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生產建設的發展,不僅創造了較大的經濟效益,而且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益,既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的木竹成品和各項林副產品,增加了社會財富,保障了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滿足了人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同時在安排林業係統職工子女就業、轉移農村的富餘勞動力、增加廣大林農的收益,為農村脫貧致富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麵做出了巨大貢獻。
支援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永新縣森工企業生產木材從1949年至1984年間(1984年以後木材市場放開,沒有國家的統一調撥計劃),上交國家木材966681立方米,調銷木材(含中央、省、市就地調材和地方銷售材)748324立方米,支農材(成本價)7415立方米,上交給國家的毛竹453828根,調銷毛竹695857根,支農毛竹11088根,不但有力地支援了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而且滿足了全縣農村修理農具,發展農業生產的需求,也為廣大農民生產、生活用材的需要,提供了方便而便宜的木、竹材料和製品。
1976-1984年,縣林業公司用非規格材9000多立方米,為永新縣有關單位換回多種農資產品,如化肥、農藥和鋼材、機械設備等。
增加農田灌溉麵積
為便於木材水路運輸,1959年以前,森工企業在各林場修建簡易水壩7座,20世紀60-80年代,修建水泥漿砌片石壩、水泥漿砌塊壩35座,增加農田灌溉麵積1萬多畝,為農業生產的穩產豐收提供有利的灌溉條件。
方便山區群眾出行和農資運輸
各林場的經營範圍都在交通不大方便的邊緣山區,當地群眾出行和物質運輸,都存在一定的困難,森工企業共修建180.15公裏林區公路和299.11公裏板車道,在方便運材的同時也方便了群眾的出行和化肥、農藥、種子的運進及農產品、農副產品、林產品、林副產品的運出。
增加農民收入
1966年森工企業進行人工造林以來,共實施荒山、跡地更新等造林56.17萬畝,按江西省林業廳從1986年起對吉安地區永新縣象形采育林場定點調查,培育1畝杉木林的成本為342.38元(1987年的價格)來計算營林生產可增加農民收入約19231.48萬元。生產各種商品材175.82立方米,毛竹70.55萬根,按生產1立方米木材需119.33元,生產1根毛竹需1.98元來計算,可增加農民收入21120.69萬元,營林和木竹生產合計增加收入41352.17萬元,並轉移大批農村勞動力。
安排林業職工子女就業
20世紀70年代以來,通過內部招工、補員、頂替、技校招生、委托培訓,安排了500多人的林業職工子女就業,為縣林業公司的發展輸入了新鮮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