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布出生於熱那亞,自幼參加航海活動。約1476年移居葡萄牙裏斯本,居住多年,曾航行英國。他相信地圓說,認為從大西洋一直西航可到達東方。當他的遠航計劃為葡王(若奧二世)拒絕後,轉而求助於西班牙國王。經過4年的周折,取得了西班牙國王斐迪南和女王伊薩白拉的資助,為他配備了3隻帆船和數十名船員,預先封他為新發現土地的世襲總督,有權將新土地收入的1/10留歸己有,並享有航海貿易的1/8的股份特權。哥倫布先後四次遠航美洲:1492年8月3日,哥倫布率船3艘、船員87人(一說90人)從巴羅斯港出發,橫渡大西洋,經過69天的艱苦航行,10月12日到達巴哈馬群島中的瓦特林島(聖薩爾瓦多,意為“救世主”),繼續南航至古巴和海地,在海地北部建立了埃斯帕諾拉據點,次年初返回西班牙。1493年9月25日,哥倫布率船17艘、船員1500餘人,從巴羅斯港出發開始第二次西航,發現多米尼加、波多黎各、牙買加等地,1496年3月返回西班牙。1498年3月30日開始第三次西航,曾抵特裏尼達島,並到達了南美大陸北岸的俄利諾科河口附近,1500年被逮捕(一說是因被告侵吞國王收入)押解回國,不久獲釋。1502年5月9日,哥倫布率自費建立的船隊進行最後一次航行,到達了中美洲洪都拉斯、哥斯達黎加、巴拿馬等地,1504年11月返回西班牙。其晚年窮困不堪,1506年5月20日病逝於西班牙法拉多利城。哥倫布至死仍認為他已到達東方的印度,故稱當地居民為印第安人。哥倫布的航行和“發現”,為西班牙的殖民掠奪和侵占土地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