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革命戰爭之際,恰逢荷蘭作為海上貿易大國強盛之時。17世紀中葉,荷蘭擁有強大船隊,僅捕魚船和運魚船就有6,400艘。荷蘭船隻體積大,效率高,運費低,有完整的商業組織。波羅的海貿,易完全控製在荷蘭人手裏。對東印度的貿易也是荷蘭人占優勢,英國東印度公司無力同它競爭。荷蘭人甚至到英國海岸捕魚,再賣給英國人。英國革命勝利後,荷蘭成為它第一個海上貿易對手。共和國成立後英國加強了艦隊建設。共和頭三年建造的軍艦比斯圖亞特王朝時期建造得還多。1650年英國國會通過決議,禁止外國人與英國殖民地進行貿易。1651年英國又頒布航海條例。荷蘭要求英國廢除航海條例,遭英國拒絕。英荷戰爭遂於1652年6月爆發。布雷克任英國海軍統帥,特倫普任荷蘭海軍司令。戰爭一開始英軍遭到一係列失敗,荷蘭人曾在英國登陸,在蘇塞斯克地區同英軍發生小規模戰鬥。但1653年荷蘭海軍卻被英國海軍擊敗。1654年兩國締結和約,荷蘭承認《航海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