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鄉教育行政組織機構是徐家鄉人民政府管理全鄉教育工作的一個職能部門,現將其沿革表述如下:
一、社會主義改造與建設時期
新中國成立之初,各區人民政府(公所)均設立文教助理,作為區人民政府(公所)管理本區教育工作的辦事人員,教育業務和少量的行政事務則設輔導區管理。六十年代初期至“文化大革命”期間,鄉級教育管理機構及其職能發生多次變更。
1951年,設立一個輔導區(白弓中心小學輔導區),由鄉中心小學校長為負責人,領導全鄉教育工作。輔導區的設置一直延續到“文化大革命”時,但中間經過若幹次調整,管轄範圍多次變化。
1958年,撤區、鄉建製,成立人民公社,由1名公社副書記(或副社長)分管教育工作,並設專職文教幹事1人,公社中心小學校長負責業務指導。
1965年,徐家被劃為輔導片(範圍:徐家、潯溪、珀玕)。
1966年初,徐家改為徐家、湖東兩個輔導區,隻管轄徐家,輔導區領導由中心小學校長兼任,未任命專職領導。
“文化大革命”中,輔導區的職能逐步失去作用。1968年4月,輔導區被撤銷,公社、大隊成立教育革命生產領導小組,監督公社、大隊的教育工作,貧下中農毛澤東思想宣傳隊陸續進駐學校;1968年11月,開始實行“擴社並隊”(公社、大隊、生產隊出現三合一或二合一現象),徐家人民公社改為“紅旗人民公社”,珀玕、潯溪人民公社並入。1970年8月,紅旗公社劃出珀玕片。1972年11月,紅旗人民公社劃出潯溪片,改用原稱“徐家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後期,公社一如既往由1名公社副書記分管教育工作,並設一個文教專職聯絡員,負責公社範圍內中小學的教育事務工作。
二、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
全縣文化教育會議的《紀要》(1979年)規定公社中學校長兼任文教助理,隨後則在改革管理體製時,對公社(鄉)教育管理機構的設置多次實行改革。
1977年,恢複輔導區。
1979年,公社恢複教育管理機構,由1名公社副書記(或社長)分管文教工作,並指定公社中學副校長(或會計)兼任管理幹部,具體管理小學教育、幼兒教育、掃盲教育等工作。
1980年,設立徐家公社文化教育辦公室,履行本社範圍內教育行政、業務、人事、經費管理的職責,公社確定一名副書記分管教育工作。
1984年,機構改革時,鄉文教辦公室被撤銷,設立徐家鄉教育管理輔導站。
1985年,縣教育局和鄉人民政府對本鄉中小學校實行雙重領導,縣適當下放人事權,本鄉範圍內小學教職工調配和民辦教師管理由鄉負責。鄉鎮設立教育管理委員會,負責該公社教育行政、教育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下設辦公室,機構全稱為“徐家鄉教育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為“徐家鄉教辦”,辦公室正副主任則在中、小學老師中選拔,由縣教育局任命。鄉教辦作為鄉教育行政管理、業務管理的專門機構,負責本鄉中小學的日常行政業務管理工作,重點抓普及小學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建立普及小學教育責任製,有步驟地實行九年義務教育。
鄉教育委員會主任由鄉黨委負責黨群工作的副書記擔任,副主任由鄉教辦主任兼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則在中、小學老師中選拔,由縣教育局任命。
徐家鄉黨內確定一名副書記分管教育工作。政府確定一名副鄉長分管教育工作。
1986年5月,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教育體製改革全縣展開,實行縣、鄉、村三級辦學,縣、鄉兩級管理,簡稱“三級辦學,兩級管理”,明確了分級辦學和管理的職責:鄉中、小學、幼兒園縣鄉共管,村完小、初小、幼兒園由村辦鄉管,本鄉範圍內小學教職工調配權劃歸鄉。
徐家鄉教育行政管理、業務管理的專門機構(文辦、教辦),1980年至1988年期間有過中小學行政分家情況,也有過合並(合並時,中學校長兼教辦主任),並同時受縣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
1997年3月,地區教委下發《關於加強鄉鎮教辦建設的暫行規定》,對鄉鎮教辦的性質、作用、職責和人員配備作出了具體規定。
2002年9月,原鄉教辦撤銷,鄉教辦與中心小學合並辦公,不再設立單獨的鄉教育管理機構,由徐家鄉中心小學行使職權。至此強化了學校自主權,減輕了學校的行政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