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紀-16世紀,歐洲各地在羅馬建築風格的基礎上逐漸產生了哥特式建築。它的產生與發展經曆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持續到13世紀中葉,第二階段直到16世紀末。這一建築以法國和英國的建築最為典型。第一階段中,法國強調建築的結構和高度,而在英國則把哥特式風格用作一種裝飾體係,以豐富多彩的線條和一根根柱子來掩飾大塊的磚石結構。這種風格在1192年始建的林肯大教堂中得到充分體現。第二階段,則表現為大陸的幅射式風格和英國的裝飾式風格。1250年以後,法國從注意解決建築物的高度的技術問題,演變為注意通過非結構性裝飾來達到豐富多彩的視覺效果。裝飾的形式多是尖頂、飾線、窗花格。幅射式風格的一個典型特點是垂直的支撐部分越來越不吃力,牆壁後來變為豎框、窗花格和玻璃構成的隔屏。英國的裝飾性風格增進了裝飾手段,拱頂裝飾更加複雜,非結構性的較小橫彎梁與結構性的重要彎梁連接形成星狀或網狀,從而增強了裝飾的效果。到14世紀末,法國的幅射式風格發展為更多裝飾性形式,其中窗花格以S形曲線格式進行裝飾,類似火焰的形狀,因此也稱“火焰式”風格。英國這時發展為“垂直式”,其特點是直線在窗花格中居優勢,窗麵大幅度增加,因而牆壁厚度也相應減少,使教堂內的垂直空間更為廣闊。由此反映出哥特式建築風格的一般特征是,有尖角的拱門,肋形拱頂和飛拱。這種體係使牆壁成嵌板或隻是一些玻璃隔屏和石窗花格,使之充分顯示出垂直線的視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