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世紀,由於俄羅斯內部商品經濟的發展,大土地所有者越來越熱衷於以農產品換取現金。因此他們采取種種方法減少農民份地,迫使那些在他們的世襲領地或軍功領地上生活的農民用更多的時間耕種勞役田,從而破壞了農民村社和農民自主經濟的基礎,發展起勞役農奴製經濟。越來越多的農民被束縛在領主的領地上,國家則以立法手續使之合法化。1497年的法令規定,農民隻有在尤利節(俄曆11月26日)前後各一周的時間內享有遷徙權,以保證大領主的領地上有足夠的勞動力。到16世紀後期,農民的遷徙自由受到進一步限製。特別在伊凡四世之子費奧多爾統治時期,為了防止大批農民逃離軍功領地而投入教會和寺院的懷抱,以逃避稅收和國家官吏的騷擾,沙皇政府決定禁止所有農民遷徙,並廢除尤利節。這一規定自1581年頒布以後,在全國廣泛實行,農民的遷徙權被徹底剝奪。此後政府又連續幾次下達“沙皇詔令”,禁止農民外遷,搜捕逃亡農民,勒令在五年內逃離家鄉的農民回到原住地。從此,農民被牢牢地束縛在土地上,完全成為地方領主的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