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63年之後,阿姆斯特丹市民不隻是覺得倫勃朗已經過氣,已經無法東山再起。更多平民的想法是:
“倫勃朗是誰?”
他被遺忘了,生在世上也等於死去,但他到底還沒有死。他一生裏充滿了死亡的陰影,他的親人不斷將他拖入黑暗,他已經接受了這一切,已經看清了命運要如何擺布他,但他到底還在繼續畫。
他已經老了。雖然健壯,但因為缺少運動,體形臃腫,但仿佛是預感到來日大難,他隻是急著作畫。他不再把自己描繪成騎士,不再把提圖斯描繪成僧侶,不再畫薩斯基亞和亨德克裏琪扮成貴婦的樣子。他對角色扮演的興趣減退了。他所畫的,基本是兩個題材:其一,最樸實的日常生活;其二,《聖經》。
他收了個徒弟,小他近40歲的埃爾特·德·海爾特,一個在日後會繼承他風骨的畫家。他搬了家,魯森街的房子太貴了,全家遂搬去了勞裏埃街;那裏光線不好,倫勃朗的眼睛不舒服。之後,提圖斯通過些亂七八糟的訴訟得回了些錢,家裏的日子寬裕些了;但這一切都沒妨礙到倫勃朗。他隻是躍躍欲試,繼續作畫。
1666年秋天,尼德蘭史上最偉大的畫家之一弗朗斯·哈爾斯以86歲高齡故世了。他老人家依靠著大膽又鮮明的筆觸,乃是歐洲史上最善於製造“照下當時一幕”的肖像畫家之一。和倫勃朗一樣,他曾窮愁潦倒,72歲上因為被麵包商逼債,他售出了三件床墊,一個衣櫥,一張桌子,五幅繪畫,這就是他的全部家當。他人生最後三年,是靠政府每年給他二百盾糊口。
一種傳說是,在晚年,他曾近十年沒有訂單,但他老人家很開朗。他認為貧窮是一個畫家所能遇到的最好事情,“你買不起昂貴的顏料,你就學會暗示色彩了;當你用很少的顏料畫出彩虹的效果,那是多麽美好啊……”
事實是,當時的荷蘭畫家們無不如此。凡·拉阿爾窮到自殺,塞格赫爾斯成為酒鬼,霍貝瑪和哈爾斯都得靠慈善機構過活,斯滕畫了一輩子,作品多到五百幅,從未擺脫窮困;偉大的維美爾,可能是倫勃朗和哈爾斯之外荷蘭最偉大的畫家,死時還欠麵包商六百盾。
1636年冬天,荷蘭曾經發生過一次鬱金香狂熱。鬱金香被瘋狂抬價,三個鬱金香球根可以在霍恩買棟房子,珍稀的球根值到五千盾,阿姆斯特丹有市民一個月內賺了六萬盾。同一個鬱金香球根可能一天內被倒賣十次。到1637年春天,狂熱開始消解,2月24日阿姆斯特丹的花卉商開了個大會,製定了根本性措施,要求在當年11月30日開發的匯票全部付清,之後的合同全作廢—於是鬱金香球根從五千盾跌回五十,無數人家破產。其中包括繪畫大師斯滕和戈因。為什麽他們這樣的大畫家,會去玩這種仿佛投機的買賣?很簡單:窮的。
1665年,英國和荷蘭的戰爭再度爆發,荷蘭黃金時代的夕照逐漸降臨。隨著這光輝的流逝,倫勃朗也在漸漸走入黑暗。他的日子好過一點了,但那又如何?他的愛侶、房子和一切都被命運慢慢摧折了,黑暗如一隻巨手,慢慢將他拉扯著走去。
他常年生活在幽暗的房間裏,長期勞作;他遭遇的厄運讓他性情孤僻。他的才華發展,多少顯得扭曲,終於讓他成為了一個魔術師,酷愛幻覺。他生活在一個無人可以問津的天地裏,他的視覺獨一無二,沒有其他畫家可與比肩。實際上,2004年哈佛醫學院的一份報告相信:倫勃朗的雙眼無法準確對齊,但這點眼疾,恰好可以幫他拉平他看到的形象,將之放到二維的畫布上。
所以,對他的眼睛來說,有形的物體是一塊塊的斑點,我們看來無比簡單的顏色,在他眼中錯綜複雜。許多色彩和光影構成了我們所見的事物,許多色斑彼此依襯,影響著我們的視覺。所以他一再嚐試尋找這個,他相信畫的主體有顏色,重疊交錯,人浸泡在光中,猶如魚浸泡在海洋裏。倫勃朗窮其一生,跟光做遊戲,然後慢慢讓光減弱。他畫出了質感,讓你仿佛可以靠手觸摸。他畫出阿姆斯特丹的陽光,微弱昏黃,常如在地窖之中。他能夠感覺到一些東西:在即將流逝的光影裏,那些肉眼看不見的模糊事物。是這些事物構成了物體的存在感—在他人看來是幻覺,但經他勾勒,便仿佛黑暗中也有生命似的。意大利畫家看到陽光下最美麗的一切,倫勃朗則看到光即將流逝時黑暗中的一切:蒼老、貧窮、痛苦和憐憫。
有一個傳說:1667年,佛羅倫薩的大執政者、當時的托斯卡納大公爵科西莫三世,來訪阿姆斯特丹,去拜訪了倫勃朗。對當地人來說,這事很傳奇:“哎,聽說了麽?美第奇家族的那個大公,全意大利除了教皇最有權勢的人,去那個破屋子訪問了倫勃朗呢!”但這到底是夕陽餘暉,不足多談。1668年,提圖斯結婚了。他27歲,娶了同歲的馬達萊娜,一個律師家的女兒。他搬去了丈母娘家住,以便給父親騰出空間。科內莉亞留在老屋裏,服侍父親。
但哪怕這樣,命運還是在跟他玩殘忍的遊戲。1668年9月,新婚不久的提圖斯便死去了。對倫勃朗來說,這像是最後的打擊。他的兒子剛結婚,便要死了;兒媳婦馬達萊娜還懷著孕呢。1669年春天,孫女出生了,但倫勃朗甚至都沒法看清孫女蒂蒂亞的模樣了:他的眼睛快要壞了。
他的妻子、情人和兒子,紛紛先他而去。他們先後守護著他,讓他不至於被這混亂的世界吞沒,但終於,這些天使被召喚回去了,倫勃朗的時光也就到了。
但他還是沒有崩潰。很神妙的是,就在這無法更絕望的、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孤寂之中,他給出了這麽幅畫:
《浪子回頭》。
《路加福音》裏有這麽段:
耶穌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向父親要應得的家產,父親分了家業,於是小兒子收拾家產往遠方去,任意放蕩,浪費資財,耗盡所有,又逢饑荒,便窮苦起來,以至於要去放豬。他醒悟過來,便道:父親家裏雇工多,口糧有餘,難道我要在這裏餓死嗎?他便回家去。父親看見,動了慈心,抱著他親吻。小兒子對父親道: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我不配稱為兒子。而父親卻吩咐仆人:拿袍子、戒指和鞋子給小兒子,宰了肥牛,大吃大喝一頓。因為小兒子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大兒子聞聽,便不高興,對父親道:我服侍你多年,從未違命,你也沒給我一隻山羊。你這小兒子,吞盡你的產業,他回來了,你倒宰了肥牛。父親便說:兒子,你常和我同在,我所盡有,都是你的。隻是你這兄弟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所以理當歡喜快樂。
倫勃朗就此題材完成的巨畫,有驚人的262厘米長205厘米寬。畫中左側,小兒子赤著腳,衣衫襤褸,跪在父親麵前,將臉埋在父親胸前,而父親雙手撫著他的肩,接受了他—這一幕酷似二十多年前,那幅《大衛與押沙龍》;父親身著大紅和金黃—這是倫勃朗久已不用的華麗色彩—幽深黑暗的背景裏,藏著幾個雕塑般的旁觀者。這幅畫筆觸自由,酷似提香晚期作品;大塊色斑形成厚塗層,使此畫氣勢莊嚴、雍容但又溫厚。
這是他晚年的一貫題材:他喜歡具有人情味的主題,喜歡描述愛、憐憫和寬恕。但在這幅畫裏,格外意味深長。這是他最感人、最寧靜、最溫柔也最沉默的畫作。他不再描述不朽、璀璨和華美的景物,而回到人類最深的感情中去。
長久以來,他都有那種魔術:可以用筆勾勒人類的心靈活動。他希望描繪出場景之外的意義,比如《杜爾普教授的解剖課》,他希望表現出科學;比如《夜巡》,他希望表現出市民責任。他總是能隨心所欲地表現。他擁有戲劇家的才華,能透過各種類型的人的外表,了解他們在特定的情況中會怎樣行動。他總是能用一兩個簡單的造型,把握住人類感情最深的部分。常年以來,他是這樣描繪自己的:在那些不朽的自畫像裏,他莊嚴端正,不屈不撓,堅強麵對苦難。但是,在《浪子回頭》裏,他的剛毅和對抗意誌消失了。不是他選擇了放棄,而是在這幅畫裏,你可以說,他和命運講了和。他將自己比作誰呢?那個跪倒的兒子?那個欣然接受兒子的父親?
一種合理的猜想是這樣的:
他將自己視為兒子,經曆苦難後歸來,曾經和命運對抗的他,終於感受到了寬恕和憐憫,於是投到了命運懷裏;他又將自己視為父親,常年以來,他一直被命運這個頑皮的兒子撩撥著痛苦著,但最後,當他接受這命運的戲耍時,他終於擁抱了它。他描述的是一切人間的苦難,以及憐憫和諒解。
他和黑暗講和了,和命運互相擁抱了。他們彼此寬恕,不再敵對了。苦難依然存在,但他已經不去刻意對抗了。隻是平靜地對待命運,等待命運來帶走他。當他無所謂贏家還是輸家時,他便贏了。
1669年,荷蘭人迎來了光明:畫家範戴·埃登向阿姆斯特丹市政府陳述了一個計劃,專門適用於室外照明。在此之前,阿姆斯特丹夜晚一片漆黑,1579年,市政府逼迫每個酒館老板徹夜點油燈,老板們消極怠工,以至於1587年政府需要重新訓令一次;1595年,市政府再要求每隔十二家就要挑一盞燈籠以照亮街道,但蠟燭太貴,市民經常拒點,於是政府還得組織點燈隊去點燃各家的燈籠……但1669年之後,荷蘭有了路燈;又十年後,阿姆斯特丹路燈有了133盞;1689年,2400盞。如果讓倫勃朗看到路燈的光芒,他一定會又有新的靈感,在他的畫裏使用新的明暗光芒。但是,他等不到那天了。
在1669年,最後那幾幅自畫像裏,他胖乎乎的,像個鄉紳。他的帽子時而棕色,時而彩色,頭發已成灰色,臉上的皺紋讓他的臉盡顯蒼老鬆弛;筆觸還如十年前一樣有力,細節依然美好。實際上,他的神色很安詳。他不再用帽簷遮蓋自己的額頭,不再凝目觀望,甚至嘴抿得也鬆弛許多。他就在黑暗裏,平靜地凝望著世界。
1669年10月4日,那天是星期五,倫勃朗·哈爾門鬆·範賴恩過世了。科內莉亞照顧著他,直到他閉上眼睛,呼出最後一口氣。10月8日,他下葬在西教堂。據說那是個雨天:在這衝刷阿姆斯特丹的雨水裏,他沉落了下去,和亨德克裏琪重新聚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