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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甜蜜和纏綿

子佩幹脆的應著,“好,走!秦帥哥再見!我們把寧書托付給你啦!”

她們兩個人笑嘻嘻的走了,秦羽打開車門走過來,把我緊緊的抱在懷裏,淚水在他的肩頭一點一滴的滲進去,很快浸濕成一片悲傷的海。

“寧書!”他吻上我的額頭,這一刻,千言萬語都顯得無比蒼白,仿佛在很久之前就蓄勢待發,我沉溺在他的懷裏,半晌沉默,把所有的思念和情愫都化作長久的依賴。

“你不是說去美國了嗎?”

“我說過我要等你的電話,我一直在等,謝謝你昨晚能想到我。”

“為什麽會現在說呢?”我哭的像個孩子。

“對不起,是我不好”,他抱得我幾近窒息,“我總在猶豫是勇敢的向你走近一步,還是無奈的後退,我很害怕你永遠不會喜歡我,在這條孤獨的路上,我一個人走的好辛苦。寧書,從今往後我們再也不要分開了,我們要永遠在一起。”

“可是……”

他用力吻上我的唇,冗長而纏綿的吻,在八月夕陽的餘暉裏,一切都美的不像話,美到我的骨髓裏,我想到了溪流、叢林,還有光線透過樹葉的斑點。

他鬆開我,然後又吻了我,像是我們錯過了許多的年華,枉圖在這一刻全部彌補起來。

我紅了臉,低聲說:“我們走吧。”

他牽著我的手讓我坐在副駕駛座上,開車時右手始終握著我的左手,他的手心很燙,猶如八月裏的太陽,他時而扭過臉對我一笑,隻那一笑,安全感便駐紮在了心底。

我這時才體會到,你費盡心血去愛的男人並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因為真正愛你的男人不舍得讓你愛的那麽辛苦,他早已做好了愛你的全部準備,隻等你走進那溫暖的港灣。

我好想永遠牽住他的手,閑看庭前花開花落,漫隨天外雲卷雲舒。

“我們要去哪?”我問道。

“我們私奔吧。”他笑著說。

我也笑了,“說點現實的。”

“你變換了風格也很漂亮,不過下次再想穿成這樣去酒吧,一定要讓我陪你,你這樣多讓人不放心。”

“那我就不穿這樣的衣服了。”

“你穿著很好看,你想做的事,我都支持。”他把車停在了江城大學門口,“寧書,我們到了母校,陪我進去走走?”

我坐著不動,“現在能告訴我,你和莎莎到底怎麽回事了嗎?”

“好”,他幹脆利落的開口道:“我和莎莎從小一塊長大,青梅竹馬,那年我十五歲,莎莎十二歲,大人們都說秦羽和莎莎真般配,長大了是要結婚的,他們經常這麽說,我對莎莎的感情漸漸發生了變化,從妹妹變成了未婚妻,我也開始覺得我們一定會結婚的。高中畢業後,出於青春期的好奇和情竇初開的懵懂,我奪走了她的童貞,但我那時的確很喜歡她,我想和她共度餘生,白頭到老。可後來她喜歡上了另一個男孩,她決定離開我,沒過多久,她哭著跑來找我,想同我重歸於好,我答應了。再之後,她故技重施,把我當成了生命裏固定的備胎,每當她離我遠去的那些日子,我會感到特別的難受,曾經我以為那是因為我對莎莎愛的深刻,直到我遇見了你,寧書,我才明白那根本不是愛,那隻是一種愧疚。我畢業後進了今日晨報,當時隻是打算做個過渡,我的父親一直希望我接受家族企業,讓我在報社待三年,已是給我極大的放縱,可就在我要離開時,我聽說你來了,我不願意走了,我想著能和寧書每天朝夕相處,是多麽快樂的一件事,但我沒料到,莎莎也進了報社。”

說完這些話,秦羽重重的歎了一口氣,像是在心裏憋了很久。

我輕捏他的手指,“我進報社後,並不知道莎莎是你的女朋友。”

秦羽搖搖頭,“那個時候她有男朋友,後來她發現我對你的關心,雖然我努力隱藏對你的感情,卻仍然被她發現了,她讓我同她結婚。莎莎就是這樣,從小嬌生慣養,即使是她不喜歡的,她也不願拱手讓給別人,當時我萬念俱灰,因為你有男朋友,你告訴我你們關係很好,我覺得我們這輩子根本不可能了,於是我答應了他們,那些逼著我和莎莎結婚的人,我們訂了婚,莎莎仍然有別的男人。”

“師兄!”我側過身抱住了他,心疼的如被針紮。

“你不在我身邊的日子,其實我過的很不堪,從報社離開後,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他抱緊我,比我更用力。

“你有過幾個女朋友?”

“原來寧書也會問這麽俗的問題,你是最後一個。”

我的花拳繡腿頓時落到他的身上。

手牽著手,穿過整個校園去往學校的後門,熟悉的氣息鋪麵而來,離開的母校成了情人眼裏的西施,一顰一笑都是美的,那一草一木仿佛昨天剛剛見過,連在香樟大道上遊蕩的保安,此刻見來都特別的親切。

我和秦羽歡快的踱著步子,這邊看看,那邊瞧瞧,經過一幢寢室樓底下時,看到有個男生在桂花樹下擺滿了玫瑰,向住在這樓裏的某位女生大聲的表白,許多學生好奇的趴在陽台上看熱鬧,互相竊竊私語,猜測著被表白的女生到底是誰。

我不由的感歎道:“子佩在大學裏曾夢想有個男生用這種方式向她表白,後來她工作了,她的前男友也在我們住的小區樓底下擺滿玫瑰,可是子佩說以前得不到的,現在統統不想要了。”

“所以大學裏的人和事是最單純的,即便有時有小心機,現在想來,不過是雕蟲小技罷了。”

“雕蟲小技才令人感動啊。”

我悵悵然發出感慨,沒料及秦羽大聲的喊道:“寧書!我愛你!”

“寧書!我愛你!”

“寧書!我愛你!”

我拉著他的手倉促而逃,笑聲撒了一路,我的秦羽,他陽光而調皮。

“大一新生入學的那幾天,我在圖書館無意間碰到你,你穿著天空藍的連衣裙,那是屬於晴天的顏色,可是你瘦瘦弱弱,有點營養不良的樣子。”

“高三一年苦讀,營養全被書本吸收了,文學院的美女那麽多,你怎麽會注意到我的。”

“你喜歡的事物並不需要是這個世上最美的,隻那一刹那的感覺,有如寫文章的靈感,就在那一瞬間在心裏劇烈的閃動,也許早一點,晚一點,感覺都變了。但是感覺一旦產生,便生根發芽,枝繁葉茂。本想在第一次就上前打個招呼,但我遲疑了,計劃等打聽到你的名字再說。”

“難道你用了一年的時間來打聽我的名字。”

“早就打聽到了,但再見你時,你和沈皓軒手牽著手從我麵前一晃而過,你笑的很幸福,我站在香樟樹下,我們擦肩而過。那年的香樟果結的格外多,整條大道上落滿了黑紅色的果子,劈裏啪啦的炸開,像外星人投擲到地球的漿果彈。”

“我記得。”

他伏在草地上,側過身刮我的鼻子,“你看,每個人的青春裏不僅僅隻存在一個人,你的青春裏還有我們共同的回憶嘛,隻是你在選擇性的記憶,記住你願意去記住的,而把你認為不重要的都忽略了。”

“你還記得什麽?”

“我記得的太多了,你剛來報社時,我請你們吃牛排,你說你餓的快暈過去了,吵著要一雙筷子夾著吃,我說吃牛排要用刀叉切開後,一小塊一小塊放進嘴裏,才能品嚐出牛肉的香味。然後你衝我來了一句,資本主義少爺的生活和我們就是不一樣!”

我難為情的笑起來,“你這麽一說,我想起來了,多虧資本主義少爺請客,我才有幸吃到人生中第一塊牛排。”

“從那次和你吃過牛排後,我就告訴自己,下次一定要把牛排切好後再端到你麵前。”

“這麽一說,我想吃牛排了,肚子好餓。”

他帶我去了老街,此時的老街正搖曳仲夏夜的酒杯,月光緩緩的沿著嬌俏的屋簷和古老的粉牆流淌下來,傾瀉在青石板上,撒了一地的碎銀。秦羽指著一家一家的店麵問我,寧書,以後我們把這家店盤下來好不好,寧書,你想開家花店嗎。

我笑著不語,隻要能和他在一起,做什麽都是開心的。

我帶他去了那個叫衝兒的老板娘開的店,她正坐在店麵口的門檻上吃火龍果,慵懶的盤發下半遮半掩著一雙洞察了世事,卻不狡猾和精明的眼睛。

她笑著站起來,“來了,男朋友特別疼你呢。”

我不好意思的問:“老板娘怎麽看出來的?”

“我老遠就看到了你們,來老街逛的情侶,大多是姑娘家對這裏的一切充滿好奇,拉著男朋友到處轉悠研究,但是你的男朋友,他的眼裏隻有你,把你愛進了骨髓裏。”

她笑起來的時候,徐娘半老,風韻猶存。

“你們想吃點什麽?”

“牛排可以嗎?”

“當然可以。”

之後,我和秦羽開心的吃了一頓晚餐,他仔細的把一盤牛排切的精細而容易入口,我像一個懶惰的孩子,從他挑起的叉勺上,一口一口吃下他對我寵愛。

吃好飯,和老板娘告別後,秦羽依依不舍的說:“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辯解道:“才十點鍾。”

“十點鍾已經很晚了,我們明天再見麵好不好?”他抱著我站在沿河的石階旁,親吻我的額頭。

“我不想回去,你給我買了衣服,反正也有衣服換。”我呢喃著說出這句話,晚風揚起發絲,在向星辰訴說我的心思,河水在我眼前蕩起璀璨的碧波,猶如少女脖頸上迷人的鑽石項鏈,悠悠的,傳遞著芳香。

“寧書。”他自然懂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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