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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節日飲酒

  楊柳依依,春燕翻飛。春社日的鄉村格外熱鬧。祭祀完社神後,跳累唱乏了的人們在屋邊溪畔坐下來,吃著祭祀後分來的胙肉、果栗,喝著精釀的春酒,談著、笑著、嬉鬧著。這些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莊稼漢們,難得有這樣歡樂的一天。有些莊稼漢直喝得爛醉如泥,才被家人扶回去。在草堂鄰近的一個院落裏,杜甫和幾個農夫正在酣飲。他們大聲地談論著農事、家事和嚴武大人治蜀的德政。話說了無數,酒也喝了無數,直到月兒升到天上時,他們還在飲酒。

  這是杜甫入蜀後在浣花溪草堂居住時,和村民們在春社日飲酒的情景。他在詩中曾對此進行過描述。

  家家戶戶共同飲酒之時在一年中究竟有多少呢?曆代人們較為集中的飲酒日都有哪些呢?對此,本章作一些介紹。

  節日是我國各族各階層最為集中的飲酒日。由於酒在人們心目中的特殊位置和在祭祀社交等場合的特殊作用,故許多節日皆有飲酒之舉。我國曆代普遍有飲酒內容的節日有元旦(包括除夕)、元宵節、正月晦日(正月裏最後的一天)、寒食節、清明節、上巳日、端午節、七夕、中秋節、重陽節和其他一些節日等。除此外,曆代各個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範圍內的一些節日也多有飲酒的習俗。

  元旦飲酒

  農曆正月初一是我國最隆重的傳統節日——春節。其實稱春節是近代的事,清代以前人們稱之為“年”、“元旦”等。

  自漢代開始就有元旦飲椒柏酒的習俗。據崔寔《四民月令》所言,“椒”是玉衡星精,吃了以後能使人身輕能走;“柏”是一種仙藥,吃了以後能免除百病。我國古代人們相信元旦飲用椒花柏葉浸泡的酒,能使人在新的一年裏身體健康,百病皆除,這是一種美好的祝願。

  漢代人飲椒、柏酒是在紅日微露的元旦之時。這時每家堂階前用火燒烤的竹節還在劈劈叭叭地響著,全家人就開始飲用椒柏酒了。飲椒柏酒時先讓全家年齡最小的晚輩先飲是因為“正月飲酒先小者,以小者得歲,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後與酒。”這是當時的習俗,認為年紀小的一過年就長了一歲,值得慶賀。由於人生的壽限一定,而年齡大的長者過了一年就少了一歲,故應珍惜時光,不肯先飲這杯代表增長(或減少)一歲的椒、柏酒。

  魏晉以後,人們在元旦除了飲椒柏酒外,還興起了飲屠蘇酒的習俗。《荊楚歲時記》是這樣說的:“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蘇酒,膠牙餳。下五辛盤。”屠蘇酒是一種用許多味藥材浸泡的酒,元旦時“合家飲之,不病瘟疫”(韓諤《歲華紀麗》)。可見,飲屠蘇酒和飲椒柏酒一樣,都反映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祝願與向往。唐代韓諤《歲華紀麗》注“屠蘇”時說:屠蘇本是草菴的名稱。從前有個人住在草菴之中,每到年三十晚上便在街巷裏貼一藥方,上麵說照這藥方的要求配齊,用袋子盛著浸在井中,正月初一這天把袋子裏的藥再浸入酒中,合家飲用這種藥酒,在新的一年裏不會中瘟得病。人們由於隻知道藥方,不知道提供藥方人的姓名,於是便用那人所居住的草菴——屠蘇為名,稱這種酒為屠蘇酒。元旦飲椒柏酒和屠蘇酒的習俗曆代一直沿襲。椒柏酒和屠蘇酒也成為各階層人們在元旦時共飲的時令酒了。

  “爆竹一聲除舊,桃符萬戶更新。”在辭舊迎新的除夕之夜,自漢代以來便有了守歲之俗。周處《風土記》:“除夕達旦不眠,謂之守歲。”這是指老少歡聚在一起,歡笑言談,坐以待旦,以兆延年之舉。據南朝宗懍《荊楚歲時記》記載,南北朝時已有了除夕之夜,家家戶戶備辦美味佳肴,合家人在一起開懷暢飲的風俗了。

  隋唐時,守歲的風俗尤其盛行,民間除夕飲酒守歲,帝王宮廷裏也是如此。除夕夜,豪華的宮殿內檀香繚繞,紅燭高燒,酒席排列,歌舞升平,又有侍臣應製作詩,極盡豪華奢侈。唐代詩人杜審言在《守歲侍宴應製》詩中是這樣描述的:

  季冬除夜接新年,

  帝子王孫捧禦筵。

  宮闕星河低拂樹,

  殿庭燈燭上熏天。

  彈絲奏管梅風入,

  對局探鉤柏酒傳。

  欲向正元歌萬壽,

  暫留歡賞寄春前。

  宮中如此,達官貴人家也熱鬧萬分。“續明催畫燭,守歲接長筵。舊曲梅花唱,新正柏酒傳。”(孟浩然《歲除夜會樂城張少府宅》)張說曾麵對這歌舞升平的場麵,思緒萬千:

  除夜清樽滿,寒庭燎火多。

  舞衣連臂拂,醉坐合聲歌。

  至樂都忘我,冥心自委和。

  今年隻如此,來歲知如何?

  張說《嶽州守歲》

  “守歲家家應未臥,相思那得夢魂來。”(孟浩然《除夜有懷》)此夜民間家家戶戶都在爆竹聲中辭舊迎新,坐以待旦,所飲之酒雖說大多皆為村釀薄酒,但也聊以寄懷。許多人在這歲除之夜往往思前顧後,或歎息一年又過,老之將至;或憂國憂民,歎寇戎未平;或歡喜春風得意,更祝來年萬事如意。羅隱《歲除夜》一詩即屬此類:

  官曆行將盡,村醪強自傾。

  厭寒思暖律,畏老惜殘更。

  歲月已如此,寇戎猶未平。

  兒童不諳事,歌吹待天明。

  羅隱的憂愁與兒童們的歡快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但即使如此,也還“村醪強自傾。”以應飲酒守歲之俗。而在平常無憂無慮的家庭裏,則是喜氣洋洋,令人興奮不已的:

  晰晰燎火光,氳氳臘酒香,

  嗤嗤童稚戲,迢迢歲夜長。

  堂上畫帳前,長幼合成行,

  以我年最大,次第來稱觴。

  白居易《三年除夜》

  宋代以後,飲酒守歲之風更盛。北宋時,除夕之夜,百姓合家圍坐在爐火旁,飲酒唱歌,奏樂擊鼓,坐以待旦。南宋前期,雖說民間老幼曾一度不講究守歲,但很快又恢複了舊習,飲酒守歲之風又盛行起來了。當時民間的俗語是“守歲爺長命,守歲娘長命”(《歲時廣記·歲除》),飲酒守歲已和祝願父母長壽的孝道聯係起來了,可不再是小事情了。於是家家如此,年年照舊,再也沒有敢反其俗而行之的了。對此,宋人袁文在《甕牖閑評》中說:“守歲之事。雖近兒戲,然而父子團圓把酒,笑歌相與,竟夕不眠,正人家所樂為也。”

  宋代除了守歲之外,還增添了“饋歲”、“別歲”之俗。饋歲是鄰裏親友之間相互饋贈酒食,時在臘月之末,以備過年之前的祝賀。別歲是在除夕的白天裏,鄰裏親友相互邀請飲酒之舉。別歲以後,則是合家團圓的飲酒守歲了。

  宋代元旦,民間飲用椒、柏酒的習俗已少見了。據《歲時廣記》所言:元旦,家家飲屠蘇酒和術湯。

  元明清以來,除夕守歲、元旦飲酒之俗依舊。元、清兩朝,雖說是異族入主中原,但對這有悠久曆史的風俗還是持予以承認並接受的態度。元代薩都剌《都門元旦》詩寫了元代大都(今北京)過年之事。從詩中“太平天子恩如海,亦遣椒觴到小臣”句可知,元代統治者也仿效唐宋君王元旦賜椒、柏酒之俗,借以籠絡臣民之心。明代張瀚《鬆窗夢語》雲:“(除夕之夜)圍爐團坐,達旦不寢,謂之守歲。此皆故宋之遺風,亦歲終之一樂也。”說明明代承宋代之俗,民間守歲之風盛行。

  潘榮陛在《帝京歲時紀勝》中是這樣描寫清代北京除夕夜守歲之俗的:“高燒銀燭,暢飲鬆醪,坐以待旦,名曰守歲。”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則描寫得更為詳細:

  京師謂除夕為三十晚上……世胄之家,致祭宗祠,懸掛影像。黃昏之後,合家團坐以度歲。酒漿羅列,燈燭輝煌,婦女兒童皆擲骰鬥葉以為樂。及亥子之際,天光愈黑,鞭炮益繁,列案焚香,接神下界。和衣少臥已至來朝,旭日當窗,爆竹在耳,家人叩賀,喜氣盈庭。轉瞬之間,又逢新歲矣。

  關於清代世胄之家過年的情景,在《紅樓夢》中也有描繪:臘月二十九日,寧榮二府中都換了門神、對聯、掛牌,新油了桃符。三十日就是拜宗祠。到了晚上,全家男女老幼依次拜年飲合歡宴的情景描寫得極生動:

  (賈母)歸了正坐,賈敬賈赦等領了諸子弟進來,賈母笑道:“一年家難為你們,不行禮罷。”一麵男一起,女一起,一起一起俱行過了禮;左右設下交椅,然後又按長幼挨次歸坐受禮。兩府男女、小廝、丫環,亦按差役上、中、下行禮畢。然後散了押歲錢並荷包金銀錁等物。擺上合歡宴來,男東女西歸坐,獻屠蘇酒、合歡湯、吉祥果、如意糕畢。賈母起身,進內間更衣,眾人方各散去。

  由此可見除夕夜合家團坐飲酒的場麵。曹雪芹所寫得“合歡宴”又稱為“團年酒”,其含義都是團圓合歡之意:

  親知邀酌團年酒,

  兒女同爭壓歲錢。

  爆竹千家聲未息,

  天衢車馬鬧如煙。

  張朝墉《燕京歲時雜詠》

  除夕祀祖,家人聚飲,曰團年酒。圍坐達旦,曰守歲。

  大人們圍坐歡飲團年酒以守歲,兒童們放爆竹、爭要壓歲錢,歡呼蹦跳過年的風俗至今仍在全國各地流行。

  在我國少數民族節日風俗中,過年(除夕和元旦)飲酒也是較為普遍的。蒙古族、滿族的過年風俗和漢族相類同,從農曆十二月(臘月)二十三日便進入過年活動期。臘月二十三,滿族和漢族同稱為過小年,蒙古族叫送火神的“年火”日,此日全家團聚飲宴。除夕夜辭舊歲,元旦拜年,互相慶賀,舉行家宴或宴親朋,共祝來年萬事如意。

  藏族過年稱“洛薩節”,家家用酥油、麵粉做成糕點,飲用釀好的青稞酒,堂屋裏陳設染色的麥穗、青稞苗,預祝豐收。珞巴族過年有自己的民族曆法規定,比較原始,各地年節日期不一,有的在藏曆十二月十五,有的要到二月過年。過年前家家忙著釀酒殺豬宰牛。過年時全村各戶攜酒聚餐,歡宴對歌,熱鬧非凡。

  羌族過年在農曆十月初一,這與秦代中原地區的元旦時間是一致的,可能有著淵流的關係。羌族人過年時全家團聚,敬神祭祖。家人請至親好友一起咂酒,唱酒歌,跳鍋莊舞。唱酒歌時主客並排,輪流對唱,歌中多祝吉祥的詞語。

  哈尼族、苗族的過年日期有著古曆法的遺跡。哈尼族以農曆十月第一個辰龍日為歲首,一直到申猴日,約為五天。苗寨在農曆十月逢第一個吉祥的卯日便開始過年,苗年大約要過一個月左右,許多村寨往往是一個個依次陸續過年。此時苗寨家家戶戶殺豬宰羊、釀酒、打粑,祝新年順利、豐收。哈尼族過年以大宴賓客為盛事,宴席上推舉有聲望的人祝詞,然後全體發出祝賀的喊叫聲。在铓鑼皮鼓的響聲中,人們飲酒唱歌,跳著風趣的舞蹈,氣氛十分熱烈。

  元宵節飲酒

  農曆正月十五是新的一年中的第一個月圓之夜,稱之為“元宵節”,又叫“上元節”。元宵節起源於漢武帝時正月十五日通宵達旦張燈舉火祭祀太一神的活動,佛教傳入中國後,又融進了燃燈禮佛的內容,後來傳到民間,形成了戶戶掛燈,城鄉燈火輝煌的元宵節燈會。

  初唐之時,已經有了元宵夜相聚宴飲的習俗。火樹銀花,寶馬香車,再加上美酒佳肴,歌舞絲竹,這使詩人陳子昂詩興大發,寫出了《上元夜效小庾體》一詩:

  三五月華新,遨遊逐上春,

  相邀洛城曲,追宴小平津。

  樓上看珠妓,車中見玉人。

  芳宵殊未極,隨意守燈輪。

  宋代元宵節在隋唐的基礎上又發展了一步,元宵節不僅時間延長了(五天),而且各種名目繁多的燈籠更是大大地超過了唐代,又新增了煙火、燈謎等花樣,確實盛況空前。元宵節期間,皇帝與民同樂共觀燈火,與近臣宴飲。尤其是宋徽宗趙佶,每年元宵夜親自上宣德樓觀燈並賜酒給樓下的仕女。嶽珂《桯史》中記載了這樣一件頗有意思的事:有一對夫妻元宵節觀燈時在人流中被衝散了。其妻正遇到趙佶賜酒,她喝了所賜的禦酒後,乘機偷了一個金酒杯。她的舉動被衛士發現了,就把她押到皇帝前盤問。這個機靈的婦女吟詠了一首《鷓鴣天》詞,宋徽宗聽後,不僅沒有問罪懲罰她,反而大方地把那個金酒杯賜給了她。她所吟詠的頗含機敏的詞是這樣的:

  月滿蓬壺燦爛燈,

  與郎攜手至端門。

  貪看鶴陣笙歌舞,

  不覺鴛鴦失卻群。

  天漸曉,感皇恩,

  傳宣賜飲酒杯巡。

  歸家恐被翁姑責,

  竊取金杯作證明。

  南宋都城杭州元宵節,每當夜幕初降,大街小巷頓時懸燈結彩,大小酒樓點燃燈球,鼓樂齊鳴,吸引觀燈的人們前去飲酒。與此同時,大官府第設酒宴賞燈。當時人們在元宵節飲酒賞燈的同時,還流行著吃湯圓的習俗。

  到了明代,元宵節延長為十天,朝廷特準許賜假給百官,以歡度佳節。酒樓歌館成為觀燈者的落腳聚會處,買賣興旺。大街之上,在各式花燈之下,賣酒食的,賣湯圓的,賣風味小吃的比比皆是。平民百姓大多在這些酒食攤上吃酒歇腳。

  滿族入主中原後,元宵節改為五天,“自十三至十七均為燈節,惟十五日謂正燈耳。每至燈節,內廷筵宴,放煙火,市肆張燈。”(《燕京歲時記·燈節》)“五夜笙歌,六街轎馬,香車錦轡,爭看仕女遊春;玉珮金貂,不禁王孫換酒。”(《帝京歲時紀勝·上元》)在這熱鬧空前的上元夜裏,北京城的酒肆紛紛掛出一盞盞新奇別致的花燈,借以招徠酒客:

  酒社燈屏半料絲,

  丸微懸出一枝枝,

  儂家剪采宮燈樣,

  醉問檀郎知不知?

  程瑞祊《都門元夕踏燈詞》

  幾隊王孫騎,同尋少婦壚。

  貂裘買一醉,脫付酒家胡。

  勞之辨《上元雜詠》

  不僅市麵上的各家酒肆裏酒客雲集,買賣興隆,市民百姓家也多設家宴以慶元宵佳節。曹雪芹在《紅樓夢》裏所展現的宴飲場麵雖說屬於衣冠之家的情景,平民百姓之家無法與之相比,但是可以從中得知清代人元宵節飲酒習俗的概況。

  正月十五那天晚上,賈母在大花廳上命人擺了十來席酒,定了一班小戲。在這花燈鬥巧爭輝的花廳裏,賈府的元宵家宴開始了:敬酒飲酒,聽戲賞錢,好一陣熱鬧。緊接著又吃元宵,又講故事笑話,整個酒宴上笑聲不斷。三更時分,又重新換了酒席,梨香院的教習帶著文官等十二人來席前的戲台上唱了幾出戲。又開始飲酒行令,擊鼓傳花,放焰火爆竹,一直到四更多才散席。

  元宵夜,賈赦沒來花廳赴宴,他在自己家裏“和眾門客賞燈吃酒,笙歌聒耳,綿繡盈眸,其取樂與這裏不同。”就是眾婆子們也在園門茶房裏和管茶的女人偷空飲酒鬥牌。整個元宵夜,賈府上上下下幾乎所有的人都在飲酒。

  自漢代以來陸續形成的元宵節觀燈、飲酒、吃元宵(湯圓)的風俗,直到今天還在大江南北廣大地區盛行不衰。

  正月晦日、二月一日飲酒

  晦日是指農曆(夏曆)每月的最後一天,正月晦日即正月三十日。《荊楚歲時記》:“每月皆有。弦、望、晦、朔,以正月初年,時俗重以為節。”弦是農曆每月的初七、初八(上弦日)、二十二、二十三(下弦日)日;望是農曆每月的十五日;朔是農曆每月的初一日。由此可見,弦、望、晦、朔是以月亮的圓缺為標記的。在我國古代,正月晦日是一個大節,《玉燭寶典》、《荊楚歲時記》都有正月晦日家家做豐盛的菜肴,聚在一起飲酒,或到水邊設宴嬉樂駕舟遊玩的記載。魏晉南北朝以來,此俗盛行,到了隋唐之時達到了高峰期。關於正月晦日宴飲的盛況,唐詩中多有描寫:

  橫堤列錦帳,傍浦駐香車。

  歡娛屬晦節,酩酊未還家。

  (解琬《晦日宴高氏林亭》)

  晦日嫌春淺,江浦看湔衣。

  道旁花欲合,枝上鳥猶稀。

  共憶浮橋晚,無人不醉歸。

  寄書題此日,雁過洛陽飛。

  張說《晦日》

  在春寒乍暖的正月晦節,鳥兒尚稀少,花兒還沒全開放,但是城外的水濱卻格外熱鬧。長長的河堤上,搭著許多帳子,停著許多華貴的車子。在那涼絲絲的水邊,無論是天真的村姑還是端莊的貴婦人都按照傳統的風俗習慣,撩起裙衣,用水輕輕地洗。她們這樣做(湔衣)據說能消災除厄呢!錦帳裏、大堤上、江水畔,散坐著許許多多飲酒歡歌的官、商、士、民。當夜幕降臨時,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們才戀戀不舍地回去了。

  正月晦節在唐代是大節。唐代統治者規定: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皆鼓勵文武百官追遊宴樂,並於每個節前由朝廷發給每人多少不等的錢,以供宴飲之用。

  盛行了數百年的正月晦日飲酒湔衣之俗,到了唐德宗貞元五年(789)發生了變化,唐德宗下敕:“更晦日於往月之終,揆明辰於來月之始。”廢正月晦日之節,改在第二天的二月一日過節,此節名“中和節”,自此始,中和節取代正月晦日。這一天“村社作中和酒,祭句芒神,聚會宴樂,名為饗句芒祈年穀。仍望各下州府,所在頒行。”(《唐會要》卷二十九)句芒是神話傳說中的司木之神,主管萬物生長。因萬物生長離不開太陽,在祈豐年的同時,後來產生了二月一日是太陽生日的說法。《帝京歲時紀勝》說:二月“初一日為中和節,傳自唐始……京師於是日以江米為糕,上印金烏圓光,用以祀日。”這種江米糕在《燕京歲時記》中有較細的介紹:“二月初一日,市人以米麵團成小餅,五枚一層,上貫以寸餘小雞,謂之太陽糕。都人祭日者,買而供之。”清代太陽糕的形狀,顯然是來自古代神話中太陽爬上樹以後“皆載於烏”(即烏鴉帶著太陽走)的形象。

  因五穀生長離不開太陽,故在太陽生日的二月一日用中和酒祭祀句芒,以祈年豐。唐代中和節很隆重,城鄉村社家家戶戶皆攜酒帶肴相聚酣飲,朝廷也在長安曲江設宴慶賀中和節:“風俗時有變,中和節惟新。軒車雙闕下,宴會曲江濱。”(李泌《奉和聖製中和節曲江宴百僚》)就是反映這一風俗的詩歌。

  正月晦日和相繼的二月一日中和節飲酒之俗共流行了近千年,自南宋以後逐漸消失了。到了清代,人們過中和節時隻用太陽糕祭日,而無祭酒飲酒之舉了。

  寒食清明節飲酒

  “寒食棗團店,春低楊柳枝。酒香留客在,鶯語和人詩。”這是唐代詩人白居易在寒食節過棗團店時寫下的詩篇。翠柳、黃鶯和飄香的美酒,給人們留下了旅途中寒食節的深刻印象。

  在我國古代,清明節的前一兩天是寒食節。這一天,家家要禁煙火,隻能吃預先做好的冷熟食,故稱為寒食節、熟食日等。清明節是二十四節氣之一,《淮南子》說:“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乙,為清明。”它最早是農事的重要節日。這個節日在發展過程中,很早就與前一二日的寒食節結合起來了。總起來看,在我國曆史上,唐代以前重寒食,宋代以後重清明。

  陸礍《鄴中記》說:“寒食三日作醴酪。”由此可見魏晉時已有寒食節三天吃甜酒果漿的習俗了。寒食節三天禁煙火吃冷食很不舒服,但是如能喝上點酒暖暖胃就大不同了,於是寒食飲酒之舉便在各階層人們中普及流傳開來。

  經南北朝到唐代,寒食節飲酒俗盛行不衰。

  “相勸一杯寒食酒,幾多辛苦到春風”(趙嘏《贈皇甫垣》)和“此時不盡醉,但恐負平生”(白居易《六年寒食洛下寒遊贈馮李二尹》)詩句。即使遠在巴山蜀水,也在寒食日飲酒思親:

  東望青天周與秦,

  杏花榆葉故園春。

  野寺一傾寒食酒,

  晚來風景重愁人。

  張礎《巴州寒食晚眺》

  唐代盛行寒食上墓祭掃時相聚飲酒之習。有的大戶人家竟在墓旁舉行酒宴,歌以行酒,酣醉始歸。為此唐代各朝屢次下令,不準掃墓時借機飲酒酣醉。唐玄宗開元二十九年下敕規定:“寒食上墓,便為燕樂者,見任官與不考前資,殿三年。白身人決一頓。”(《唐會要》卷二十三)但是效果並不顯著,掃墓飲酒之事時有發生。

  宋代以後人們把清明節掃墓當作一件大事。每年朝廷派出多批人員去各陵墓祭享,官員百姓也到郊外掃墓。並借掃墓之機,攜帶酒食春遊。開封城外郊區“四野如市”,人們群聚在樹下或園亭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武林舊事》說南宋清明節時“婦人澹妝素衣,提攜兒女,酒壺肴核”前去掃墓。晚上歸來時,則多采摘山花柳枝帶回去,很有生活情趣。

  掃墓飲酒之俗流行多年,直到清末民初仍盛。徐心餘《蜀遊聞見錄》有這樣的記載:

  清明節近,俗有所謂上野墳者,大家閨秀亦不免此。風和日暖,結隊偕來,婢仆攜酒食隨其後,擇墳之幽僻處,席地酌之。

  直到今天,人們在清明節掃墓之後,往往順便春遊。青青草地之上,風景優美之處,飲酒野餐的人們處處可見。

  上巳日飲酒

  上巳日古時指農曆三月的第一個巳日,三國魏以後就固定在每年農曆的三月三日了。翻開曆代詩詞文賦,有關“上巳”、“三月三日”的歌詠記敘俯拾皆是。

  遠在公元前的周朝,我們的祖先就已經注重三月時令。每逢此時,要去水邊祭祀,並且用浸泡了香草的水沐浴,認為這樣可以祓除疾病和不祥。史書稱這種禮儀為“禊”或“祓禊”。

  “曲水流觴”,也是魏晉以前人們修禊事時臨水宴飲踏青遊春演變出的一種飲酒方式。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寫道:“三月三日,士民並出江渚池沼間,為流杯曲水之飲。”當時人們常常舉行“曲水流觴”的活動,並不單單限於文人墨客。

  唐詩中多有描寫三月三日曲水流觴之事的佳作,從中可知唐代上巳日飲酒的狀況:

  暮春三月日重三,

  春水桃花滿禊潭。

  廣樂逶迤天上下,

  仙舟搖衍鏡中酣。

  張說《三月三日定昆池奉和簫令得潭字韶》

  卜洛成周地,浮杯上巳筵。

  鬥雞寒食下,走馬射堂前。

  垂柳金堤合,平沙翠幕連。

  不知王逸少,何處會群賢。

  孟浩然《上巳洛中寄王九回》

  在這暮春之時的上巳日,人們祓禊宴飲,其樂陶陶,盡情盡興。不僅長安、洛陽如此,其他各州縣也沉浸在歡樂之中,宋之問《桂州三月三日》一詩就向我們展現了這一場麵:

  始安繁華舊風俗,

  帳飲傾城沸江曲。

  主人絲管清且悲,

  客子肝腸斷還續。

  這種傾城而出,在江邊遊春聚飲的繁華景象,即使客居他鄉的宋之問激動,又勾起了他那割不斷,理還亂的思鄉之情。

  宋代以後,上巳日祓禊“曲水流觴”的風俗雖明顯少於前代,但還在文人名士的圈子裏流行。“流觴曲水無多日,更作新詩繼永和”(蘇軾《和王勝之》)。這樣一來,雅則雅矣,但卻把這個群眾性的節日渲染上了文人的情調,成為士大夫的“沙龍”了。在北京故宮乾隆花園和香山等處,還保存一些被稱為“流杯亭”、“禊賞亭”之類的供虛應故事者“曲水流觴”的亭子和微型的水渠,這些在石基上鑿成的迂回曲折的溝槽雖很精致小巧,頗能點綴風景,但比起那“崇山峻嶺”、“茂林修竹”、“清流激湍”的大自然中的“流觴曲水”來,其氣勢與精神相差遠矣。

  端午節飲酒

  農曆五月初五是端午節。

  菖蒲酒、雄黃酒是端午節飲用的節令藥酒。端午節飲菖蒲之俗大約始於南北朝,因五月是惡月,當時人們相信飲菖蒲酒能辟惡去毒。菖蒲酒最初是以菖蒲為藥料,以黃酒為原酒浸泡而成。菖蒲是生長在山澗泉流旁的一種名貴藥材,為天南星科植物石菖蒲的根莖,主要產地有四川、浙江、江蘇等地,具有開竅、活血、理氣、散風和去濕等功能。以菖蒲浸酒確實能治病,李時珍《本草綱目》說:“菖蒲酒,治三十六風,一十二痹。通血脈,治骨瘺,久服耳目聰明。”

  端午節飲菖蒲酒之俗自產生後,曆代相傳,唐代殷堯藩《端午日》“不效艾符趨習俗,但祈蒲酒話升平”詩句就說此俗。到了明代,飲菖蒲酒以禳毒氣的風俗大盛,明代劉若愚《酌中誌》載:“初五日午時……飲菖蒲酒。”明代馮夢龍編的《警世通言》第七卷“陳可常端陽仙化”一文中寫南宋紹興年間的落第士子陳可常,在農曆五月初五端陽節這天,作《菩薩蠻》詞一首。該詞雲:“包中角黍分邊角,彩絲剪就交絨索。樽俎泛菖蒲,年年五月初。”就生動地寫出了古代端午節吃粽子、飲菖蒲酒的飲食風俗。

  明代始有端午節飲少許雄黃酒以解毒辟惡的風俗,《白蛇傳》中的白娘子因在端午節飲了雄黃酒後顯原形的故事情節,就是民間盛傳的關於雄黃酒能辟惡顯形神異力量的反映。雖說這屬於迷信,但從中可以表現出古代人對雄黃酒的崇敬心理。關於雄黃酒的製法和用法,《帝京歲時紀勝》是這樣介紹的:“(端午節)午前,細切蒲根,伴以雄黃,曝而浸酒。飲餘則塗抹兒童麵頰耳鼻,並揮灑床帳間,以避蟲毒。”除此種雄黃酒外,還有另外一種,《燕京歲時記》中有介紹:“每至端陽,自初一日起,取雄黃合酒曬之,用塗小兒額及鼻耳間,以避毒物。”

  雄黃的藥性在《本草綱目》中是這樣解釋的:

  “雄黃味辛溫有毒,具有解蟲蛇毒、燥濕、殺蟲驅痰功效。”可“主治百蟲毒、蛇虺毒。”由此看來,端午節飲用的雄黃酒應是以雄黃和蒲根一起浸泡的酒,而純用雄黃合的酒因有毒性,多做外用殺菌消毒。

  七月七日飲酒

  農曆七月七日之夜稱為七夕,這是我國人民心目中鵲橋相會的愛情節。

  七月飲酒之俗產生得比較晚,其發端是人們設美酒果品以祭祀牛郎織女星之舉。周處在《風土記》中說:七月七日夜,人們打掃庭院,擺上筵席酒食果品以祭拜。《開元天寶遺事》、《東京夢華錄》等皆有相似的記載,從“陳以瓜果酒炙,設坐具,以祀牛、女二星……宴樂達旦,士民之家皆效之”的記載上看,七夕宴飲之俗在唐中期已開始形成,到了明清之時已很盛行了。《帝京歲時紀勝》說七夕這天“幼女以盂水曝日下,各投小針,浮之水麵,徐視水底日影,或散如花,動如雲,細如線,觕如椎,因以卜女之巧。街市賣巧果,人家設宴,兒女對銀河拜,鹹為乞巧”。這種家家設宴,團聚一堂飲酒的風俗,既是慶賀牛郎織女一年一度的相會,也是祝願人間夫妻白頭偕老,幸福美滿,團聚不散。正如柳永在《七夕》詩中唱出的:“願天上人間,占得歡娛,年年今夜。”

  這種願天上人間皆美滿的七夕宴飲之舉是和我國人民的傳統家庭意識相吻合,故沿襲下來,至今尚在許多地區流行。

  中秋節飲酒

  隋唐以前,中秋是秋季第二個月——八月的泛指,並沒有形成傳統的節日。南朝的《荊楚歲時記》和唐初的《初學記·歲時部》裏都沒有八月十五中秋節的記載,到了唐朝中葉始有八月望日(十五日)賞月的習俗。這是中秋節的初始階段。

  這時的中秋節的民俗事項主要是賞月、拜月和玩月,雖有飲酒賞月的例子,但還沒有形成風俗。飲酒賞月成俗是在宋代。據《東京夢華錄》所載:北宋都城開封在中秋節前,城裏城外的酒店皆賣新酒。所有的酒樓都重新裝飾門麵。到了八月十五日的中午以前,所有的酒店都酒盡甕空了,店主隻好把懸掛在酒店門前用以招徠酒客的酒旗拿了下來。中秋佳節正是螯蟹上市之時,肥肥的蟹子,鮮美的梨、棗、橘、石榴等應時果品佳味皆在市上出售。中秋夜賞月之時,富貴之家皆登上事先裝飾一新的樓台,酌酒對月;平民百姓爭占酒樓玩月。整個開封城裏“絲篁鼎沸,至於通曉”。

  宋室南渡,偏安“有三秋桂子,十裏荷花”的杭州後,中秋節飲酒賞月之風更勝於北京。吳自牧曾這樣描敘:當銀蟾光滿的中秋月夜到來時,杭州城裏金風送爽,丹桂飄香,富豪皆登樓台酌酒高歌,通宵賞月。那小康人家也“登小小月台,安排家宴,團圓子女,以酬佳節。”貧民也質衣換酒,“勉強迎歡,不肯虛度”。貧民們為了迎合時尚賞月飲酒,竟把衣服脫下來換酒,其家家飲酒,戶戶賞月之風由此可知。

  宋代以後,曆朝都盛行中秋節賞月飲酒之俗。《警世通言·喬彥傑·妾破家》有主仆皆飲酒賞月的描寫:“忽值八月中秋節到,高氏叫小二買些魚肉果子之物,安排家宴。當晚高氏、周氏、玉秀在後園賞月,叫洪三和小二別在一邊吃。高氏至夜三更,叫小二賞了兩大碗酒。小二不敢推辭,一飲而盡,不覺大醉,倒了。”而曹雪芹在《紅樓夢》裏寫中秋家宴,用的桌凳皆是圓的,以取團圓之意更為別致。《燕京歲時記》是這樣描敘清代光緒年間北京平民之家飲酒賞月風俗的:“至十五月圓時,陳瓜果於庭以供月,並祀以毛豆、雞冠花。是時也,皓魄當空,彩雲初散,傳杯洗盞,兒女喧嘩,真所謂佳節也。”中秋節飲酒吃月餅賞月,至今仍在我國大江南北廣大地區盛行。

  重陽節飲酒

  農曆九月九日是重陽節。《魏文帝與鍾繇書》中有這樣的話:“歲往月來,忽複九月九日。九為陽數,而日月並應,俗嘉其名,以為宜於長久,故以享宴高會。”曹丕在這裏不僅說了重陽節名字的由來,而且又談了魏時的人們在九月九日登高飲酒以祝健康長壽的風俗。

  自漢代開始,九月九日登高望遠,佩茱萸,飲菊花酒的風俗就已形成了。據葛洪《西京雜記》所載,漢高祖劉邦的寵妃戚夫人有一個叫賈佩蘭的侍兒,她每到九月九日這一天,便佩戴一種香味濃鬱的茱萸,吃蓬餌,飲菊花酒。再據《續齊諧記》所說,漢代汝南人桓景,隨方士費長房學道術。一天,費長房對桓景說:九月九日這一天,汝南這個地方有一場大災難。你趕快回家吧,叫全家人都在肩臂上係一個裝著茱萸的絳紅色袋子,到山上去喝菊花酒,這樁災難就可以躲過去了。桓景就照著費長房的囑咐,帶著全家男女老幼上了山。傍晚回家一看,家裏的雞、狗、牛、羊都暴死了。費長房聽到這一消息,就對桓景說:這下子可好了,它們代你全家受了災難。《荊楚歲時記》按語認為:九月九日登山飲菊花酒、佩茱萸的風俗是從此而始的。隋代人杜公瞻說:重陽節宴飲之俗,說不清到底起於何時,但是從漢代興起後到南朝劉宋時一直相沿不變。

  重陽節登高飲菊花酒、佩茱萸的風俗形成後,備受詩人墨客的歡迎。在秋高氣爽,金桂飄香的九月九日,佩茱萸,攜美醞,登高遠眺,詠詩作賦,堪稱佳節盛會。於是乎,許多文人才子詠出了情景交融,膾炙人口的佳作:

  獨在異鄉為異客,

  每逢佳節倍思親。

  遙知兄弟登高處,

  遍插茱萸少一人。

  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

  江涵秋影雁初飛,

  與客攜壺上翠微。

  塵世難逢開口笑,

  菊花須插滿頭歸。

  但將酩酊酬佳節,

  不用登臨恨落暉。

  古往今來隻如此,

  牛山何必獨礏衣。

  杜牧《九日齊山登高》

  秋江清清,大雁南飛,杜牧與知己攜酒登齊山而開懷暢飲。異鄉遊子,又逢重陽,王維遙想手足兄弟而不可見。這兩首詩既寫出了唐代重陽節的風俗畫麵,又淋漓盡致地表達了作者的獨特感受。

  到了宋代,重陽節風俗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隨著佛教思想逐漸浸潤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中國傳統的重陽節又被塗上了一層薄薄的佛教色彩。漢晉時的蓬餌(一種用黍米或秫米製成的糕)到宋代名目和款式有了變化。這時的重陽糕是用粉麵蒸成的,上麵插著剪絲小旗,糕裏又摻石榴子、栗子黃、銀杏、鬆子肉之類。還用粉麵做成獅子蠻王之狀,放在糕上,稱之為“獅蠻”。各寺院都在這一天設齋會,也稱為獅子會。僧侶坐於獅子像上作法事講說,遊人最多。和這一脈相承的獅蠻糕也在民間互相饋贈。

  宋代人重陽節時除了飲菊花酒外,還飲茱萸酒。據《夢粱錄》所記,很多人將菊花、茱萸浮於酒上。稱菊花為“延壽客”,茱萸為“辟邪翁”,據說喝了這兩種東西浸過的酒,可以消除陽九之厄。宋代人重陽節飲酒賞菊之風很盛。賞菊、詠菊、讚菊的文字汗牛充棟。宮廷裏每到重陽節時都在殿中擺列千萬株名貴品種的菊花,舉行賞菊的酒宴。平民百姓也在節前買幾株菊花,以供重陽節飲酒賞菊。《水滸》裏描寫的重陽菊花會,就是宋代風俗的反映。

  重陽節的風俗也在這時傳入北方少數民族。如遼代契丹每逢九月九日有在地高處搭帳,聚飲菊花酒的活動。金因遼俗,在重陽節也有飲菊花酒和在高地舉行拜天的禮儀。

  元明以後,被塗上一層薄薄的佛教色彩的重陽節又逐漸恢複到漢魏時的狀況,“吉祥”又成為重陽節的主題了。重陽糕上多做上“吉祥”二字,而宋代重陽糕上的獅子蠻王像已不見了。據《五雜俎》所記,明代人在重陽節把花糕切成薄片,貼在未成年的子女額頭上,祝願子女們百事俱高,吉祥如意。

  清代重陽節宴飲登高的活動承前代風俗更盛大了。“每屆九月九日,則都人士提壺攜榼,出郭登高。南則在天寧寺、陶然亭、龍爪槐等處,北則薊門煙樹、清淨化城等處,遠則西山八刹等處。賦詩飲酒,烤肉分糕,洵一時之快事也。”(《燕京歲時記·九月九》)並且有到釣魚台賽馬之舉。富貴之家用數百盆菊花堆成山狀,稱之為“九花山子”,借以飲酒賞菊。平民之家也家家栽黃菊。潘榮陛在《帝京歲時紀勝》中還記載了北京人重陽節辭青的活動:“都人結伴呼從,於西山一帶看紅葉,或於湯泉坐湯,謂菊花水可以卻疾。又有治肴攜酌,於各門郊外痛飲終日,謂之辭青。”

  除京城北京外,各州縣鄉裏也皆在重陽節飲酒登高,其地域之廣,參加者之多,遠遠勝於前代。

  直到近代,重陽節飲菊花酒登高之俗仍盛行,但已注入了新的時代特色了。例如上海市人在解放前因近處無山可登,遠處交通又不方便,便在重陽節發明了登三大公司(先施公司、永安公司、新新公司)大樓的辦法。這一天,手捧插有三角小旗重陽糕的孩子們,發髻簪有茱萸的婦女和身穿長袍的老人,不約而同一批批湧向這三座高樓,飲點菊花酒,吃點重陽糕,俯瞰市區街景和眺望四野風光,倒也別有一番情趣。這種“海派”式的重陽節,登高爬樓之舉,在其他城市還不多見。當年曾有人將上海重陽佳節登高的趣事寫成《重陽》詩,發表在《申報》上:

  一年容易又重陽,

  佳節名花播馥香,

  雅客良朋會菊酒,

  祝康卜健假萸囊,

  長房縮地愧無術,

  元亮流風誇有方,

  馬路登高何處是?

  花園屋頂且徜徉。

  當時其他地區的人們過重陽節時,如無山可登,大多采用登寺塔台榭的方式,飲菊酒吃重陽糕,以應佳節的傳統風俗。

  其他的飲酒節日

  除了以上所介紹的節日外,還有一些漢族和少數民族的節日或被稱為節日的特殊日子有飲酒之俗。由於這些節日裏的飲酒之俗涉及的朝代、地區和範圍皆有限,所以合並成三類作一簡要的介紹。

  一是封建時代以某些皇帝的生日為節日,全國官吏百姓飲酒慶賀。現以唐宋兩朝的這類節日為例,介紹在這些“聖節”日裏人們飲酒的概況。

  立皇帝的生日為節,可以追溯到南朝梁元帝的誕辰日,但這僅僅是雛形,正式以“節”為名之舉,始於唐玄宗時。唐玄宗開元十七年(729)八月五日是玄宗的生日,朝廷設宴招待百官於花萼樓,遂立此日為“千秋節”,並布告全國,宴樂慶祝。以後的唐代皇帝也多沿襲此舉。宋代皇帝都立“聖節”,甚至有些皇太後也仿此建節,例如宋仁宗初年,為太後劉氏正月八日生日立為“長寧節”;宋哲宗初年,為宣仁太後高氏七月十六日生日立“坤成節”。以皇帝生日為“聖節”始於唐代,盛於宋代,以後曆代也常常沿襲此舉。下麵將唐代部分皇帝和宋代皇帝生日建節情況列一簡表,以便於說明。

  以皇帝生日為“聖節”,大多是在新皇帝即位時,由宰相率領群臣上表奏請而設立的。這時,以前老皇帝的“聖節”便自行消失了。但是如老皇帝沒有死,被尊為太上皇時,還要延續慶賀,這樣一年中就有兩個“聖節”了。例如宋孝宗時,宋高宗尚健在,於是除了宋孝宗的“會慶節”外,還保留著宋高宗的天申節。

  曆代皇帝生日節(包括太上皇、皇太後生日節)都有賜宴、百官放假(一至三天不等)和平民百姓飲酒宴樂的活動。並由朝廷或委托各州府在節前發錢,以供官員和村莊百姓辦酒宴所用。據《唐會要》卷二十九所載,唐玄宗千秋節時,群臣在這一天進萬壽酒,平民百姓參加各村社的大小酒宴,飲壽酒以慶賀皇帝生日。宋代還在“聖節”這天禁止屠宰和斬首罪犯等。在僧寺和道觀開“祝聖壽”的道場,大辦酒宴以供進香者飲酒就餐。

  二是一些傳統的節日在某個曆史時期有飲酒歡度節日的風俗。例如冬至日,本是二十四節氣中最早形成的八個重要節日中的一個(其餘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從西周開始就有祭酒後飲酒的習俗,到了宋代已成為民間的重要節日。宋代冬至節,大小店鋪都罷市三天,夥計們飲酒賭博,平民之家也買酒過年。人們認為冬至後白天開始轉長,故又稱冬至為“天長節”,飲酒過節以慶賀人壽天長。宋代王礐《默記》中曾記載了冬至飲酒而誤害死皇子的事:宋太宗時,昭成太子趙元僖寵愛侍妾張氏,而不喜歡夫人,他曾經和張氏許諾要廢夫人而立張氏。有一年冬至,太子府裏熱鬧非凡,準備舉行家宴。在這以前,侍妾張氏曾預先叫人做了一個帶有機關的金酒注子,這是一個可盛有兩種酒的酒壺,操縱機關,可以換斟壺中的其中一種酒,而局外人則看不出來。冬至這天,張氏用這金酒注子盛了一種美酒和一種毒酒。她先給太子斟上美酒,又暗中操縱機關,給夫人斟上了毒酒。誰知,皇太子趙元僖按慣例和夫人相互祝福時,竟互換了各人杯中酒。張氏這時躲在屏風後偷看,見到這一情景,急得連連跺腳。趙元僖飲毒酒後被害身亡。

  唐代臘日有飲酒的風俗。臘日原是古時年終祭祀百神之日,後來定每年的臘月初八日為臘日,亦稱“臘八節”。從羊士諤《臘夜對酒》詩中:“琥珀杯中物,瓊枝席上人。樂聲方助醉,燭影已含春”的描寫和杜甫《臘日》詩句“縱酒欲謀良夜醉”中可知唐代臘日飲酒之俗。

  我國古代有以農曆五月十五日為大端午節的風俗。據《隋書·地理誌》所載:“漢中五月十五日,必以酒食相饋(贈送之意),賓旅宴會,有甚於三元。”三元是正月十五日的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的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的下元節。隋代的上元節已有各階層人皆飲酒賞月觀燈的風俗,漢中地區的大端午節比上元還要盛,可見飲酒歡宴的熱鬧與普及程度了。

  農曆二月十五日是百花的生日,故稱之為“花朝節”。唐宋兩朝有花朝節祭祀花神,遊賞宴飲的風俗。白居易《琵琶行》:“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還獨傾。”詩中的春江花朝正是人們在二月十五日到春江水畔遊賞宴飲的日子。據《夢粱錄·二月望》所記,南宋江南二月花朝節,正是百花競放,遊人如雲的日子。州縣長官到郊外,賜父老酒食,勸諭農桑。

  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日,魏晉南北朝時盛行飲酒。“立春,親朋會宴,啗春餅生菜”。其普及程度很大。但是後來立春日親朋會宴的風俗衰落了。再例如,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是一個祭祀的節日,道家有齋醮等會,僧寺作盂蘭盆會,而民間也在此日祭祀祖先。明朝一些州縣在中元節有飲酒之俗,《城固縣誌》:“中元夜,農家會飲,曰掛鋤。”這一風俗當是古老的農事習俗,後來在陝西一帶保留了下來。

  三是少數民族的一些節日有飲酒之俗。例如西南少數民族彝族、納西族、拉祜族、傈僳族的火把節。其節期大都在農曆六月二十四日前後。火把節這天,彝族有錢人家殺豬,平常人家殺羊,貧窮人家殺雞。家家用新蕎做成粑粑,用粑粑、肉和酒祭祀。晚上村中的青少年們點著火把到處遊玩,每塊地裏插上數根燃燒的樹枝和竹子,然後在壩子裏點燃一堆大火,唱歌跳舞飲酒,老年人則在家中喝酒聊天,講述古事。納西族火把節是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火把節期間白天鬥牛、摔跤和對唱民歌,夜晚點燃火把串街,跳蘆笙舞。飲酒對歌跳蘆笙舞是納西族火把節的習俗。其他民族的火把節也都有飲酒之舉。

  據唐代樊綽《雲南誌》記,唐代雲南一帶少數民族南詔“每年十一月一日盛會客,造酒醴,殺牛羊,親族鄰裏,更相宴樂,三日內作樂相慶,惟務追歡。”《溪蠻叢笑》(《說郛》卷五)也說:“秋冬之交,聚飲以為樂,名曰‘吃鄉’。”這種名為“吃鄉”的節日,是當時雲南少數民族的飲酒節日。

  另外塔吉克族的“奇地前笛爾節”,蒙古族的“那達慕”大會,瑤族的“達努節”,苗族的爬山節,仫佬族的“走坡節”,東鄉、保安等族的“花兒”會,壯族的三月街,納西族朝拜獅子山女神的節日盛會等等少數民族的節日,也多有飲宴歡歌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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