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奧地利的工業已經進入工場手工業的發展階段。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一世在位期間(1658-1705年),貝希爾、施羅德和赫爾尼克都曾為皇帝效過勞。他們被稱為奧地利重商主義的三巨頭,他們則自稱是財政管理家。赫爾尼克於1684年出版了《奧地利將淩駕一切,隻要它願意》一書,成為奧地利經濟政策思想的綱領。赫爾尼克提出了經典的重商主義九項原則,內容如下:第一、必須對國家做縝密的研究和了解,“不要留下一寸荒地”,竭盡一切努力“來利用國內的資源”;第二、現有原料應在本國國內加工製造;第三、必須“把一切創造發明介紹給居民知道,教給他們技術和手藝,鼓勵他們學習技術和手藝,必要時聘請外國教師”;第四、金銀不應做為出口物品,不要把它們“收藏在箱櫃裏麵,而要使它們經常流通”;第五、必須教育居民盡量滿足於本地的產品;第六、一切被認為必須輸入的物品,應該以貨物交換,不支付黃金;第七、如果仍需輸入商品,隻應進口原料,在國內加工製造;第八、應該“晝夜不停地”致力於在全世界尋求新的銷售市場;第九、國內能夠製造的商品,無論如何不應進口。雖然綱領在奧地利比較緩慢地實施,但是,畢竟赫爾尼克綱領的大部分被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