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紀末-14世紀初,法國在爭取統一和加強王權的過程中,與羅馬教廷利益發生衝突。國王為支撐軍隊和政府的龐大開支,不斷增加貢稅,同時也開始向教會領地征稅,因而引起與羅馬教廷的衝突。教皇公開反對法國國王,革除當時法王腓力四世的教籍。腓力四世反對教皇的鬥爭,需要內部的有力支持,因而於1302年自上而下召開三級會議,三個等級分別是,第一等級為高級教士,第二等級為世俗貴族,第三等級為富裕市民。三級會議的職能是批準國王征收新稅,會議代表隻能利用國王急需金錢之機,迫使他實行一些司法、行政改革。法國三級會議召開與否完全由國王決定,由於三個等級利害不同而分別討論議案,國王常常利用各等級之間的糾紛而坐收漁利。由於各地具有不同的特點,國王有時召開地方性的特別會議。這一切使法國的三級會議不能起到英國國會那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