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內戰結束後,1648年12月下旬,獨立派上層軍官召開會議,主張讓查理一世退位,由年僅10歲的幼子哥洛塞斯特侯爵繼位。他們反對處死查理一世。但各郡人民紛紛要求處死國王。同時發現查理一世於1646年3月寫給樞密大臣狄格比的信,表示他要努力爭取返回倫敦,消滅長老會派和獨立派,成為真正的國王。在這種形勢下,克倫威爾接受人民的要求。1648年12月23日,下院宣布國王為國家全部災難的製造者。克倫威爾命令哈利遜把國王從赫斯特城堡押解到溫莎。1649年1月1日,下院宣布國王為反對英國國會和發動內戰的罪魁禍首。成立最高司法裁判所,審判查理一世。最高司法裁判所由克倫威爾、愛爾頓、費爾法克斯、哈利遜、藍白、裏乞、普萊德以及上院議員和倫敦市議員組成。費爾法克斯和倫敦市議員拒絕出席。主席為著名律師約翰布拉德肖。1649年1月19日查理一世被押到倫敦。第二天審訊開始。法官宣讀起訴書,列舉國王挑起內戰,破壞國家安寧的罪行。查理一世質問,是以誰的名義把他送到這裏。布拉德肖回答說,以英國下院和人民的名義。查理一世進行公開狡辯,否認審訊的合法性。最高司法裁判所幾經秘密會議,1月26日由62名法官批準判決書。判處:查理斯圖亞特作為暴君、叛徒、殺人犯和國家的敵人,應該被斬首。1649年1月30日,英王查理一世在白宮前麵被送上斷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