諸王、貝勒、貝子、內大臣、內院大學士以及六部、都察院堂官開會,共同議決奏請暫停宮殿工程,以其錢糧賑濟軍民。這樣一來,順治帝不得不下令停工。同時,他也要求諸王、大臣祭祀飲食都要從儉,還命令富戶捐資。軍事上不能迅速取勝,經濟上又遇到困難,促使順治帝改變策略,即由單純的武力統一,改為剿撫並用的政策。而能承擔此項任務的,在當時來看,可以說非洪承疇莫屬。

  因為洪承疇曾經“招撫江南,奏有成效”;而且洪承疇自降清以來忠心耿耿,無論在外在朝,都是盡心盡力做好工作;同時,清初統治者的幾次內部鬥爭或滿漢大臣鬥爭中,洪承疇都沒有卷入;還有,洪承疇為官清正廉潔,練達持重。如此等等,使洪承疇成為最合適的人選,正如順治帝所說“唯爾可當斯任”。順治帝正由於對他信任,因此這次任命同前次不同,不僅給了他很多頭銜,而且也給了他較大的實權,具體表現在:

  一、經略五省。這五省是湖廣、廣東,廣西、雲南和貴州,後因早在順治六年(1649年)五月已派尚可喜、耿仲明撫剿廣東,在他們占領廣州之後,令尚可喜和耿繼茂(其時耿仲明已死)同鎮廣東,所以,清朝又將洪承疇經略五省中的廣東改為江西。洪承疇在此五省均有實權,五省的軍事都要聽命於他。也就是說,在這五省內,有關撫剿的事,都由他做主去辦,不用先報請中央,可以事後再向中央匯報。他自己在五省內可以住在任何需要駐紮的地方,還可以隨便到五省的任何地方巡曆。五省內撫鎮以下,都要聽他節製,就是這五省總督在軍事上采取行動,也要向他谘詢,然後才能行動。五省官員的升轉補調,都由他決定,不稱職或不合適的,都由他調補,同時再奏報中央。五省的兵馬糧餉,都由他調撥,如果軍需緊急,沒能及時解到,可就近向鄰省行文取用,然後再報告中央。

  二、文武各官,擇取任用。也就是說為經略五省,他可以在中央和地方選將選官。即,他認為驍勇善戰的武將,或是有才幹的文官,都可以選用。這樣,他將不是單槍匹馬的上任,而是可以率領一支幹練的人馬去上任。

  三、地位大為提高。順治帝的諭旨和敕書中明確規定:他同藩王和公可以平等會麵商議問題,以賓客禮相見。五省的總督遇軍事上的大事,都要征詢他的意見,然後才能去做。對鄰近各省,如有兵事相關,他可以不通過中央,直接發信給總督、巡撫,讓他們策應。對在京或在其他各省的官員,他需要選用的,聽其選用,吏部和兵部不能阻擋,他需用的錢糧,戶部應當立即投給,不得遲緩留難。甚至包括滿洲兵的留撤,也由他決定,然後再奏報中央。至於降官、降將,更是由他酌量錄用,投降的兵民,由他安置。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同前次招撫江南相比,洪承疇的權力、地位有了很大不同。前次招撫江南,實際上隻駐守於江南省,對其餘各省,他隻是起到策應和聯絡的作用,沒有實權。

  這次就不然了,五省的撫剿大權都在他的手中。前次清廷對他還不甚信任,所以在派他去招撫江南的同時,又派滿洲貴族勒克德渾為平南大將軍,還派滿洲固山額真葉臣輔佐勒克德渾。清廷那時還規定,遇軍事上進止機宜等大事,要與勒克德渾商議,而統領、調遣官兵,要同葉臣及總督、撫鎮等共同行事,遇到關係國計民生的大事,要及時請示中央定奪。也就是說,那時的洪承疇尚沒有獨當一麵的權力和地位,凡事要請示並與滿族大臣商議,得其許可,或是請示中央同意。

  而這次卻不然,清廷給了他很大的權力,他可以獨當一麵,不少事可以先行後奏,或邊行邊奏。而且,清廷也沒派滿洲大員來控製或監督他。清廷這次對他如此信任,除了他自己的表現使滿洲最高統治者滿意而外,也與順治帝能重用漢人有關。

  這一年,洪承疇已經61歲了,一般來說,封建時代規定的退休年齡是60歲。在退休之年,受到如此重用,他自然異常感激,表示要“盡心竭力”完成撫剿任務。

  洪承疇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使用順治帝給他的擇取文武官員的權限,在北京招兵集將。他先保舉原任大學士李率泰任兩廣總督。李率泰是早年歸降努爾哈赤的明總兵李永芳的兒子,青少年時期跟隨皇太極征戰,多次立功。清軍入關以後,他隨軍南下戰功累累,後因過失降職。順治帝對這個“本當永不敘用”的李率泰,看在洪承疇的麵上,“特允所舉”。他還幾次上書,點名要各地的驍勇兵將。他認為經略五省,目的是“平賊安民”,而“賊”的脅從數量很多,應當采用招撫的辦法。但是,他又認為這些“賊”“負固以久不真剿,必不能成真撫”。

  為此,他提出應加強五省的兵力。盡管那時湖南有屢經陣戰的滿洲軍隊和漢兵,但從完成統一重任來看,仍是“力量單薄,難以指揮如意”。他要求從“山陝宣大關遼堪成將兵”中,選擇調取,組成一支人馬。這支人馬“數不求多,惟求其精”。這樣,“既可新遠近之耳目,又可運軍中之臂指”。他認為如果有了這麽一支人馬,方可“調度如意,剿撫中機”。於是他開了詳細名單,指名要各地的勇將,並令這些勇將挑選當地騎兵、步兵幾百名,共同前往湖南。他點名要的武官武將,大多是他在明朝的舊部,像李本深,就是他任薊遼總督時的部將。還有徽州總兵胡茂禎、寧夏總兵劉芳名,都是隨他在軍中多年。福建提督劉忠,是他的舊部。這些人都是“素稱敢戰”,熟悉敵情,加之過去已經跟隨他多年,使用起來自然方便得多。他把點名要的官兵,造了冊,送往兵部。

  從各地選調“將兵共一萬一千有零”。他要求各地要認真挑選,選來的兵丁,都要經過他“親自看驗”,如果不符合要求,“雜有老弱”,他將“酌給路費”,讓這些人歸還本營。他還請求順治帝對那些提供精兵的地方鎮將給予獎勵;相反,對那些“虛應故事”,不負責任將老弱也打發來的,給予處罰。

  洪承疇從各地征集這支隊伍,對一個地方來說,負擔並不重,多則上千,少則三五百人,但集合起來,就成為一支勁旅。他點名所要的武將,雖然未全都到齊,但大部分都來了。這樣西北之名將勁旅,畢集於他的手下。除了武將,他還挑選了一些清廉的文官,幫助做軍需工作。像寧波府同知王猷著,廉潔而有才幹,洪承疇就挑選他來做支付錢糧的事。還有原江寧府江防同知趙廷臣,為官以清幹著名,後因江寧五府拖欠錢糧,影響到他被革職。洪承疇認為這樣的人不用,很可惜,令他來隨軍支付錢糧。一些大臣也上疏幫洪承疇出謀劃策,像戶部右侍郎王弘祚就上疏,建議對苗族土司采取撫諭政策,對滇黔的土司,宜采取“暫從其俗”的政策,等等。這些建議對洪承疇經略五省,尤其是如何對待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還是很有益的。

  順治十年(1653撫)十一月初十日,洪承疇抵達武昌,“凡湖廣、粵西、地利、賊情無不廣詢籌劃”。當時,湖南有大西農民軍孫可望,湖北有大順農民軍郝搖旗、一隻虎,以及李過、高一功等部,他們“或由澧州而犯常德,或截嶽州而犯湘潭”,致清軍腹背受敵。廣西則“處處揭竿”,清軍雖收複桂林,但所屬2州7縣,僅有臨桂附廓1縣,並靈川、興安、全州3州縣為清所有。李定國駐於離桂林不過200裏的脩荔,“日日窺伺”,清軍首尾難顧。據提督線國安塘報:“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夜,巨賊李定國複寇桂林,職等固守擊賊,皆於萬死一生中幸保孤城。”而且,湖廣與廣西,自順治九年受到李定國北上的重創之後,民人逃亡、田地荒蕪、城市已成廢墟。

  有鑒於此,洪承疇決定“以守為戰”。隨即作出了“安襄樊而奠中州,固全楚以鞏江南”的軍事部署。他與總督祖澤遠共商,以長沙係湖南總會之區,為衡、永、辰、常、寶慶諸府必由之路,既可以接雲貴,又可以達廣西。由他“往來駐紮其間,始可四應調度,相機進攻”。而以祖澤遠由武昌移駐荊州,往來於荊、襄、漢口之間,“以扼全楚”,並請增兵以駐武昌。由於洪承疇“招撫江南,奏有成效”,深得順治帝信重,故凡有所奏,無不允準。

  與此同時,順治十年十二月,順治帝調固山額真陳泰為寧南靖寇大將軍率師駐鎮湖南,次年二月,命靖南王耿繼茂率部自廣州移駐桂林,以為聲援接應之勢。而洪承疇也於順治十一年(1654年)三月進抵長沙。在此期間,洪承疇“簡拔將領,練兵製勝”,並在政治上廣為招撫。他主張“多得賢良,安民勸農”,“聯絡土司,使不為賊用”。經過近兩年的努力,湖廣等“地方稍得改觀,人心漸有固誌”。順治十二年(1655年)二月,順治帝在諭旨中肯定並稱讚他說:“聞五省經略輔臣洪承疇在彼操練軍兵,修整器械,軍威殊壯,招徠撫輯戢,民情悅安。”

  順治十二年(1655年)四月,大西農民軍孫可望發兵6萬、船1000餘艘,向清軍大舉進攻。他遣安南王劉文秀攻常德,分兵遣將軍盧明臣與興國侯馮雙禮取武昌、嶽州,打破了西南戰場上近兩年來的僵持局麵。常德為湖南要衝,地近辰州、沅州,通過水路可直達嶽州,故為武昌之藩籬、荊州之門戶,一向為洪承疇所重視。之前,他已在此設置重兵驍將鎮守。見大西軍來攻,他與寧南靖寇大將軍陳泰遣護軍統領蘇克薩哈等設伏,水陸追剿,遂大敗農民軍。盧明臣墮水死,馮雙禮受重傷,劉文秀退回貴州,大西軍副將以下降清者40餘員。這是洪承疇任西南經略以來的第一個重要的戰役,也是他貫徹“以守為戰”戰略的勝利。順治帝聞訊大喜,諭洪承疇曰:“爾與寧南靖寇大將軍陳泰等籌劃有素,調度合宜”,“張撻伐之偉略,絕窺伺之狡謀”。隨即頒旨嘉獎,命晉其太傅兼太子太師,蔭一子入監。

  盡管初戰告捷,洪承疇仍然認為:“湖南地方遼闊,衝口甚多,逆賊窺伺非止一處,而見在官兵甚為單薄,顧東遺西,顧南遺北,戰守尚難,分布開拓,未有根基”。故而他多次疏請增兵湖南、湖北與粵西,並主張“於來歲(順治十三年)秋冬之交方可議興剿之師”。屆時,由他率領的湖南滿漢大軍擔任主攻,“或由常德、澧州以進辰州、沅州,或由寶慶以進武岡、靖州,而廣西之全州、柳州、潯州等處,各大張進兵聲勢,以分孫逆之肘”。四川大軍則由平西王吳三桂等率領,“或徑取遵義,以逼貴州;或分取重慶、夔門,以通荊襄……庶幾勝算在握,開拓有機”。

  但是,洪承疇的這一求穩求實,著眼於“一勞永逸”的作戰方略,由於過分強調於守,而受到來自朝廷各個方麵的反對,戶部侍郎王弘祚劾他征兵轉餉,大為民困;四川巡撫李國英責他“坐而自困”;新任寧南靖寇大將軍阿爾津等也主張立即攻取。

  就在他不堪壓力、以年老有疾求罷之際,順治十四年(1657年)十月,大西農民軍中發生了孫可望與李定國之間的內訌。孫可望戰敗後,由貴州奔長沙,於洪承疇軍前投降,力陳雲貴可取之狀。於是,是年十二月,清廷決定三路進取雲貴。一路由吳三桂同固山額真李國翰由四川進貴州;一路由固山額真趙布泰同提督線國安由廣西進貴州;一路以固山額真宗室羅托為寧南靖寇大將軍,與固山額真席哈由湖南進貴州。“經略洪承疇或應與大兵同行,或應尾大兵之後,已令其相機定奪”。清軍於順治十六年(1659年)正月攻占昆明,永曆帝逃往緬甸,洪承疇經略西南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應該說,孫可望的降清,不僅改變了洪承疇的被動局麵,且成就了他經略西南之功績。換言之,它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了洪承疇以守為戰的作戰方略之可取。對此,有孫可望的投降書可以證之。書中有雲:“滿洲大兵精強,威聲赫濯,自順治十年岔路口一戰,殺傷滇黔兵甚多。十二年初犯常德,又折兵萬餘,兼以數年之內,湖南以守為戰,無隙可乘,以致雲貴內變自生,人心解體。”

  總之,洪承疇於北京出發前對經略西南的總體設想是要“真剿”,故有“不真剿,必不能成真撫”之議論。但抵武昌、長沙後,他鑒於前線的實際情況,確定了“以守為戰”的軍事方略,欲先鞏固自己,然後尋找機會,消滅敵人。客觀地說,洪承疇的戰略部署既是他本人一貫的用兵風格,也符合清軍的具體狀況,應該是正確的。但是,他自順治十一年(1654年)初抵長沙,至順治十四年(1657年)十月孫可望投降,前後曆時三年有半。期間,大西軍內部的矛盾早已是勢同水火,清軍可乘之機當為不乏。隻是洪承疇過於求穩,過於“事事小心,三思不苟”。所以,才出現經略數年而“寸土未恢”的局麵。

  “收拾人心”與“約束官兵”也是洪承疇的一貫用兵原則。早在順治元年三月,洪承疇便向正在入關途中的攝政王多爾袞上了“三不”政策,即“不屠人民,不焚廬舍,不掠財物”,用以加強軍紀,緩和因征服戰爭而帶來的民族矛盾。

  順治十年(1653年),洪承疇在經略西南之後,仍然嚴飭部伍。奉命伊始,即宣布軍紀,其統領的軍伍,“向奉有明旨,兵馬不許進城”。以故,在由京師奔赴武昌的途中,將士官兵皆要宿於城外。其時,正值冬季,“自河南府十一月初五日起行,一路大雪連綿”,然洪承疇卻“傳各官兵冒雪前進,仍嚴加約束”。清廷為盡快綏定西南,議定增遣滿兵,命攜家口駐防武昌等地。洪承疇慮及大軍所過,沿途居民為之騷擾,所駐之地,又須撥給房屋土地,甚為民累。為此,他疏請“停止攜帶家口駐防”,以減少對百姓的驚擾。

  尤為值得論及的是,軍中一旦發現違紀現象,洪承疇立即嚴懲不殆。順治十一年(1654年)正月,洪承疇駐守武昌時,有旗下官員拜他喇布勒哈番(備禦)張任先者,因“隨營酗酒,又掠淫良婦”違紀犯法。洪承疇奏明三法司請旨後,命於軍前處斬。為儆效尤,行刑時,洪承疇會湖廣總督祖澤遠傳集各提督、總兵將領,當眾宣布諭旨,然後將張任先押赴武昌府的武勝門外,於駐營軍前斬之。

  正由於他治軍紀律嚴明,故所屬將士多有收斂。是年三月,清軍初抵長沙,百姓多已逃亡,“城內城外盡皆瓦礫,房屋皆無。”但進入城內的滿漢大軍卻“號令嚴明”。洪承疇在其奏疏中稱:固山額真季什哈(席哈)等,“念地方之苦,計切安民,官民秋毫無擾。而撫臣、道臣兩月內多方召集,百姓漸次入城,各尋占原日地基以竹草蓋房,城內城外住著約有數百間,各有買賣,生理日已增添。”洪承疇再一次收到了嚴肅軍紀、“收拾人心”的成效。

  順治十五年(1658年)正月,清軍欲進取雲貴,洪承疇進一步明確指出:“進取大事,首以收拾人心為本,收拾人心,先以約束官兵、秋毫無擾為本。”他認為:雲貴不比他省,苗蠻不比漢民,“當此大兵初到,一得人心,將來收拾自易,所關甚大”。故而疏曰:“雲貴地處要荒,與西北各邊、腹裏各省迥別……苗蠻族多,民人絕少,風俗完全不同……古稱反複難治之國。”又曰:“若果號令嚴明,官兵無擾,一得其心,則帖然信服。”“倘若紀律不嚴,搶擄擾害,一失其心,則風聲傳播,苗蠻先逃,皆竄入山村洞窟。不惟向導無人,糧草無資,調遣無術。且於大兵經過之後,或山口攔截,或要路挑斷以阻我兵行。即有擺設,調撥兵多則無米食用,少則夥眾暗襲,舉步皆不能通。是以進取雲貴,兵威宜先,震懾恩信,尤加綏懷,必先得土司苗蠻之心,方可為一勞永逸。”為此,在出發前,他要求滿漢大兵及文武官吏,如迎戰敵軍,苗蠻阻路,自當剿殺。除此而外,“官兵經過州縣及土司蠻峒,不分散遠出,不私離隊伍,一衣一物毋得擅動,茅屋木架毋得擅毀,貿易悉照公平來往,眾擄掠盡行禁止”。“但有投誠等眾,人口財帛分毫皆屬彼有,使諸蠻不為賊用”。如有違犯上述軍紀,並“殺害良民兵丁”者,“立正軍法,經管大小將領拿問治罪,各提督鎮將大小各官必鹹相告誡,以期拓土安民共享太平”。

  待清軍進入貴州後,洪承疇又以土司苗彝向為“裹頭跣足”,與漢俗不同,奏請於貴州、湖南“暫免剃發,照舊妝束”。奏準後,“順治十五年(1658年)八月奉旨依議行”。洪承疇一路刊刻告示,將此曉諭各地苗彝。“貴州土司苗蠻無不鼓舞,頂戴皇上破格洪恩,爭先出山貿易、耕鑿、運交米糧,以各效誠悃。”從而緩和了民族矛盾。與此同時,洪承疇又奏請將雲南、廣西亦照貴州事例,暫免剃發,以廣示招徠。

  上述事實可以說明,如果我們將洪承疇經略西南的成功,僅僅歸功於他以守為戰的軍事征服,顯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其“收拾人心”的諸項舉措無疑起了更為重要的作用。

  在經略西南的過程中,洪承疇的又一功績當為致力於封建統治秩序的重建,凡新辟之地,無不盡心籌劃,所謂“百務創設,慎始慮終”,西南諸省的一應建製,多出自洪承疇之手。

  順治十一年(1654年)正月,洪承疇抵武昌未幾,便以道員需人,接連奏請調補。他先以駐紮湖南常德的現任分巡湖北道周來鳳與推官董斑皆贓私累累,薦舉“口碑載道”、並有“禦寇之捷”的山東莒州知州陳全國補任。又以寶慶府為湖南第一險要,嚴疆事務繁難、道臣必得曆練,將駐於其地的現任分守下湖南道吳臣輔以過於“文弱”奏請改調,補以精幹的黃州府同知程雲生。再以駐於江西臨江府的現任分守湖西道張子梃病故,薦河南睢陳道祖重光補之。此外,洪承疇發現擔任湖南重鎮常德守衛的副將申鼎健年老力衰,準其休致,奏請以“戰陣久經、謀略夙裕”的湖南右路副將孫喜策補缺。

  順治十二年(1655年)十一月,清廷“設湖廣祁陽、益陽兩縣總兵官各一員,兵各三千名,安東縣參將一員,兵一千二百名,從經略輔臣洪承疇請也”。十二月,“以經略洪承疇軍前辦事原任山西平陽府知府張雲龍為湖廣按察使司僉事,分巡武昌道”。與此同時,洪承疇又就湖南常德府原通判張鵬翼被劾,衡州府屬桂陽州知州張士彪病故,兩缺出,疏薦原任江西南康府推官張道澄補常德府通判,現任長沙府湘潭縣知縣劉見龍升補桂陽州知州。而洪承疇所薦之人,或“曆俸有年,且在軍中竭蹶有效者”,或“任事曆練,饒有幹才”,“效力功多者”。

  順治十五年(1658年),清軍進入貴州。而這時,貴州久經戰亂,“舊章無考”,“通省錢糧全無頭緒,刑名教化久已廢弛”。洪承疇見狀,立即著手恢複貴州的行政建置。他鑒於窮荒初辟,人多視為畏途,且部選之官至黔,“數千裏險途非十餘月不能到”的現狀,每收複一地,即於其地設置官守。例如,是年四月,命投誠總兵張飆會分巡思南道;五月,薦分巡下湖南道僉事陳正中升以參議銜補管湖廣都糧道;嶽陽府同知吳光國升以僉事銜補管湖廣分巡下湖南道。七月,他就近舉用分守湖南道副使黃中通以參政職銜補管貴州左布政使事,用寶慶府知府張惟養以副使職銜補管貴州按察使事,用分守下荊南道僉事趙燾以參議職銜補管貴州提學道副使事;九月,以屬下副將張扶龍為分守思仁道。

  總之,由洪承疇疏薦者,下至州縣佐貳,上至布臬兩司及巡撫。例如,貴州巡撫卞三元,初由湖廣分巡上荊南道為洪承疇薦補湖廣驛傳鹽法道;原任湖廣巡撫林天擎“奉旨降級調用”,洪承疇薦舉起用雲南巡撫;而雲貴總督趙廷臣,更是每每受薦於洪承疇,先是,順治十一年,由革職之江寧府江防同知,由洪承疇薦舉起複為湖廣分巡下湖南道,順治十五年,再薦用為貴州巡撫。

  順治十六年(1659年)正月,雲南恢複,而對貴州的料理也稍有頭緒,於是洪承疇即籌劃新辟雲南的“百務創設”之事。其時,諸路大軍雲集,糧餉為軍需首要,洪承疇“必先湊足十萬兩可濟王師及兩路大兵一時通融應用”。而當時,自湖南解到餉銀除留備貴州滿漢官兵支用外,僅湊足5萬兩。雲貴兩省糧餉中斷,洪承疇不得不親赴貴州催辦。而年過花甲的洪承疇,身體更是每況愈下,但即便是這種情況下,洪承疇也十分關注雲南的守備問題。

  三月,洪承疇便援引元明故例疏請命以王公鎮守雲南,他說:“雲南尤為險遠,土司種類最多,製之非易,故前元朝用親王坐鎮,明朝以國公沐英世守,乞敕議政王、貝勒、大臣為久長計,留兵駐鎮,俾邊疆永賴敉寧。”經議政王大臣、貝勒等會議議決“平西、平南、靖南三藩內,應移一王駐守雲南”,詔“命平西王駐鎮雲南”,成為三藩分鎮之初議。從這一意義上,也可以說,清朝以異姓王分鎮西南與東南,實發議於洪承疇。而三藩分鎮,在最初的幾年中,的確使清王朝收到了以藩屏周的功效。

  就在雲南局勢勝利在望的時候,洪承疇又一次因病請求退休。這次病情嚴重,仍是目疾。那時他右目早已失明,左目又昏聵,病因是由於勞累過度。正像他自己所說的,早在長沙時即:

  日間接見文武將吏,出入親近縣民,工夫有限,庶事無窮。本章機務不得不於超更、更盡或五更即起燃燈繼晷、殫盡心目,方可不致遲誤。

  到了貴州以後,由於當地“窮荒險阻”,兵民糧食都成問題,因此更加忙碌,常常日夜不能停歇。至順治十五年(1658年)十月,“左目漸覺昏花”,不過還可以拿筆寫字。到了第二年五六月,連小字也看不見了,近來的緊要的塘報文件,隻好讓人謄寫成大字再看。機密的事,自己尚可勉強手書。至七八月間,已經到了咫尺之間,看不清人的麵貌,隻有對方高聲說話,才知道是誰;走路也不辨高低,需要有人左右扶持才能行走;出門騎馬,前邊還要有匹白馬領路。更嚴重的是,那時他連文件上的楷書大字,也都看不清了,必須由官員從旁邊用手指著嘴裏還要念著,才可以知道內容;至於自己拿筆寫字就更不成了。

  他還說,近日欽命大臣麻勒吉等來到雲南省城,一看到他,都嚇了一跳,說他怎麽會衰老到如此地步。洪承疇很想看到雲南地方的全部統一,但是,他也看到自己實在無法再繼續下去了。他向順治帝上的揭帖裏說,他所擔心的是,本來應當親自看的題奏章疏,現在必須由親信官員逐字念給他聽。尤其令他擔心的是,“五省責任至重,滇雲艱窘尤甚”,而自己“一事必費數事之力,一日並無半日之功”。況且,“賊情叵測,土司伺釁,殘兵伏莽,戰守撫綏,刻不容緩”。可是他“昏聵已極,不能夙夜辦理,如致委頓機務,貽誤封疆”,即使皇上可憐他,“職何以自解大罪”。他說:幾年以來,他不敢“避難避勞,不敢言老言病”。可是目前的衰老形象是滿漢官兵、以致百姓所共睹的,他若是不把實情報告給皇上,是“自欺以負皇恩”。最後他希望皇上能允許他休息一段,稍加調理,而不致“全成廢人”。

  洪承疇乞休的揭帖到北京是順治十六年(1659年)十月十六日,7天以後,順治帝就批了下來,同意他的請求。

  洪承疇到北京後不久,順治帝於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去世,年僅23歲。繼而,8歲的皇子玄燁即帝位,就是康熙帝。順治帝是很看重洪承疇的,遇事也很願意聽聽他的意見,且經常采納。順治帝的去世,對洪承疇是個打擊,他深感空虛和孤獨。就在這一年的五月,洪承疇因病請求休致,得到朝廷的同意。這一年,洪承疇已經69歲了。

  康熙四年(1665年)二月十八日,洪承疇“卒於都門之私第”,享年73歲。他死後,朝廷“賜祭葬如例,諡文襄公”。他的著述沒有留傳下來,隻有福建人浦龍淵輯的《經略紀要》二十四卷四百五十餘疏。他的兒子洪士銘是順治十二年(1655年)的進士,官至太常侍卿兼襲世職。

  通常,人們在論及洪承疇於清初定鼎中原的作用時,總要提到清軍師次遼河時他向攝政王多爾袞所上的用兵戰略,他作為內閣大學士如何“佐理機務”,以及他招撫江南和經略西南的重要作用。而事實上,洪承疇所上的使多爾袞為之動容的用兵戰略,卻因多爾袞於吳三桂“借兵”後在軍事部署及進軍路線上都作了調整,而未能完全實施。至於洪承疇在內閣期間的諸多建言雖不容抹殺,但尚有馮銓等人共之。相比之下,其招撫江南與經略西南當是洪承疇以一己之身所起到的重大作用。

  對此,清乾隆時文人趙翼評價曰:順治二年(1645年),洪承疇“出經略(招撫)江南諸省,逋寇以次削平。後再出經略楚粵滇乾諸省,西南底定,皆其功也”。近人孟森先生也說:“東南西南天下大定於承疇手……為招撫,為經略,所向成大功。”清廷在統一中原的過程中,遭到阻擊者唯東南與西南而已,然解決此矛盾者,前後皆賴於洪承疇也,也正因如此,洪承疇在清廷統一中原的大業中建立了不朽的功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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