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90年,高盧入侵羅馬,使羅馬慘遭破壞,田園荒蕪,廬舍為墟。為抵抗高盧人的進犯,平民拋頭顱、灑熱血,生活也陷於困窘之中。但國家卻又加重他們的租稅負擔,高利貸盤剝也乘虛而入,使平民失地破產,生活更加困苦。因此,平民因土地和債務問題同貴族之間的鬥爭日益尖稅。公元前376年,平民保民官李錫尼、綏克斯都為解決平民的困苦提出三項法案:第一,全體公民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公地”,占有的最高額定為500猶格。第二,平民所負的債務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作為償還本金計算,尚未償還的債款,分三年還清。第三,取消軍事保民官,在恢複每年選舉兩名執政官中,須有一名由平民擔任。貴族竭力阻撓法案的通過,但平民堅持鬥爭,並表示必要時可以兵戎相見,同時支持李錫尼和綏克斯都連任120屆保民官。經過10年的鬥爭,這項法案才獲通過。李錫尼、綏克斯都的立法不僅是平民反對貴族鬥爭的一次重要勝利,而且對後來羅馬的立法活動產生過深刻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