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世紀中期,羅馬開始向地中海區域擴張。在西部地中海,經過三次“布匿戰爭”,消滅了迦太基的勢力,成為西部地中海區域的霸主;在東部地中海,它先後發動了三次“馬其頓戰爭”和敘利亞戰爭,把勢力擴至巴爾幹半島和小亞細亞。到公元前2世紀中葉,它已成為地中海世界的主宰者。羅馬統治集團對被征服地區,最初采取委托軍隊統帥行使統治權的辦法,即每征服一個地區,就把這一地區交給征服這一地區的統帥來治理,後來委派專任的高級長官(總督)進行統治。到公元前3世紀後期,開始建立行省。行省的最高統治者是總督,其人選從統治集團中遴選,常由卸任的執政官擔任,任期一年。總督有時兼任駐行省軍隊的指揮官,在行省內握有生殺予奪之權。行省城市一般有內部事務的自治權,但要交租和負擔各項義務。行省的土地、資源等為羅馬國家所有,轉讓、出租、分配、經營等由元老院決定,行省總督無權處理。到公元前2世紀下半,羅馬先後設置了10個行省:西西裏(公元前227)、撒丁尼亞及科西嘉(公元前227)、西班牙(公元前197)、山南高盧(第二次布匿戰爭中征服,組建行省較遲)、伊利裏亞(公元前:167年征服,組建行省較遲)、馬其頓(公元前148)、阿非利加(公元前146)、亞細亞(公元前129)、西裏西亞和塞浦路斯(公元前120)、山外高盧(又稱那旁高盧,公元前。120)。帝國之初,奧古斯都將行省分成兩類:一類為元老院行省,由元老院任命代行執政官管轄,任期一年,不統率軍隊。元老院統轄的多為建立已久的行省,如西西裏、科西嘉等。一類為元首直轄的行省,其地位比元老院統轄的行省重要。隨奧古斯都和後來統治者的擴張和領土的擴大,行省數目不斷增加,至公元3世紀中期行省已有40多個。284年,戴克裏先正式確立君主專製統治之後,將行省的轄區縮小,行省數目增加到100個,其目的在於加強管理和控製。4世紀-5世紀之後,隨著羅馬帝國危機的加深和蠻族入侵,帝國疆域日蹙,行省製日趨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