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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嫁習俗與遊藝習俗

(一)婚嫁習俗

1.乘馬班如,匪寇婚媾

古代曾經流行騎馬搶婚的習俗。搶婚,又稱“掠奪婚”,是氏族部落外婚製時期廣為存在的一種婚俗。所謂掠奪婚,就是男方未經女方及其親屬同意,用武力掠奪的方法與女子成婚。這種婚俗在近世的某些民族中至今還有殘存。中國古代實際上也曾經風行過一段時間。據《國語》記載,夏桀王娶妹喜、殷紂王娶妲己、周幽王娶褒姒,都曾使用過武力手段。古代搶婚習俗中,男子多以馬為騎乘,掠奪到女子後,將其置於馬背帶回家中。《周易》中多有關於古代男子騎馬搶婚的記載。《易?屯》六二爻辭:“屯如?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易?賁第》六四爻辭:“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易?屯》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幾段爻辭的大概意思是男子騎馬奔馳,女子泣涕如血,但不是強盜施暴,而是舉行“婚禮”。當然是一種比較原始意義的婚姻之禮。從易卦爻辭可見古代確實存在騎馬搶婚的習俗。

據《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記載,漢代北部邊疆烏桓人也有搶婚習俗:先掠女子同居,經半年或百日,男方送馬、牛、羊到女方家作為聘禮,並在女方家服役一兩年。以後,女方家再送女兒女婿一份厚禮使其回還男家。類似習俗在古室韋人中也曾存在。《北史?室韋傳》:“婚嫁之法,二家相許竟,輒盜婦將去,然後送牛馬為聘,更將婦歸家,待有孕,乃相許隨還舍。”

騎馬搶親習俗在近現代民族中也有不同程度的保留。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誌》:

蒙俗新婚到女家,迤新婦置之馬上奔回,謂之搶親。女家備多人,故作爭奪追趕。某君詩雲:“新郎一馬著鞭先,舅氏昂然奮老拳。劫得美人歸去後,笙歌華燭盛開筵。”

2.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馬在婚姻習俗中,還被用來充當聘禮,被用來作為騎乘或駕車的工具迎送新婦。

舊時婚俗中,聘禮是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聘禮是男女雙方在訂婚、結婚時由男方付給女方的作為婚姻關係成立條件的財物。這種習俗舊時通行於全國,漢族和其他民族中都存在。在遊牧民族和農業民族中,訂婚、結婚時的聘禮往往都少不了馬。

以馬納征在古代較為普遍。上舉烏桓人搶親成功過百日或半年後,男方要向女方家送馬等畜類,實際上就是下聘禮。東晉時,皇帝納後,要行六禮。穆帝升平元年(357),太常王彪寫成六禮版文,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部分內容,其納征版文雲:“皇帝曰:谘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玄?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禮。今使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以禮納征。”其中的納征之物就有馬。《太平廣記》卷四百七十五《淳於焚》記錄了唐代流行的一個故事:遊俠淳於焚在夢中與槐安國公主舉行婚禮,“是夕,羔雁幣帛,威容儀度,妓樂絲竹,肴膳燈燭。車騎禮物之用,無不鹹備”。這雖是“南柯一夢”,但夢中的“車騎禮物”之類,卻是現實婚禮中存在的。唐元稹有《代九九詩》:“阿母憐金重,親兄要馬騎,把將嬌小女,嫁與冶遊兒。”母親和兄長為了得到錢財和馬匹,竟把家裏的女孩當做搖錢樹嫁給了“冶遊兒”,這一方麵說明當時婦女的地位低下,從中也可看出古代以馬為聘禮的習俗。

蒙古、鄂溫克、哈薩克等民族也曾存在以馬為聘禮的婚俗。元代蒙古人婚俗:男方向女方求婚,如果女方同意,雙方就共吃“許婚筵席”。議婚時要講聘禮,以馬或其他財物示聘。舊時鄂溫克族以駿馬為聘禮。男女七八歲時定親,至十七八歲時,男方要向女方的父親贈送一匹駿馬。新疆伊犁地區的哈薩克族舊時也以馬匹為聘禮。男方以馬為聘禮送給女方家,富戶要繳納77匹,中等戶繳納47匹,經濟條件較差的人家也要繳納17匹,然後才能商定婚期。與這些民族鄰近或雜處的漢族也有類似習俗。訂婚和結婚儀式中的馬聘禮,稱為“奶馬錢”。以馬為聘禮,說明馬在人們心目中是一種珍貴的禮物。

婚禮中最熱鬧的場麵――迎親――更少不了馬匹。《詩經》中,經常把婚嫁與車馬並提。《周南?漢廣》:“之子於歸,言秣其馬”;《衛風?氓》:“以爾車來,以我賄遷”;《鄭風?豐》:“叔兮伯兮,駕予同行。”這裏有的是在寫以車馬迎親,有的是在寫以車馬運送嫁妝,場麵極其熱鬧、喜慶。後世的婚禮中也多有騎馬或用馬車迎(送)親的。如元代文獻《元婚禮貢舉考》就載有元代婚姻中騎馬乘車迎親之俗:

婿出,乘馬至女家。俟於次,女氏主人告於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車,婿乘馬先。婦車至其家,導婦以入,就坐飲宴。畢,婿出,後入,脫服,燭出,主人禮賓。

有些地區或民族在用馬、馬車迎(送)新婦時還舉行其他一些儀式。如新娘出嫁前送親或迎親的人要喝“上馬酒”(土家族),要送給新娘“上馬三件衣”(青海漢族);新娘離開家門上頭時要作“上馬梳”(四川漢族),來到新郎家後要作“下馬梳”(四川漢族)。陝西臨潼一帶還行“下馬受紅”的儀式:新娘花轎將至,儐相和新郎要乘馬跑到新娘轎前,儐相問:“有紅沒有?”答曰:“有紅。”於是新郎就下馬受紅。人們將八尺長的紅綢係披在新郎身上,新郎向新娘和眾人致謝。青海循化等地的回族送親時,新娘出門之前,人們要把一碗牛奶潑灑在新娘騎坐的馬蹄周圍,叫做“白奶送”。新娘到了男方家以後,男方家的人也要把一碗牛奶潑灑在她的馬前,叫做“白奶接”。白色的牛奶,象征著吉祥。青海樂都、平安等地還有喝“回馬酒”的習俗。女方賓客離開男家行走一程後,一些青壯年折馬而回,向男家飛馳而來,男家將酒壺遞上,來客在馬上舉壺痛飲,再策馬揚鞭而去,如此反複三四次,女方家的客人才真正離去。整個過程歡快熱鬧,馬蹄噠噠,笑語聲聲。

一直到當代,在我國北方的廣大農區和牧區,都還保留著用馬車或馬迎(送)親的習俗。

3.青廬轉氈,坐鞍反馬

青廬、轉氈、坐鞍等婚俗,原本是北方遊牧民族的一種婚俗,後來也影響到了漢族地區。隋唐時期的婚俗中就有這幾項內容。設青廬是指用青色布幔為屋,並在此屋舉行交拜之禮,唐段成式《酉陽雜俎》:“婚禮,青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廬,於此交拜。”又稱“輔設帳儀”、“入帳”、“登虛帳”等。《封氏聞見記》:“近代婚嫁……有卜地安帳並拜堂之禮,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並說這種婚姻習俗“起自北朝穹廬之製”。中唐以後,曾有人建議把青廬之製改在堂室中舉行。為圖吉利,改稱“百子帳”。宋人吳自牧《夢粱錄》中記載的“登虛帳”之俗,就是由此演變而來的。

轉氈就是新婦迎至門前時,要先在一長條氈席上行走,步履不著地,“以氈展轉承之而行”。《新唐書?禮樂誌》:皇帝納後,“將夕,尚寢設皇帝禦幄與室內之奧,東向,鋪地席,重茵,施屏障”。白居易《春深聚婦家》詩:“青衣轉氈褥,錦繡一條斜。”

坐鞍,或作“跨鞍”。唐蘇鶚《蘇氏演義》:“婚姻之禮,坐女於馬鞍之側,或謂此北人尚乘鞍馬之義。”坐鞍本是胡族習俗,後為漢人所用。宋高承《事物紀原?跨馬鞍》:“《蘇氏演義》曰:唐曆雲:‘國初以婚姻之禮皆胡虜之法也。謂坐女於馬鞍之側,此胡人尚乘鞍馬之意也。’《酉陽雜俎》記曰:‘今士大夫家婚禮,新婦乘馬鞍,悉北朝之餘風也。’今娶婦家,新人入門跨馬鞍,此蓋其始也。”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一人捧鏡倒行,引新人跨鞍驀草及秤上過。”

關於坐鞍的含義,人們多將其釋為“平安”之義,實際上這隻是後來人們賦予它的含義。其最初的含義可能是以坐鞍象征搶婚。搶婚是北方遊牧民族曾經盛行的古老習俗,後逐漸消失,但仍有一些殘跡保留下來。古代搶婚時即把女子置於鞍側,坐鞍可能就是古時搶婚的一種殘跡。唐初舉行婚禮時要“坐女於馬鞍之側”,正是搶婚的象征。坐鞍的“鞍”在胡語中不可能與胡語及漢語中平安的“安”諧音,因此以坐鞍象征搶婚才是坐鞍習俗的本義。坐鞍習俗傳入漢族地區後,因為漢語的“鞍”與“安”諧音,才將其賦予了平安的意義。唐蘇鶚《蘇氏演義》:“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穩同載者也。”明沈榜《宛署雜記》:“新婦及門,初出輿時,婿以馬鞍置地,令婦跨過其上,號曰平安。”此俗至今仍在漢族地區流行,有些地區則以馬杌代替馬鞍,有些地區在坐鞍時新婦懷裏還抱有花瓶,更取其平安之義。至於文獻有時稱“坐鞍”,有時稱“跨鞍”,坐與跨雖意思不同,但其來源及象征意義是一樣的,跨鞍可視為坐鞍的一種變異形式。

婚禮中也有男人坐鞍的,稱為“高座”。宋歐陽修《歸田錄》卷下:“今之士族當婚之夕,以兩椅相背,置一馬鞍,反令婿坐其上,飲以三爵,女家遣人三請而後下,乃成婚禮,謂之上高座。”這裏的坐鞍大概取的是做高官的意思。

男女結婚後,要回門拜訪女方家的父母。民間又稱回門為轉馬或反馬。反馬之禮始於周代。當時士大夫以上人家嫁女,女家駕車將其送至男家,車馬也留在男家。三個月後,夫家認可女方,即將車留下,將馬還回女家。《春秋?宣公五年》:“冬,齊高固及子叔姬來。”注:“叔姬寧,固反馬。”《左傳》:“冬來,反馬也。”反馬後演化為男女雙方婚後共同回訪女方父母即回門之禮。明謝肇製《五雜俎?事部二》:“三日後,女偕婿省父母,謂之回鸞。閩人謂之轉馬。蓋有春秋時回馬之義也。”

(二)遊藝習俗

1.田獵?騎射?賽馬

田獵與騎射,在狩獵時代,原本是人們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即使是到了遊牧時代,也是人們經濟生活的一個重要補充。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射獵在人們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下降,從而演變為一種遊藝活動。

田獵與騎射在古代主要是貴族們的一種遊藝活動。商周時期就曾盛行這種活動,但此時的田獵多為驅車逐獵。卜辭研究結果表明,殷商田獵已使用車馬。郭沫若根據羅振玉考察卜辭的成果,總結說:“一百九十七條的漁獵中有一百八十六條是田獵,十一條是漁。在這一百八十六條的田獵當中每次差不多都書明了‘王’;而且當王親自出馬時還每每書明著‘絲禦’的字樣。田獵時已在用車馬,這是可斷言的。”《詩經》和《楚辭》中都有關於田獵的描寫。《詩?鄭風?大叔於田》:“叔於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楚辭?招魂》:“青驪結駟兮齊千乘,懸火延起兮玄顏蒸,步及驟處兮誘騁先,抑騖若通兮引車還。”詩句描寫的就是壯麗的田獵場麵。大意是:“獵車駕著四匹青馬,千輛車子出獵整整齊齊。火把點燃樹林火勢蔓延,天空黑裏透紅火光衝天。步行的趕到車馬聚集處,狩獵的向導已一馬當先。獵車指揮順當進退自如,車隊向右轉彎繼續前進。”

(故宮博物院藏)

漢魏六朝時田獵之風極盛。漢賦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以鋪張揚厲的手法表現統治者的田獵等奢靡生活,如司馬相如的《子虛賦》、《上林賦》,揚雄的《羽獵賦》等。三國時期曹氏父子都擅長騎射。曹操年少時就很喜歡弓馬弋獵。漢末朝政昏亂,曹操為避禍而稱病回鄉,“春夏習讀書傳,秋冬弋獵,以自娛樂”。曹丕未稱帝時,亦好射獵,他在《典論?自敘》中說:“若夫馳平原,赴豐草,耍狡獸,截輕禽,使弓不虛彎,所中必洞,斯則妙矣。”以至有人勸他勿要沉湎於此而忘記社稷大事。吳主孫權也是一個有名的獵手,他在田獵時,經常騎馬射虎。《三國誌?吳誌》:“權將如吳,親乘馬射虎……馬為虎所傷,權投以雙戟,虎即廢。”所以蘇軾在《江城子?密州出獵》中才有“親射虎,看孫郎”之句。

北朝統治者多為遊牧民族,騎射本來就是他們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位及人主後,更是不忘田獵之戲。《魏書?世祖紀》記載:拓拔燾在長川築馬射台,“帝親登台觀走馬,王公諸國君長馳射,中者賜金錦繒絮各有差”。後又在祚嶺築壇,戲馬馳射,賜射中者金錦繒絮各有差。《太平禦覽》卷九?七還載有北魏廣平王元懷在河北馬場打獵之事。凡競賽獲勝者可得一定數量的獎品,有時索性就用馬匹作為騎射競技的獎品。北齊高演時,曾與群臣宴射於西園,規定凡射中離宴堂140步處箭靶者,賜予良馬及金玉錦彩。群臣之中有一個叫元景安的人,“徐整容儀,操弓引滿,正中獸鼻。帝嗟賞稱善,特賚馬兩匹,玉帛雜物又加常”。南朝人也有善於騎射者。梁朝人曹景宗射獵技術高超,每當他與眾人騎馬逐鹿時,他總是在鹿馬混雜時引弓射箭,從未誤傷過馬。《梁書》卷九《曹景宗傳》:

我昔在鄉裏,騎快馬如龍,與年少輩數十騎……平澤中逐鹿,數肋射之,渴飲其血,饑食其肉,甜如甘露漿。覺耳後生風,鼻頭出火。此樂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將至。

南北朝的射獵之風至唐宋時期仍在延續。在唐詩宋詞中多有關於射獵的詩句。王維《觀獵》:

風勁角弓鳴,將軍獵渭城。

草枯鷹眼疾,雪盡馬蹄輕。

忽過新豐市,還歸細柳營。

回看射雕處,千裏暮雲平。

蘇軾《江城子?密州出獵》:

老夫聊發少年狂,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崗。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酒酣胸膽尚開張,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

這一詩一詞,都是以射獵為題,充滿了勇武豪邁之氣。唐宋射獵之風從中可見一斑。

遼、金、元、清為北方遊牧民族建立的政權,騎射之風較唐宋時期更盛。但已不限於貴族階層,民間亦行此風。

射柳,是契丹、女真、蒙古等北方民族皆喜愛的體育遊戲活動。其方法:

插柳球場為兩行,當射者以尊卑序,各以帕識其枝。去地約數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馳馬前導,後馳馬以無羽橫簇箭射之。既斷柳又以手接而馳去者為上。斷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斷其青處、及中而不能斷與不能中者,為負。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氣。

元宮廷內外射柳之戲也頗盛,每遇節慶都要舉行射柳比賽:

?柳者,於端午日……諸王行觴為節令壽。前列三軍,旗幟森然。武職者鹹令?柳,以柳條去青一尺,插入土中五寸。仍各以手帕係於柳上,自記其儀。有引馬者先走,萬戶引弓隨之,乃開弓?柳。斷其白者,則擊鑼鼓為勝。

射柳之俗也傳入漢族中,但限於軍中。宋代軍中曾行此戲。程大昌《演繁錄》卷十三:“折柳環插球場,軍士馳馬射之。”明代軍中仍在延續此戲。《萬曆野獲編》卷二:“京師及邊鎮……(重五)日俱射柳較勝,士卒命中者,將帥次第賞賚……內庭自龍舟之外,則修射柳故事,名曰走驃騎,蓋沿金元之俗。”

射柳實際上是一種騎射競技活動。類似的競技活動,在北方民族中早已存在,它的曆史可追溯到古匈奴時期。遼寧西豐匈奴墓出土的青銅飾件,其上就有匈奴人走馬、射箭等圖像。北方遊牧民族以騎射為傳統,從小就開始培養孩子的騎射本領。如匈奴人“少兒能騎羊,射狐兔”。蒙古人也是這樣。《黑韃事略箋證》:“其騎射則孩時繩束以板,絡之馬上,隨母出入,三歲以索維之鞍,俾手有所執,從眾馳騁,四五歲,挾小弓短矢,及其長也,四時業田獵。凡其奔驟也,?立而不坐,故力在跗者八九,而在髀者一二,疾如飆至,勁如山壓,左旋右折如飛翼,故能左顧而射右。”因為騎射已經構成了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上至最高統治者,下至普通牧民,都善於騎射,並且崇尚騎射本領高超的人。民間競技,也多以此作為比賽項目。

田獵、騎射,特別是騎射,是一項難度很高的競技活動,它不但需要高超的騎術,而且還要掌握嫻熟的射技。賽馬則與騎射比賽有所不同,它主要是考驗參賽者的騎乘本領和馬匹奔跑的速度等。賽馬是北方遊牧民族的重要娛樂和競技活動。匈奴人已有此戲。《後漢書》卷八十九《南匈奴傳》:“因會諸部,議國事,走馬及駱駝為樂。”蒙古、藏、哈薩克、柯爾克孜等民族至今還盛行此俗。藏族在新年和七月,都要舉行傳統的賽馬活動,有長賽程的跑馬比賽,還有跑馬揀哈達、跑馬射箭等比賽。哈薩克族在舉行賽馬比賽時,還有“馬上拔河”、“馬上摔跤”等項目。柯爾克孜族的賽馬比賽則有“飛馬拾銀”這一既驚險又精彩的傳統項目。有些騎馬民族還給賽馬加入了“揮竿套馬”、“繩索套馬”等內容。在蒙古族的“那達慕”大會上,騎馬、射箭是必不可少的內容,騎馬、射箭和摔跤構成了蒙古“男子漢三藝”。

在一些尚未學會騎乘或不善於騎馬的民族中,則有賽車之俗,即比賽馬車奔跑的速度,以快者為勝。眾所周知的孫臏賽馬的故事,實際上是賽車。田忌與齊王賭馬賽車,田忌采納孫臏的建議,“以君之下駟與彼之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最終以兩勝一負而取得了勝利。

2.馬球?馬戲?馬術

馬球曾經是風靡古代社會的一種遊藝活動。因它是一項騎在馬上揮杖擊球的運動,所以又稱擊鞠、擊球。中原地區的馬球始於何時?一說起源於波斯,由波斯經西域傳入長安;一說起源於吐蕃,後傳入中國。馬球在唐朝初年傳入中原地區。中唐人封演《封氏聞見記》記載:“太宗常禦安福門,謂侍臣曰:‘聞西番人好為打球,比亦令習,會一度觀之。’”唐太宗令習打球,首開唐代打球風氣,標誌著唐代馬球的興起。到唐朝中期及其以後,馬球活動逐漸風行。上自皇帝,下至諸王大臣,文人武將,無不“以此為樂”。

1956年,西安唐長安大明宮含光殿遺址出土一奠基石,上有銘文:“含光殿及球場等大唐大和辛亥歲乙未月建”,此石的出土表明,唐代皇宮中專門設有供皇帝使用的馬球場。唐代皇帝多愛好打馬球,有的球技還很高超。《唐書》本紀中常常有皇帝幸某處擊鞠的記載。唐中宗李顯就是個球迷,他經常率領文武百官到梨園亭球場觀看馬球比賽。沈?期曾作《幸梨園亭觀打球應製》:“今春芳苑遊,接武上瓊樓。宛轉縈香騎,飄搖拂畫球。俯身迎未落,回轡逐傍流。隻為看花鳥,時時誤失籌。”詩中描繪了初春時節宮廷中馬球比賽的激烈場麵。《封氏聞見記》記有一場吐蕃隊和唐朝宮廷隊的馬球賽:“景雲中,吐蕃遣使迎金城公主,中宗於梨園亭子賜觀打球。”結果以臨淄王李隆基等為隊員的唐朝隊獲勝。李隆基即位後,仍打球不輟,一直堅持到晚年。宋人李公麟繪有《明皇擊球圖卷》,晁無咎題詩曰:“宮殿千門白晝開,三郎沉醉打球回。九齡已老韓休死,明日無複諫疏來。”玄宗以後諸帝也都嗜球如癖,一直延續到五代時的南方政權,如吳主楊行密、蜀主王衍都喜好馬球之戲。後蜀花蕊夫人《宮詞》說:“小球場近曲池頭,宣喚勳臣試打球”,“西球場裏打球回,禦宴先於苑內開”。

唐代皇帝對馬球的喜好,帶動了社會上馬球運動的盛行。“上好擊球,由是風俗相尚。”唐代諸王公大臣、武將文官乃至女子都很喜愛打馬球。1971年,在陝西省乾縣唐章懷太子李賢墓中發現一幅極其珍貴的《馬球圖》,畫麵上繪有20多個騎馬擊球的人物形象。他們穿著各色窄袖袍,頭戴襆巾,足登黑靴。五名騎手正在奮力奪球,一位騎棗紅馬的騎手跑在最前麵,高舉鞠杖,側身向後擊球,身手矯健,姿態優美,球在場中滾動,後麵的幾個騎者正在驅馬爭搶。整個畫麵氣勢宏偉,再現了唐代貴族馬球活動的精彩場麵。唐代文人中進士後,按慣例要到月燈閣舉行球會。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就記有僖宗乾符四年(877)的一次月燈閣球會的盛況:“諸先輩月燈閣打球之會。時同年悉集。無何,為兩軍打球……閣下數千人因之大呼笑,久而方止。”就連閨閣女子也喜歡打馬球。故宮博物院珍藏有一唐代擊球圖銅鏡,上麵雕刻著四個驅馬擊球的女子形象,女子們身騎奔躍的駿馬,手中揮舞著球杖,姿態英武,畫麵生動地再現了唐代女子馬上擊鞠的形象。打馬球,也是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喜愛的體育活動之一。它的曆史可回溯到古匈奴時期。13世紀蒙古人中打球之俗甚盛。趙珙在《蒙韃備錄》中說,蒙古人“擊鞠止是二十來騎,不多用馬者,爾惡其哄鬧也”。蒙古人入主中原、統一全國後,馬球運動仍在他們當中流行。元熊夢祥《析津誌?風俗》中言:

擊球者,今之故典。而我朝演武亦自不廢。常於五月五日、九月九日,太子、諸王於西華門內寬廣地位,上召集各衙萬戶、千戶,但怯薛能擊球者,鹹用上等駿馬,係以雉尾、瓔珞、縈綴、鏡鈴、狼尾、安答海,裝飾如畫。玄其障泥,以兩肚帶拴束其鞍。先以一馬前馳,擲大皮縫軟球子於地,群馬爭驟,各以長藤柄球杖爭接之。而球子忽綽在球棒上,隨馬走如電,而球子終不墜地。力捷而熟嫻者,以球子挑剔跳擲於虛空中,而終不離於球杖。馬走如飛,然後打入球門中者為勝。當其擊球之時,盤屈旋轉,倏如流電之過目,觀者動心駭誌,英銳之氣奮然……勝者受上賞,罰不勝者,若紗羅、畫扇之屬。

明朱有?《元宮詞百首》其一:“射柳擊球東苑裏,流星駿馬蹴紅塵。”至今,在蒙古族“那達慕”大會上還保留著打馬球這一傳統體育項目。

馬球實際上也是一種馬術或馬戲運動。今之馬戲、馬術各有自己的概念,但在古代各種與馬有關的遊藝活動都可稱之為馬戲或馬術。訓練馬匹跳舞,也是馬戲的一種。

我國古代許多民族不但以養馬聞名,而且善於訓練馬匹。史籍中多有“舞馬”、“善舞馬”之記載,這些馬,就是他們馴養的結果。

八九四引《魏誌》:“陳思王表文帝曰:臣於武皇帝世,得大宛紫馬一匹,形法應圖,善持頭尾,教令習拜,今已能拜。又能行與鼓節相應,謹以奉獻。”類似大宛的舞馬,在鮮卑、吐穀渾中更是多見。吐穀渾源自鮮卑慕容氏,是一個善於養馬和馴馬的民族。《宋書?鮮卑吐穀渾傳》:“世祖大明五年,拾寅遣使獻善舞馬、四角羊。皇太子、王公以下上《舞馬歌》者二十七首。”當時的一些文人更為此而作《舞馬歌》、《舞馬賦》等數首。據《北史?吐穀渾傳》、《梁書?河南王傳》記載,吐穀渾還曾向西魏、南朝梁“獻善舞馬”。

受吐穀渾及西域文化的影響,隋唐之時也極其盛行馬舞。隋薛道衡《和許給事善心戲場轉韻詩》:“萬方皆集會,百戲盡來前”,“羌笛隴頭吟,胡舞龜茲曲”,“抑揚百獸舞,盤跚五禽戲”,“青羊跪複跳,白馬回旋騎。”這裏既有音樂舞蹈表演,也有驚險的馬術、雜技,生動地描寫了節日集會文娛活動的熱鬧場麵。《太平禦覽》卷五七四引《明皇雜錄》記有唐玄宗時馬舞的情景:

明皇在位,嚐令教舞馬四百匹分為左右部,目為某家寵,某家嬌。時塞外亦以善馬來貢者,上俾之教習,無不曲盡其妙。因命衣以文繡,絡以金鈴,飾其鬣間,雜以珠玉。其曲謂之《傾杯樂》者數十曲。奮首鼓尾,縱橫應節。又施以三層板床,乘馬而上,轉如飛。或命壯士舉一榻,馬舞於榻上。樂工數十人立於左右前後,皆衣以淡黃衫、文玉帶,必求少年而姿兒美秀者。每千秋節,常命舞於勤政樓下。其後明皇既幸蜀,舞馬亦散在人間。祿山嚐睹其舞而心愛之,自是因以數十匹置於範陽。其後轉為田承嗣所得。而承嗣不知,雜於戰馬,置之外棧。忽一日,軍中大享士,樂作,馬舞不能自止。

唐代許多詩人留下了關於馬舞的詩章,僅張說一人就有《舞馬詞六首》、《舞馬千秋萬歲樂府三首》等。這些善於舞蹈的馬匹,其所表演的馬舞,有點類似於歐洲的盛裝舞步。

所謂馬戲,更主要是指人在馬上表演各種技藝。這種技藝早在漢代就已經有了。桓寬《鹽鐵論?散不足》:“戲弄蒲人雜婦,百獸馬戲鬥虎。”宋代馬戲最盛。孟元老《東京夢華錄》:

先一人空手出馬,謂之引馬。次一人磨旗出馬,謂之開道……忽以身離鞍,屈右腳掛馬鬃,左腳在蹬,左手把鬃,謂之獻鞍,又曰棄鬃。背坐或以兩手握鐙?,以肩著鞍橋,雙腳直上,謂之倒立。忽擲腳著地,倒拖順馬而走,複跳上馬,謂之拖馬。或留左腳著鐙,右腳出蹬離鞍,橫身在鞍一邊,右手捉鞍,左手把鬃,存身,直一腳順馬而走,謂之飛仙膊馬。又存身拳曲在鞍一邊,謂之鐙裏藏身。

此中所記之馬戲,多為今天所繼承。

今之馬戲屬於雜技之類,而馬術屬於體育類。馬術是指人騎乘馬匹或駕禦馬車的運動,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這種運動項目,但方式、方法、特點卻不盡相同。國際比賽中有盛裝舞步賽、超越障礙賽、四輪馬車賽、速度賽等。有些地區還將賽馬與賭博結合在一起,如香港的賽馬世界聞名。

3.竹馬?馬燈?馬舞

在我國民間遊戲中,也可見到以馬為遊藝的影子,如騎竹馬、走馬燈等等。中國有句成語,叫“青梅竹馬”,意思是從小在一起玩的好朋友。這裏的竹馬就是騎竹馬的意思。騎竹馬是一種兒童遊戲。即用一根短竹竿或木棍作為馬的象征,兒童(多為男童)騎在胯下,一隻手握住竹竿或木棍的前端,並使其後端著地,另一隻手作揚鞭之狀,模仿騎馬的樣子向前奔跑。

竹馬之戲至少在漢代就已經流行。《漢書?郭?傳》就有兒童騎竹馬的記載:“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於道次迎拜。”其後的文獻亦多有記載。《三國誌?魏書?陶謙傳》注引《吳書》說:陶謙14歲時,還曾乘竹馬而戲,邑中小兒緊隨其後。《晉書》中載:殷浩與桓溫小時常在一起玩竹馬之戲。長大以後,二人又共事一主,但殷浩地位比桓溫略高一些,桓溫一向嫉妒之。後殷浩北伐失利,桓溫乘機進讒言。桓溫還對別人說:“小時候,我與殷浩一起玩竹馬,我扔掉的,他就撿起來,所以他始終當在我下。”類似的記載也見於《世說新語?品藻篇》:“殷侯既廢,桓公語諸人曰:少時與淵源共騎竹馬,我棄去,已輒取之,故當出我下。”唐人白居易《贈楚州部使君》詩雲:“笑看兒童騎竹馬,醉攜賓客上仙舟。”可見古時竹馬之戲之盛。傳至今日,在我國一些農村地區的兒童還喜歡玩這樣的遊戲。民間有諺:“月光光,秀才郎,騎竹馬,下南塘。”

竹馬之戲還被引入民間歌舞中。我國許多地區都流行《跑竹馬》或《竹馬燈》這種民間歌舞。表演時,舞者腰上係著馬形的道具,分馬頭與馬尾兩截,舞者像是騎在馬上,表演馬兒徐行、奔馳、跳躍等動作,邊歌邊舞。宋代民間舞隊中就已經有了《竹馬兒》表演。周密《武林舊事?舞隊》:“傀儡、杵歌、竹馬之類,多至十餘隊。”清代在舉行“花會”的時候,有各種各樣的表演隊伍,如雜技、武術、秧歌舞、獅子舞、跑旱船等,還有小車、竹馬等民間舞蹈。清代名畫《北京走會》圖,生動清晰地描繪了北京花會時的各種精彩表演。在《旱船走會》的畫麵上,有一女子,腰部係馬頭馬尾,左手執馬鞭,歪頭向著右邊一執鞭醜角,站在“旱船”後麵,正在等候上場表演《跑竹馬》。清人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記錄了清代北京元宵節的民間娛樂活動,其中就有關於“騎竹馬”的記載:“元宵雜戲,剪采為燈……博戲則騎竹馬、撲蝴蝶、跳白索、藏朦兒。”又,“上元,裝演大頭和尚,扮稻秧歌,九曲黃龍燈,打十不閑,盤杠子,跑竹馬,擊太平鼓。”至今世,我國一些地區還表演此舞。民間節慶之時,有“馬燈隊”、“馬燈舞”、“馬社火”等表演。著名的民間舞蹈《跑驢》也與《跑竹馬》有著密切的關係,其舞蹈形式與跑竹馬極為相似,是跑竹馬的一種變異形式。

與跑竹馬相似,走馬燈也是一種節日遊藝活動。走馬燈屬於燈影戲的一種。一般是用秫秸紮成,如舊式戲台狀,出將入相,其上彩印戲劇人物。其原理是以燭火推動紙輪,輪上附有剪紙刀馬人物,故曰“走馬燈”。還有一種走馬燈,外邊三麵均用“粉連紙”糊嚴,所剪的黑紙形象,經燈光映於白紙上,外觀完全是黑影形象的轉動,有點像今日的電影。

走馬燈之戲,宋代已經盛行,其後一直延續。宋代節日燈會上有各種各樣的彩燈,彩燈的裝飾多以鏤刻金箔的剪紙圖案為主,還有用羊皮剪刻的羊皮燈,以及用色紙剪刻紮製的走馬燈等等。宋範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映光魚隱見,轉影騎縱橫。”自注:“馬騎燈。”宋代人創造的走馬燈,可以說是以燃氣輪轉動的原理製造而成的最早的機械式花燈。這一原理被人們掌握後廣泛用於遊藝之事。到了元代,走馬燈戲中還加入了一定的故事情節。謝宗可《走馬燈》詩:

飆輪擁騎駕炎精,飛繞人間不夜城。

風鬣追星來有影,霜蹄逐電去無聲。

秦軍夜潰鹹陽城,吳炬宵馳赤壁兵。

更憶雕鞍年少日,章台路碎月華明。

有光有影,有聲有色,又有文學故事,但卻沒有發展成為更高的綜合藝術。一直到清代,還是這種燈戲,在節慶之時,供人們賞樂。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走馬燈》:“走馬燈者,剪紙為輪,以燭噓之,則車馳馬驟,團團不休。燭滅則頓止矣。”燈市觀燈直至清末民初還在盛行,北京的燈市口即為觀燈之所。

竹馬舞、馬燈舞都是在民間廣為流傳的遊藝活動。有些民族的馬舞還走向了更高的形式,成為其舞蹈藝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新疆地區自古就是良馬的集中產地,馬早就成為當地各民族舞蹈的表現對象。前文已言,在新疆地區發現的岩畫上,就有圍馬而舞的圖像。1960年,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336號墓出土有彩繪馬舞俑。馬舞由三人表演,兩人裝扮成一匹馬,身披馬的裝飾形套,一人擎著馬頭,一人充作馬尾,二人的雙腿分別充作馬的前後肢。另有一人頭戴當地民族的高頂尖帽,騎在馬背上充當騎手,右手執韁,左手揮鞭,麵帶笑容,昂首挺胸,既勇猛剛毅,又活潑詼諧。這些馬舞俑的發現,是新疆地區馬舞發達的一個重要實證。

蒙古族的馬舞中外聞名。人們隻要一提起蒙古舞就會想起奔騰的駿馬形象。蒙古地區流行有《駿馬舞》、《牧馬舞》、《祭馬舞》、《走馬舞》等。在蒙古族舞蹈中,“馬步”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動作。馬步就是模仿馬的各種姿態和動作,包括奔馳馬步、輕騎馬步、技巧馬步等。蒙古舞蹈中的手臂、腿部動作也多模仿馬或與馬有關的動作。

舞蹈離不開音樂。前文所舉古代宮廷馬舞都有《舞馬歌》等音樂伴奏。我國少數民族的馬舞,也都有相應的音樂伴奏。這些為馬舞伴奏的音樂,同馬舞一樣,也塑造了成功的藝術形象。非但如此,有些音樂,雖然不是直接表現馬的,但其節奏、旋律都使人感覺到馬的存在。遊牧民族的音樂似乎整體上都受到了馬文化的影響。

民間存在的諸多與馬有關的遊藝習俗,如田獵、騎射、賽馬、馬球、馬術、馬戲、馬舞等,再現了人們馴養馬匹、利用馬匹的曆史,同時也表現出了人們對馬的熱愛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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