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複興時期英國政治家、作家莫爾於1515年用拉丁文寫成《烏托邦》一書。烏托邦原是希臘文“烏”和“托邦斯”兩個詞組成,其意為“寓意的虛無縹緲的地方”,被我國啟蒙思想家嚴複譯為“烏托邦”,流傳至今,成為空想社會主義的同義詞。《烏托邦》一書的全名是《關於最完美的國家製度和烏托邦新島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書》。全書分上、下兩部,以對話形式表現了早期無產者對資本原始積累時期殘酷剝削的強烈抗議,並描繪了空想社會主義的理想社會。書中強烈譴責英國“羊吃人”的圈地運動,指出私有製是一切社會災難的根源,沒有貧富對立,人人參加社會勞動,產品歸全社會所有,公民可以各取所需。公民一律平等,政治民主,所有職務均由選舉產生。每個成員勞動之餘可以從事科學、藝術和文娛體育活動。《烏托邦》中所反映的政治思想對以後的空想社會主義有著深遠的影響。《烏托邦》於1516年初版於比利時盧文城。中譯本最早是由嚴複翻譯,於1898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