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4月27日,同盟會在廣州發動武裝起義。當時,以黃興為首的起義軍一百二十多人,胳膊上纏著白布,腳下穿著黑色的膠鞋,手裏拿著槍支和炸彈,向總督衙(yá)門衝過去。起義軍一路上沒有遇到什麽抵抗,很快衝到了總督衙門的大門口。守衛的清兵早已聞風逃走,門前到處是他們丟棄的刀槍。起義軍立即衝進去,發現兩廣總督張鳴岐已經逃之夭夭,便放火燒了總督衙門。
可起義軍沒走多遠,就遭到了大批清軍的阻截,他們和清軍展開了激烈的巷戰。他們奮不顧身,前仆後繼,頑強地同敵人戰鬥了一夜,打死的敵人不計其數。起義總指揮黃興早在戰鬥前就立下了絕命書,在激烈的戰鬥中,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被子彈擊中,血一直向外冒,可他換用左手拿槍,仍然堅持戰鬥。
敵人的火力越來越猛烈了,戰士們想了許多辦法突圍,可是都沒有成功。不久,起義軍的身後也殺出來一隊清兵,起義軍真是前進無路,後退無門了。最後起義軍拚命向前衝殺,但由於寡不敵眾,起義最終失敗了。戰鬥中英勇犧牲的烈士有五十七人,被捕後英勇就義的烈士則有二十九人,總共八十六人。
事後,一個叫潘達微的同盟會員,賣掉了自己的全部財產在廣州城外的紅花崗買下一塊墓地。他冒著生命危險,卻隻收集到七十二具烈士的屍體,把他們安葬起來,並把紅花崗改名叫“黃花崗”。“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故事從此流傳下來,感動著每一個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