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我是出身於西班牙貴族的神甫,1208年教會派其前往土魯斯地區進行反對異端的宣傳活動。針對當時廣大人民痛恨神職人員奢侈腐化的情況,多明我主張提倡教士的清貧以挽回教會的威信。為此,1215年在法國圖盧茲建立了第一個多明我教團,1216年獲教皇洪留諾三世批準。該會根據奧古斯丁的規章,製定了《多明我會規章》。他們的宗旨是研究經院哲學,布道傳教,故亦名布道兄弟會。該會實行乞修道製度,會員要甘於貧寒、赤足走路。多明我會在法國南部地區反對阿爾比派,在西班牙等地反對摩爾人和猶太人,向北歐、東北歐、東地中海和印度等地傳教。異端裁判所成立後,教皇委托多明我會主持,殘酷迫害異端教派,是天主教四大托缽修會之一。地理大發現時期,多明我會的修士隨歐洲各國探險家同行傳教。宗教改革後耶穌會興起,多明我會逐漸衰落。19世紀再次複興,從事教育、護理和其他慈善工作。該會為修女設立“第二會”,為世俗教徒設立“第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