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末宗教戰爭結束時,法國重新成為歐洲強國,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的權力更加鞏固。為了寬容異教徒,亨利四世於1598年4月13日頒布了“永久性”的《南特敕令》。敕令規定:信仰自由成為國王臣民的一項權利,禮拜的自由也顯著擴大,公民平等得到了肯定。在四個大省的高等法院裏建立了混合庭。8年之中,新教徒得到了100個要塞,其駐軍和要塞司令都是新教徒,他們還有權保持一支25000人的常備軍。在亨利四世的堅持下,天主教徒的反對無效。路易十四親政以後,以神權國家的絕對主人自居,建立繁榮昌盛的天主教,極其嚴格地限製南特敕令的執行。與此同時,教會方麵加強了改教運動,在國王的威脅和教士的敦促下,新教大領主們紛紛改信天主教。當時法國國內約有100萬新教徒,定居在南部、西部、巴黎和阿爾薩斯。新教的陣地依然很牢固。尤其在資產階級和城市下層人民中間,工業家和財政家,幫工和手工業者往往都是胡格諾教徒。封建主過去的堡壘天主教會。極力勸國王剝奪胡格諾教徒從南特敕令中享有的一切權利。路易十四於1685年終於取消了南特敕令。這樣一來,不僅取消了胡格諾教徒享有的一切權利,而且使天主教會殘酷地迫害他們。胡格諾會堂被拆毀,教士被放逐,禮拜儀式被禁止,他們的子女必須受天主教洗禮,其結果是20萬新教徒被迫逃離法國,逃到瑞士、德國、英國、愛爾蘭和荷蘭。他們把技藝、手工業和財富帶往異邦,使得這些國家的工業、經濟大為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