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太多,版麵不夠,最多隻能寫30字。”編輯對采訪記者說。於是,報紙刊登了以下一段新聞:
婦人巴巴拉在巴勞街行人穿越道踏蕉皮滑倒,運送大學診所,診斷為斷腿。
新聞刊出後,立即有反應,報社接獲一封掛號信,一名香蕉出口商這樣寫道:
“本公司嚴重抗議貴報有損本公司產品之聲譽。過去數月來,貴報最少刊登了14則對香蕉出產國不利的消息,本公司認為貴報此舉乃蓄意誹謗。”
同時大學診所主任又來信,指“運送”二字用詞不當,有暗示該診所“把人當貨物般運送”之嫌,這肯定不是他診所的一貫做法。“此外,”他強調,“本人能證明該名婦人實因跌倒而斷腿,非如報章所惡意中傷,認為是送院所致。”
此外,該市土木工程部的人員又來電話,指出該名婦人跌倒與行人穿越道的路麵情況無關。又說行人安全斑馬線委員會經過6年的研究,不久將提出一份報告,因此希望報社在未來數月中盡可能避免提起行人穿越道,以免引起政治性後果。
第二天報社修改了這則新聞,這樣登出來:婦人在街上失足,腿斷。翌日,編輯隻收到兩封信。第一封是婦女平權組織怒氣衝衝的來信。信中說:“本組織強烈反對貴報用婦人失足等歧視性字眼,引起墮落女人,的不當聯想,這證明在男權至上的社會中,婦女形象再一次受到大男人不忠實的汙蔑。”該信並揚言會采取法律行動、聯合抵製以及其他手段對付報社。
另一反映來自一名讀者,他要求取消訂閱該報,理由是該報刊登的毫無價值、毫無意義的新聞越來越多。
“成長感言”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是誰非無人能斷得明。通常麵對這類情況,我們可以允許有不同的聲音,但最終要有個主旋律,否則整個社會將雜亂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