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9年,新英格蘭公司改稱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獲得壟斷殖民地移民、貿易和製鹽業的特權。1630年共1000多人,乘座17隻船,來到北美的馬薩諸塞灣建立殖民地。馬薩諸塞海灣公司同倫敦公司不同,公司和它的股東都是從倫敦遷往美洲的。遷往馬薩諸塞殖民地的都是清教徒,包括鄉紳、自耕農和商人,他們驅逐了當地的印第安人,對印第安人進行血腥的屠殺。1634年又有11隻船和900多殖民者到達,在馬薩諸塞灣建立8個城鎮,包括波士頓在內。1684年,馬薩諸塞殖民地被取消特許權,成為英王直轄殖民地,境內多為英吉利移民,17世紀末達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