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階段作文的主要形式是記敘文,同學們要在記敘文上多下工夫,掌握它的一般規律。根據文章側重點的不同,記敘文的類型大致有四種:
第一,側重記事。如:
一次有意義的活動
第二,側重寫人。如:
我最敬愛的人
第三,側重繪景。如:
春天的早晨
第四,側重狀物。如:
菊花開了
四者之中,以記事最為重要,因為寫人、繪景、狀物都離不開記事。任何事件都有它的六個“要素”,作文時千萬不能疏忽。這說起來容易,實際做起來卻要多動腦筋,否則文章就不完整。要想練好記事的本領,就得從“小處”著手,注意日常生活中發生的小事,多記多寫這些內容,對提高作文水平大有好處。
以上說的是平時的練習,如果是命題作文,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審清題意。拿到題目先要弄清關鍵詞語,也就是題眼。比如《記一件難忘的事》,“難忘”是題眼,抓住它也就緊扣了題意。
其次,就是要在選材上下工夫。可寫的事情很多,不能想到什麽就寫什麽。一定要選最能感動人,確實使自己終生難忘的事。一般可以用比較的方法,列出幾項內容,比一比,看哪一個最有意義。
材料選定以後,就可以動筆了。俗話說“萬事開頭難”,有了好的開頭,作文就成功了一半。開頭的方法一般有正敘,即開門見山交代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有倒敘,即先寫結果,然後再交代事情經過;有中心開花,即先寫最精彩的場麵。三種方法各有長短,小學生初寫作文,最好用正敘,這種方法按事件發展的順序一步步寫下來,使人一看就明白。
最後,就是要處理好“我”在作文中的位置。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就是文中的主角,要著重寫自己在事件中的表現和感受。如果自己僅是旁觀者或普通參與者,就可以第三者的身份對事件進行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