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喬治韋勒爾。從1615年起受到英王詹姆士一世的重用。1615年獲騎士稱號,1618年封為侯爵。1623年陪同王太子去西班牙聯姻,失敗而歸,國內嘩然,反被封為白金漢公爵。國王授予他廣大田產,與王公相差無幾。凡有求於國王者必先對他行賄。查理一世繼位後,他仍然受到重用,1624-1628年升任首相。此公權勢甚大,缺少教育,政治無能,粗暴自信,毫無威信。他率軍對西對法作戰連連敗北。1625年查理一世召開第一屆國會時,議員們紛紛要求罷免並審判白金漢公爵。1626年第二屆國會時反白金漢的情緒更加高漲,查理一世再次解散國會。1627年他率領水陸大軍去解救被法軍包圍在拉羅舍爾城堡的胡格諾教徒也毫無成就,且犯有瀆職罪。在1628年召開的國會上,議員們猛烈抨擊白金漢。1628年8月23日,他奉查理一世之命統率大軍在樸次茅斯港準備啟航時,被愛國海軍中尉約翰費爾頓刺殺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