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瓜
狗王不是狗,狗王是人。
狗王是我們小區裏一男的,三十八歲,瘦、矮、醜,愛抽煙,有口臭,牙裏三層外三層,黑,像塗了機油的收割機。這種男人,自然勾不起我這種懷抱京巴把自己稱為狗狗媽咪的美眉的興趣。幸好他絕對是個已婚男人,否則就有把我的嬌嬌當紅娘的嫌疑,就有啥想吃啥的嫌疑。
不久以後我就發現,他是真愛狗。我每天早晨遛狗時,他就準時等在花壇邊,嘻嘻笑著把狗繩就牽過去了,牽到樹下讓嬌嬌拉屎撒尿,他非常虔誠地站在一邊看。等嬌嬌拉完了,他拿出小鏟子,把屎鏟到塑料袋裏,紮緊,扔到垃圾箱裏。然後拿出一種美國產的狗食喂它。如果說我是把嬌嬌當七歲的兒子看,他就把它當嬰兒侍候了。
嬌嬌跟他親著呢!不隻是嬌嬌,整個小區裏的狗都跟他親,連最凶悍的狗見了他都笑眯眯的。狗會笑呢,狗一見他都是笑的,笑著笑著就圍過來了,十幾隻聚在一起那就壯觀了,韓總立在狗群裏,摸摸這隻摸摸那隻,像君臨天下的帝王。我說,韓總你真是狗王!於是大家都叫他狗王。後來我問他,你為什麽不養條自己的狗呢?他說他絕對不養。後來我們混得極熟極熟了,他才說了原因。
他說他小時候住在鄉下,養過一隻土狗,都養幾年了。有一天他們在村外的墳場裏玩兒,不知為什麽產生了惡念。那時他們經常產生惡念,甚至不需要理由,像一腳踩爆青蛙啦,揪掉蜻蜓翅膀啦,擰斷小雞脖子啦。那天有人提出要活剝他家狗的皮,這種提議很新鮮,照今天的話講叫有創意。結果大家就去剝,狗反抗。他們圍起來拿石頭砸,狗血淋淋半死在石頭堆裏。他們一哄上去就開剝,他們幾乎把狗背上的皮都剝完了,狗身上的肉紅紅的,看起來很筋道,他們興奮地大叫。他倒是沒動手剝,但最後他們失去興趣往回走後,他回頭看見“紅狗”顫顫巍巍想站起來,他一磚頭把狗又打趴下了。第二天早晨他起床,一拉開門,看見“紅狗”像風幹的臘肉,站在外邊的土堆上,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了。幾天以後他發現狗死在墳場。
我毛骨悚然!我的頭發忽然間一根根聳立起來,我說你還狗王呢,你簡直一狼王!
韓總的身子竟有些發抖,他說他作過孽,他再也不配養狗了。我還能說什麽?我抱著嬌嬌走了,以後對他就有些敬而遠之。
幾天以後,卻看見他牽了一隻狗,也是京巴,眼睛奇大,一條腿走路有些拖。我是行家,一看就知道這是隻生育過度的老母狗。我說你買隻老狗呀!他說噢。我說還是條拐拐狗!他說噢。我問它有名字嗎?叫什麽?韓總說叫“達靈”。我哧哧笑了。他沒事就帶狗瞎轉悠,有時把狗抱在懷裏轉悠,狗把下巴放到他胳膊上,很安靜的樣子,那天我也是沒事兒,就順著狗腿上下撫摸,卻摸到狗腿內側有個大包,核桃般大。我瞅瞅它,再瞅瞅他,沒說什麽。
這是隻得了癌症的狗!
後來就聽別人說韓總抱著狗去了好幾家寵物醫院給狗治病,其實韓總也不算什麽“總”,他隻是政府裏的一名公務員而已-這年頭兒,誰管誰都叫個什麽總什麽總的。他這麽一折騰,錢就有些接不上了。據說給狗動了手術以後,他就戒了煙。但狗還是死了,死在半年後。
韓總很憂傷。
一天清晨我看見他,我在後邊喊:狗王哎狗王!他回頭看我,我說,狗王,嬌嬌要上廁所呢!
狗王笑了,淚光閃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