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財主非常吝嗇。一次他為兒子請一位教書先生。在講待遇時,先生知道他平素對人很刻薄,就動了心思,和他立了個字據,上麵寫道:
無米麵亦可無雞鴨亦可無魚肉亦可無銀錢亦可財主看了非常高興,他想先生用膳不講究,而且不用掏學費,感到是占了大便宜。到了年底,先生要找財主算賬。財主哪裏肯給,二人就一同到縣衙去打官司。縣官讓財主將字據念了一遍;財主就按所立的字據念了一遍,先生卻按標點的停頓念了一遍,這樣就念成了:
無米,麵亦可;
無雞,鴨亦可;
無魚,肉亦可;
無銀,錢亦可。
財主一聽傻了眼,隻得將學費和飯錢付給了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