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新石器時代,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就已產生了從屬於農業的家庭手工業,如製陶、製革、編織等。金屬器的應用和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交換的發展對手工業產生了巨大影響。銅器和鐵製的鑄造、製陶、紡織、榨油、釀酒、造船、建築等手工業日益複雜化和專門化。種類繁多的生產勞動,要求勞動者有較為豐富的經驗和熟練的技術,也不能由同一個人進行了。於是,發生了第二次社會大分工,手工業脫離農業,形成為獨立的個體手工業。此後,社會分工更加繁複、專一,人的勞動力價值也因而更為具體。《荷馬史詩》便已提到製造盔甲、盾牌的各類武裝作坊和各類工匠,如鐵匠、木匠、皮匠以及金銀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