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末期,大體在野蠻時代中期的高級階段,由於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出現了剩餘產品,使剝削他人剩餘勞動成為可能。同時,生產的發展增加了氏族成員的勞動量,生產規模也在不斷擴大,吸收新的勞力以減輕自己的勞動並生產更多的剩餘產品也成為需要。於是,戰爭俘虜不再殺掉,而是把他們變為奴隸。最初奴隸在生產上僅起輔助作用,隨著生產的發展和戰俘的增加,奴隸便被成批地趕到田間和工場去勞動。剩餘產品的積累引起社會分化,某些家族占有大量奴隸和牲畜,而另一些家族則陷於貧困的境地。於是,在部落內部又出現貴族和平民。至此,人類第一次劃分為階級--奴隸主和奴隸、貴族和平民,原始的氏族社會趨於瓦解。由於曆史發展過程的不平衡性,進入階級社會的時間有早有遲。一般認為,公元前3000年左右,尼羅河下遊和兩河流域最先進入階級社會。在愛琴海地區和印度河流域,公元前3000年代中期到公元前2000年代前期已進入階級社會。約公元前2000年代前期,中國也步入階級社會。而希臘、羅馬的階級社會則形成於公元前1000年代上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