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師的整頓與管理
新中國成立初期,縣人民政府教育科成立後,采取了兩條主要措施重新組織教師隊伍:(1)團結、改造、利用原有教師,凡願為教學者予以留用,重新安排到各個學校任教;(2)吸收專業知識分子從教。
1949年9月30日,南城縣人民政府教育科還調動和任命了一批小學校長和教導主任。經過招聘鄉村小學老師,加上留用老師,至1949年11月止,新中國成立後第一代人民教師隊伍基本成立。
1951年3月,為解決教師缺額的問題,縣人民政府辦了一個月的小學教師學習班,學員報考條件為:(1)年齡18-40歲;(2)師範學校畢業;(3)高中以上畢業;(4)簡師學校或短期師資訓練班畢業;(5)初中畢業或肄業;(6)小學畢業曾參加革命工作或充任小學教師一年以上。至1952年年底全縣小學教師數擴大了2倍。
50年代至70年代,教師隊伍有過動蕩,經曆過1957年“反右”,國民經濟困難時期。1961年將公辦教師轉為民辦教師,在1963年又撤換了“四類分子”(地、富、反、壞)教師。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的1968年又下放了三分之一教師去參加農業生產勞動,加上“文化大革命”十年大學招生極少,隨著中小學學生數的增多,至70年代初,教師奇缺,公社,大隊,生產隊都大量吸收下鄉回鄉知識青年充任民辦或臨時代課老師,一部分下放教師或下放幹部也被安排到中小學任教,以緩解學生數劇增驟減的矛盾。但小學公辦老師少,民辦老師多,而中學公辦老師多,民辦老師少,可謂“頭重腳輕”延續了20多年。1976年民辦小學教師是公辦教師的3倍。
徐家鄉1979年小學有公辦教師43人,民辦教師66人,1979年小學民辦教師整頓後發《任用證》有35人,緩發證的有40人,緩發證一年,以觀後效。1979年以前任教的民辦教師基本確定為在編民辦老師,(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在1980年7月19日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者為在編民辦教師)但南城縣民辦教師定編在先,故後來徐家鄉還解決了四名遺留問題民辦教師補定編。1980年以後在編民辦教師參加國家民師選招,通過考試進入師範學習一年或兩年後轉為公辦教師;任教在10年以上又屬城鎮居民戶口直接轉為公辦教師;後來逐年又有一些年齡大的民辦教師直接轉為公辦教師。
1982年後,中學聘請了少數代課教師,小學學生數在逐漸增加,小學公辦教師也在逐年增加。1987年小學公辦教師48人,民辦教師90人,民辦教師數是曆史最高峰。至1990年公民辦教師數各半。1998年進行網點調整,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政策精神,教育對教師學曆的高要求,基本辭退編外民辦教師,隻保留王坊、堯陂、小岩、單家幾個教學點編外民辦老師,2002年以後隻保留王坊教學點。
1998年,南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於印發南城縣中小學教師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城府辦字[1998]3號),對教師的調動作了明確規定。
目前,中小學落實《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八不準”》規定,製訂了“師德師風教育工作計劃”,每學期各學校都組織舉行師德師風教育活動。建立了教師師德檔案,並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定期考核。製訂了《禁止教師有償家教工作實施方案》,每位教師簽訂了“抵製有償家教行為承諾書”,不存在教師有償家教現象。
中小學教師均有教師資格證,建立了健全的教師工作績效考評機製。績效工資按教師年度工作考評確定等級下發。
以下附曆年教師數統計表,以下數據為當年9月統計,部分落聘教師和請長假教師數統計在中心小學教師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