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早期,國王或皇帝掌握著授予教會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封地和神職的敘職權。11世紀中葉,羅馬教廷經過改革,教皇勢力逐漸增強。教廷中的改革派力主教會和羅馬教廷獨立於王權或皇權,主教和修道院院長應由教皇任命。這一主張威脅著神聖羅馬帝國的私有教會製和以其為基礎的國家教會的利益,從而引起了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間的衝突。教皇格利哥裏七世是教會改革運動的積極推行者,1075年為爭奪對米蘭大主教區的控製權,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發生爭執,史稱主教敘職權之爭。鬥爭的實質在於,究竟應該由教皇還是由皇帝支配教會。這一爭執引發了卡諾沙事件(1077),導致了德國內戰(1077-1080),使德意誌貴族的權力持續膨脹,極大地削弱了皇權。同時,在教皇的支持下,意大利北部地區成立了倫巴底自治聯盟,也嚴重地損害了皇帝的尊嚴。這一爭執波及至法國、英國。1106年英王亨利一世宣布放棄對高級教士授聖職之權,條件是教士先接受國王的封贈,後受教會聖職(受職者先為國王臣民而後成主教)。1110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為爭奪神職任命權進軍羅馬,教皇以皇帝放棄統治教會權及德意誌主教放棄政治、經濟權益為交換條件,答應為亨利五世加冕。但這一條件遭到德意誌主教的反對,教皇拒絕為亨利五世加冕而被監禁。後迫於無奈,教皇以承認皇帝的神職敘職權換取釋放。隨後教皇重又反悔,亨利五世再次出兵,驅逐原教皇,另立新教皇卡立克斯特斯二世。1122年卡立克斯特斯二世與亨利五世在沃爾姆斯簽定宗教協定,雙方和解。至此,曆時40餘年的主教敘職權之爭暫告一段落。主教敘職權之爭,是中世紀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之間為爭奪權力而進行的長達200年鬥爭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