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收入偏低,無暇顧及精神文化生活
從整體來看,青年農民工的收入水平要顯著低於城鎮職工,而且青年農民工存在就業的不確定性,使得青年農民工的收入存在極大不確定性,有時辛苦工作一年,卻隻能拿到微薄的工資收入。有學者對678位青年農民工進行了一次調查。這次調查中,“每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有19人,占2.8%;501~1000元的有157人,占23.2%;1001~1500元的有311人,占45.9%;1500元以上的191人,占20.1%。其中大部分的月收入在500~1500元”。除掉每個月用於水、電、吃、住等方麵的基本生活開支外,所剩不多,還要補貼家用。所以,盡管他們渴望豐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卻由於經濟壓力過大而時常感覺到有心無力。
(二)社會對其精神文化生活重視不夠
1.政府職能的缺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理應履行自己的公共文化職能,為當地所有居民的文化生活服務,而實際情況是青年農民工所在地的政府偏偏又很少專門為青年農民工提供一些基本的文化生活的設施和活動,青年農民工文化生活狀況沒有納入政府考核的內容,因而對青年農民工文化權益關心較少。即使像閱報欄等一些青年農民工借以了解政策等必要信息的文化設施,青年農民工也隻能在集中於市區的一些工地上,才可能附帶地享受到政府所提供的服務。在城市的公共文化活動場所裏,政府出資興建的電影院、展覽館、體育館、大劇院等往往都堅持經營管理的市場化取向,對消費者收取較高的入場費,這無形中將在城市裏收入偏低的青年農民工排斥在外。除此以外,作為一個龐大的群體,青年農民工找不到一個具體的政府部門來維護自己的精神文化權益,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怎樣保護青年農民工精神文化權益,行政執法部門很難幹預侵犯青年農民工精神文化權益的行為。
2.企業的漠視
青年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展示用工單位形象、凝聚人心的重要手段,也是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投身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方式。然而許多用人單位卻對滿足青年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夠有力,保障不到位。相關的調查顯示:“青年農民工所在企業提供的文化設施或文化項目從多到少依次是電視(30.2%)、圖書報紙(16.1%)、撲克象棋等(13.1%)和技術培訓(12%)。值得注意的是,高達27.5%的青年農民工反映所在企業沒有提供任何精神文化生活服務。”這些數據充分反映了,當前很多企業忙於搞生產,滿足青年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工作往往流於形式,基本上是靠青年農民工自己解決,有的用工單位在宿舍或食堂提供電視供他們下班後欣賞,比較規範的企業還訂有報刊或買有一定的書籍供其閱讀,至於其他活動則往往少之又少。
(三)個體文化素質有待提高,缺乏提高精神文化生活動力
第一,青年農民工受教育程度偏低。文化程度的高低會影響青年農民工對精神文化的需求。盡管改革開放以來,青年農民工的文化素質雖呈現不斷提高趨勢,但總體來看仍然偏低。與受過較高程度教育的城裏人相比,青年農民工文化程度低,這無疑降低了青年農民工的文化活動能力,於是那些內涵不高、不需要更多知識和技能的活動就成為他們的選擇。加之青年農民工往往勞動時間較長,又要經常加班,休息時間較少,這也無形地擠占了他們正常從事精神文化生活的時間。
第二,心理素質差。一部分青年農民工由於長期離家打工,十分辛苦、壓抑、單調乏味,容易產生孤獨情緒。另外,由於處在城市社會的低層,權益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他們對社會和自身目前狀況普遍不滿。由於城鄉二元結構的影響,青年農民工無形中受到城市主流文化的排斥,遊離於城市的邊緣。由於語言和文化等差異,城市社區居民一般不會主動接納青年農民工參加社區文化活動,青年農民工也缺乏主動參與社區文化活動的積極性,主動參與文化活動的程度較低,隻能觀望城市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青年農民工的這種心理不僅導致青年農民工排斥城市社會的主流文化,進而產生文化斷層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斷層,甚至有可能帶來社會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