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裏夫生於英格蘭,是牛津大學教授和神甫。1369年起擔任英王的侍從神甫。14世紀英格蘭開始在王權領導下建立統一的民族國家。1351年英國議會通過“聖職候補人法”,否認教皇對英國神職人員與聖俸的控製。1353年通過“王權侵害罪法”,確認國王有權在王朝領地上不承認或不執行教皇敕令和通諭。1374年威克裏夫受王命與教皇代表就英國教會的神職任免問題進行談判,未達成協議。威克裏夫回國後開始抨擊教皇,1375年發表了《論神聖的所有權三卷》和《論市民法上的所有權》兩篇著名論文。他認為國王的權力來自上帝,不是來自教皇,教皇無權向國王征收貢賦,反對教會擁有大量土地產業,支持沒收教會財產的運動。對此教皇格利哥裏十一世發了五個通諭駁斥他的宗教政治理論,要求英格蘭政府將其逮捕,遭到拒絕。威克裏夫得到市民和牛津大學神學教授們的支持。1378年後威克裏夫的神學思想有所發展,從否定教會對社會的統治,進而譴責教皇的罪行,否定天主教的基本教義--變體說,主張《聖經》為信仰的惟一依據。1380年開始翻譯《聖經》。威克裏夫的後期宗教思想被“羅拉德派”所接受並進行宣傳。1381年宣傳其學說的羅拉德派的許多教士參加農民起義,坎特伯雷大主教西蒙死於戰亂。1381年威克裏夫隱退於拉特渥斯。1832年牛津宗教會議譴責、禁止他的著作,他的追隨者也紛紛屈服。威克裏夫的宗教思想對後來的宗教改革運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被譽為“宗教改革運動的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