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至舊石器時代晚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人們比較持久地結合,並且要求各集團之間保持一定的聯係。已逐漸定居的人們,又為維持這種聯係提供了條件。同時,人類在實踐中已意識到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對人類體質的危害,於是排斥集團內部的通婚也成為必要了。這時不但禁止了不同班輩之間的性交關係,並且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也被禁止。恩格斯指出,這一過程“是逐漸實現的,大概先從排除同胞的(即母方的)兄弟和姐妹之間的性關係開始……最後甚至禁止旁係兄弟和姐妹之間的結婚。”到一切兄弟與姐妹間,甚至母方最遠的旁係親族間婚姻關係被禁止的時候,就組成了一個堅固確定的母係血族集團,氏族便產生了。在氏族製度下,其成員已不可能在氏族內部找到通婚的對象,必須和另一個氏族的成員通婚,這就是族外婚製,兩個互通的婚姻的氏族構成早期的部落。在這種婚姻形態下,人們知其母,不知其父,氏族的世係隻能按母係來計算,所以稱為母係氏族或母權製氏族。這是最早的氏族公社,在這樣的氏族公社裏,男女地位平等,婦女居於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這一方麵是因為世係按母方確定,另一方麵是由於婦女在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隨著人口的增殖,一個氏族又分成兩半,成為兩個氏族,於是原先的氏族便成為胞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