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3年12月12日解散小國會後,國會中67名溫和派分子去見克倫威爾,把解散小國會和把政權交給他的決定報告給他。克倫威爾故作姿態,驚訝地說:“你們為什麽通過這樣的決定?”但是,他還是接受了交給他的政權。1653年12月16日,倫敦舉行盛大的儀式。由高級軍官、法官、官吏、倫敦市長、市議會議員組成代表團,請克倫威爾接受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護國主的稱號。當場宣讀了由軍隊會議草擬的新憲法草案--《統治文件》。克倫威爾宣誓忠於新憲法。克倫威爾頭帶鑲有金邊的帽子,坐在王座一樣的座位上。禮官獻上國璽,倫敦市長獻上國劍。他以護國主的身份回到白宮,成為英國的軍事獨裁者。當天,公布了由軍隊會議起草的新憲法草案--《統治文件》。它規定,國家政權由護國主、國會和國務會議共同掌握。護國主是終身職,立法權屬於護國主和國會。國會通過的決議經護國主同意後方能生效。護國主不經國會同意不能征稅。國會實行一院製,每三年改選一次。英格蘭選出議員400名,蘇格蘭和愛爾蘭各30名。《文件》規定,隻有擁有200英鎊動產和不動產的人才有選舉權。凡參加反國會的內戰和叛亂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行政權歸護國主和國務會議。國務委員為終身職。第一屆國務會議人選是由軍隊決定的,7名武官8名文官組成。國務會議協助護國主處理行政事務。護國主實行的各項政策,必須經國務會議同意。護國主任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軍隊總司令,軍權由護國主和國會共同掌握。國會休會期間,護國主和國務會議頒布的法律有效。國務會議有權審查和批準國會代表的資格。《統治文件》的頒布,使克倫威爾任護國主、建立軍事獨裁具有法律上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