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是人類的生命線,在人類的生活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並非所有的資源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因此,我們需要分清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進而更好的愛護資源。
再生資源包括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其中可再生資源是指通過天然作用或人工活動能再生更新,而為人類反複利用的自然資源叫可再生資源,又稱為非耗竭性資源,如土壤、植物、動物、微生物和各種自然生物群落、森林、草原、水生生物等等。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種取之不竭的能源,嚴謹來說,是人類有生之年都不會耗盡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現時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實都是太陽能的儲存。可再生的意思並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可再生自然資源在現階段自然界的特定時空條件下能持續再生更新、繁衍增長、保持或擴大其儲量,依靠種源而再生。一旦種源消失,該資源就不能再生,從而要求科學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物種種源,才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土壤屬可再生資源,是因為土壤肥力可以通過人工措施和自然過程而不斷更新。但土壤又有不可再生的一麵,因為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蝕可以比再生的土壤自然產生更多新過程快得多在一定時間和—定條件下也就成為不能再生的資源。
不可再生資源是指人類開發利用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可能再生的自然資源叫不可再生資源。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種礦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等。這類資源是在地球長期演化曆史過程中,在一定階段、一定地區、一定條件下,經曆漫長的地質時期形成的。與人類社會的發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緩慢,與其他資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幾乎不能再生。人類對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隻會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儲量或再生。其中,一些資源可重新利用,如金、銀、銅、鐵、鉛、鋅等金屬資源,另一些是不能重複利用的資源,如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當它們作為能源利用而被燃燒後,盡管能量可以由一種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形式,但作為原有的物質形態已不複存在,其形式已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