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學教育概述
1960年持續“大躍進”,要求高小生全部升入初中。“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小學畢業人數猛增,從1968年“擴社並隊”開始,在“高中不出公社,初中不出大隊”的口號下,我鄉辦起了高中。“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全縣高中由16所縮減為10所,徐家仍保持高中。還辦了下弓初中(與小學合並),命名為下弓中小學。
1977年撤銷“下弓中小學”撤銷初中班,保留小學。1979年撤銷高中,徐家中學命名為“徐家公社初級中學”。
1983年《義務教育法》頒布後,縣人民政府確定了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目標。
1990年9月由於徐家中學地理位置較偏,學生數多及校舍破舊原因,新增加了一所中學,命名為“徐家鄉荊竹山初級中學”。
1991年正式宣布實施九年初等義務教育。
1995年如期達到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目標。
1999年,撫州地區行政公署下發文件《撫州地區行政公署批轉地區教育委員會關於在中小學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意見的通知》(撫行發[1999]17號),從此中小學全麵實施素質教育。
關於學製的變化,“文化大革命”前,實行“六三三”製(即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文化大革命”開始至1978年實行“五二二”製,1979年至2002年8月實行“五三三製”,2002年9月開始實行“六三三”製至今。
1995年,我縣“兩基”驗收合格,標誌著初中教育在我鄉基本普及。
1997年,我縣開始推行素質教育。
1999年,撫州地區行政公署下發文件《撫州地區行政公署批轉地區教育委員會關於在中小學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意見的通知》(撫行發[1999]17號),從此中小學全麵實施素質教育。
二、中學辦學曆史簡介
中學誕生於“大躍進”年代,1959年它在徐家中心小學內創辦,與小學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1962年,徐家初級中學獨立辦學。
1968年學校更名為“南城縣紅旗人民公社‘五七’中學”,辦學規模進一步擴大,成為一所完全中學,校址設在天主教堂內。當時有徐家、珀旰、潯溪、洪門、龍湖、嚴和、萬坊、嶽口8個鄉學生在該校就讀高中,師資力量超過南城一中,很多教師是由撫州一中下放到該校任教。盡管“文化大革命”時教學受到嚴重幹擾,但在“文化大革命”後期的教學質量還是居於全縣上遊水平,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該校畢業的初、高中畢業生,不少考上名牌大學和中等專業學校,並有數名成為博士、碩士生。1973年9月更名為“南城縣徐家中學”。
1979年下半年該校高中部並入縣一中,又成為一所初級中學,命名為“徐家公社初級中學”。
由於徐家中學設在天主教堂,校舍破爛不堪,校舍麵積、占地麵積小,學生數多等原因,1988年徐家鄉人民政府決定在206國道旁嚴家村增辦一所中學,1989年9月搬遷成功,命名為“徐家鄉荊竹山初級中學”,當時隻有1個教學班,8位老師,1幢教學樓(六個教室),1間廚房,1間廁所。1989年9月至1999年8月,徐家中學形成兩所中學分片招生、規模相當的趨勢。
1998年,由於徐家中學地理位置偏僻,給招生工作帶來很大困難,徐家鄉人民政府決定1999年秋季將兩所中學合並為一所中學,籌劃擴建“荊竹山中學”。
1999年9月,徐家鄉兩所中學合並成功,更名為“徐家鄉初級中學”。校址設在新校區(荊竹山)。
現在的徐家中學,傳統文化積澱豐厚,是南城縣優秀重點農村初級中學。學校座落於風景秀麗的盱江東岸,毗鄰206國道,距縣城9公裏,地理條件優越,交通便利。校園景色優美,內部規劃科學,建築布局合理,分為教學區、實驗區、運動場區、生活區四個功能區,占地麵積40340平方米,生均校園用地麵積66.9平方米。建有教學樓2幢、實驗樓1幢,行政辦公樓1幢、女生公寓2幢、男生公寓1幢、教師公寓1幢、食堂1幢,200米田徑場1個、籃球場1個,排球場1個、乒乓球桌6台等。總建築麵積7939平方米,生均建築麵積13.1平方米。
現在,學校現代化教學設施齊全,現已配有語音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並安裝電視、遠程教育網,建有互聯寬帶教學網,理化生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師生閱覽室、行政辦公室、音體美器材室等設施一應俱全,居全縣先進水平。其中理化生實驗儀器、音體美器材和圖書存量均達到省級一類標準。
學校堅持走科研興教的道路,努力發揮群體優勢,主動承擔各類教研新課題數十項。
2012年9月,學校現有14個班,學生546人,教職工74人,其中高級教師22人,中學一級教師42人,學曆達標率100%。
學校先後培養了縣級骨幹教師6人,校級教學能手4人,另有30餘名學生在全國數學、物理、化學、英語等學科競賽中獲獎。
學校曆年有10人榮獲省、市優秀教師和優秀班主任稱號,50餘人榮獲縣級優秀教師和優秀班主任稱號。
徐家中學是一所社會信譽優良、辦學效益顯著的縣級“素質教育示範學校”。多年來,在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十一五”期間,籌措資金200餘萬元用於學校建設,改善了辦學條件,促進學校硬件建設上了一個新台階。現在,學校始終秉承“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全麵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行教育創新,走出一條以校本教研為先導,以深化德育為核心,以“家教互動”為紐帶的人文素養為特色的創新發展之路,教育教學工作成績斐然。辛勤耕耘取得豐碩的成果,徐家中學的全體教職員工、莘莘學子,正以飽滿的熱情,嶄新的姿態,為創建和諧平安校園而努力奮鬥。
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濃厚的校園人文建設,逐步推進的課堂教學改革,日益強化的過程管理,紮實有效的工作作風,日變日新的教學姿態,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好評。目前,“虛心自律、勤奮創新”的校訓已被廣大教職工熟稔於心;“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正己愛生、嚴謹治學”的教風,“愛國勤奮、探索研究、規範高效、實踐創新”的學風已經形成;“超越自我、追求卓越”校風激勵著全體師生在育人、求知的海洋裏揚帆遠航。
近年來,學校先後獲得“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園”和“第五屆全省中小學工會工作‘四個一’活動先進單位”、“全省教育係統‘規化管理年’活動先進集體”等省級榮譽稱號;獲得“全市教育係統先進集體”、“市級規範化學校”、“全市師德先進集體”、等市級榮譽稱號;獲得“南城縣綠色學校”、“南城縣教育工作先進單位”、“教育教學工作先進單位”、“雙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花園式學校”、“普法教育先進單位”等縣級榮譽稱號。
三、“初升高”的錄取
1985-1993年
農村生源分河東片和河西片,河西片錄南城一中,河東片錄南城二中,但高分段考生要進行分配,南城一中要多錄一些優質生源。
1994-1995年
在中專類錄取後,將剩餘考生排隊,高分排前,低分排後,然後按一定比例切線。由南城一中和二中抽簽確定錄取。
1996-2000年
1.錄取分數線
應屆生定為515分,曆屆生定為555分。
2.統招生錄取辦法
農村各鄉(鎮)中學應、曆屆畢業生嚴格按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分單、雙名次確定錄取一、二中。
3.自費生錄取辦法
(1)招收的自費生根據文件規定隻降低40分錄取。
(2)在初中學習期間,參加校以上體育運動會獲前三名者(集體參賽項目為主力隊員),錄取文化線按統招線的75%劃定,低於該文化線的不予錄取。
2001年
1.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的劃定
(1)南城一中和南城二中統招錄取分數線按統招總計劃1150名1:1劃定,統招分數線確定為516分。(2)擇校生錄取分數線,按統招生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下降40分的標準劃定。(3)非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市批準的正常休學生除外)錄取高中提高10分錄取。非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繼續實行“3+1”教育試點。
2.普通高中生源分配規定
普高招生按照顧縣一中省重點高中,又要有利於形成競爭機製的原則,全縣中考升學總分前30名的農村中學考生錄入南城一中,其他學校上統招線的考生用計算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按2:1比例分別錄入南城一中和南城二中。
2002年
1.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的規定
(1)南城一中和南城二中統招錄取分數線按統招總計劃1150名1:1劃定,統招分數確定為516分。(2)自費生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按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降40分的標準劃定。(3)非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經批準的正常休學生除外)錄取高中曆屆生提高30分、留級生提高10分錄取。
2.普通高中生源分配規定
縣一、二中考生上統招線的錄入本校。全縣中考學總分前100名的農村中學考生錄入南城一中,其他上統招線的農村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按比例分別錄入南城一中和南城二中。
2003-2006年
1.統招分數線
(1)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加15分。(2)曆屆考生從中考成績中減30分,留級、休學考生從中考成績中減10分。(3)劃定當年統招最低控製分數線為495分。
2.統招生錄取原則
(1)農村上線考生570分以上者錄南城一中。(2)農村上線考生570分以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兩校所剩計劃比例分別錄南城一中、南城二中。
2007-2008年
1.統招生錄取方式
(1)統招分數線:將享受優惠加分的分數計入中考成績;將留級生、休學生從中考成績中減去10分,曆屆生減去30分,再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分排序;按普高統招計劃數(1040名)1:1劃線,劃定統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526分。(2)統招錄取原則:農村上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前40名一中錄取36人,二中錄取4人,其餘考生按兩校所剩統招生計劃比例按願規定分別錄取南城一中、南城二中。
2.均衡生錄取方式
從2007年開始實施均衡生招生改革。當年,全縣在高中統招計劃中劃出2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全縣各初中學校。各校所分的均衡生招生指標按中考報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的考生數來劃定。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在統招錄取分數線基礎上下降30分。最低控製分數線為486分。
3.普高擇校生招生分數線:494分。
2009年
1.師範定向分數線:516分。
2.普通高中統招政策規定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享受優惠加分的將其優惠加分計入中考成績,留級生、休學生從中考成績中減去10分,曆屆生減去30分,再按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統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按普高招生計劃數第875名的分數劃定為463分。(2)統招生錄取原則:農村初中上線的統招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第1名至第60名錄取到南城一中,第61名至第100名錄取到南城二中。其餘統招生按兩校所剩統招計劃,采用計算機排序方式分別錄取到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
3.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政策規定
(1)均衡招生指標由縣教育局確定:徐家中學27人。均衡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在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下降30分左右,分數劃定為423分。(2)均衡生錄取原則:農村初中的均衡生按規定分別錄取到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
4.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政策規定
(1)擇校生分數線的確定:按全縣考生的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第1250名(統招生875名+均衡生375名=1250名)的分數劃定為431分。
(2)擇校生的錄取:原則上按擇校生分數線下降70分劃定,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適當降分,錄滿為止。
(3)擇校生收費標準:根據贛教計字[2004]75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擇校生“三限”政策,結合南城縣實際,作出如下收費規定: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
(1)師範定向分數線:434.5分。
(2)普通高中統一招生政策規定:享受優惠加分的將其優惠加分計入中考成績,留級生、休學生從中考成績中減去10分,曆屆生減去30分,再按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統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按普高招生計劃數第952名的分數劃定為分數線:470分;均衡生線:430分。
(3)統招生錄取原則:農村初中上線的統招生(含實驗中學非縣城城鎮戶口的上線統招生和農村戶口的上線統招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第1名至第80名錄取到南城一中,第81名至第140名錄取到南城二中。其餘統招生按兩校所剩統招計劃,采用計算機排序方式分別錄取到南城一中、南城二中。錄取到南城一中的學生不能擅自到南城二中就讀,錄取到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擅自到南城一中就讀。
2.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規定
均衡生錄取采用計算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農村初中的均衡生采用計算機排序分別錄取到南城一中、南城二中。縣教育局規定徐家中學均衡招生指標24人。
3.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規定
(1)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的確定:按全縣考生的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第1360名(統招生952名+均衡生408名=1360名)的分數劃定為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
(2)擇校生的錄取:原則上按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下降70分劃定。
(3)擇校生收費標準:根據贛教計字[2004]75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擇校生“三限”政策,結合南城縣實際,作出如下收費規定: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
(1)師範定向分數線:小學教育(五年大專)570分;學前教育562.5分(五年大專)、447分(三年中專)。
(2)普通高中分數線:南城一中,統招生線544分;均衡生線504分。南城二中,統招生線490分;均衡生線450分。
2.普高統招生錄取原則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享受優惠加分的將其優惠加分計入中考成績,留級生、休學生從中考成績中減去10分,曆屆生減去30分,再按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考生第一誌願及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南城一中和錄取南城二中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2)統招生錄取原則:按考生第一誌願及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錄取,南城一中錄取585名,南城二中錄取240名。南城二中可在南城一中統招生、均衡生、擇校生錄取完後,再以統招生的名義錄取第二誌願填報南城二中未上南城一中統招分數線。錄取到南城一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二中就讀;錄取到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一中就讀。
3.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規定
(1)均衡招生指標的確定:徐家中學一中29人,二中10人。
(2)均衡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在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下降40分左右。
(2)均衡生錄取原則:確定指標內均衡生錄取名單,計算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如出現成績相同的,則將語數外三科成績高的排前。錄取到南城一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二中就讀;錄取到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一中就讀。
4.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規定
(1)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的確定:不能享受均衡生資格的考生,以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補錄後的統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降分起點線;可以享受均衡生資格的考生,以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補錄後的均衡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降分起點線。
(2)擇校生的錄取:原則上按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下降70分劃定。
(3)擇校生收費標準:根據贛教計字[2004]75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擇校生“三限”政策,結合縣實際,作出如下收費規定: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
(1)師範定向分數線:小學教育604分;學前教育565分。
(2)普通高中分數線:南城一中,統招生線526分;均衡生線476分;擇校生降分線--不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526分;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實中476分。南城二中,統招生線505分;均衡生線455分;擇校生降分線--不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505分;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455分。
2.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原則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享受優惠加分的將其優惠加分計入中考成績,留級生、休學生從中考成績中減去10分,曆屆生減去30分,再按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考生第一誌願及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南城一中和錄取南城二中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2)統招生錄取原則:按考生第一誌願及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南城一中錄取517名,南城二中錄取290名。錄取到南城一中、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到其他學校就讀。
3.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規定
(1)均衡招生指標的確定:徐家中學一中45人,二中10人。
(2)均衡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在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下降50分左右。
(2)均衡生錄取原則:確定指標內均衡生錄取名單,計算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如出現成績相同的,則將語數外三科成績高的排前。錄取到南城一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二中就讀;錄取到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一中就讀。
4.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規定
(1)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的確定:不能享受均衡生資格的考生,以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補錄後的統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降分起點線;可以享受均衡生資格的考生,以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補錄後的均衡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降分起點線。
(2)擇校生的錄取:原則上按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下降(南城一中下降40分,南城二中下降70分劃定)。
(3)擇校生收費標準:根據贛教計字[2004]75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擇校生“三限”政策,結合南城縣實際,作出如下收費規定: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
(1)師範定向分數線:小學教育551分;學前教育578分。
(2)普通高中分數線:南城一中,統招生線543分;均衡生線縣城493分、農村483分;擇校生降分線--不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543分;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縣城493分、農村483分。南城二中,統招生線509分;均衡生線縣城459分、農村449分;擇校生降分線--不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509分;享受均衡生計劃的降分起點線為縣城459分、農村449分。
2.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原則
(1)統招分數線的確定:享受優惠加分的將其優惠加分計入中考成績,留級生、休學生從中考成績中減去10分,曆屆生減去30分,再按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考生第一誌願及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南城一中和錄取南城二中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2)統招生錄取原則:按考生第一誌願及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南城一中錄取300名,南城二中錄取174名。錄取到南城一中、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到其他學校就讀。
3.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規定
(1)均衡招生指標的確定:徐家中學一中51人,二中11人。
(2)均衡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在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下降60分左右。
(2)均衡生錄取原則:確定指標內均衡生錄取名單,計算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如出現成績相同的,則將語數外三科成績高的排前。錄取到南城一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二中就讀;錄取到南城二中的學生不能到南城一中就讀。
4.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規定
(1)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的確定:不能享受均衡生資格的考生,以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補錄後的統招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降分起點線;可以享受均衡生資格的考生,以南城一中或南城二中補錄後的均衡生最低控製分數線為降分起點線。
(2)擇校生的錄取:原則上按擇校生降分起點分數線下降70分劃定。
(3)擇校生收費標準:根據贛教計字[2004]75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擇校生“三限”政策,結合南城縣實際,作出如下收費規定:
§§第五章 貫徹教育方針與提高教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