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穩定安全評估工作,除了有科學的評估體係,還要采取一定的組織形式與措施方法,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首先,教育工作部門和高校要建立健全維護高校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黨委(工委)維護穩定工作的決策機構。領導小組實行雙組長負責製,即組長由黨委(工委)書記和校長(教育廳長)擔任,副組長由領導班子有關負責同誌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人事、財務、宣傳、教務、保衛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誌組成。其次,要設置專門的評估機構。上級主管評估機構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專家、各學校代表組成;學校自我評估機構由學校組織構建,由負責本校穩定安全工作的領導人、專家、職能部門負責人及重點部門負責人組成。虞國慶:《社會管理視野下的高校穩定工作》,《學習時報》,2012年7月9日。最後,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評估方法。高校穩定安全評估的方法是達到評估目的的手段,是構成評估活動的基本要素,評估方法直接關係到評估活動的成敗。按評估的時間序列來說,有日常評估、定期評估和年終總評等方法,按評估具體操作的方式來分,可以分為一般方法與具體方法。一般方法包括了集中考評、領導評鑒和社會評議三個方麵;具體方法主要包括詢問、查閱文件、查閱材料、實地考察、匯兌統計數據等一些方法。
(一)一般方法
一是集中考評。集中考評由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考評領導小組,並落實到具體部門來組織評估。為了更科學、更有效地統籌評估工作,對考評工作應成立諸如審核組、考核組、監督組及綜合考評組等多個小組,分工協作,共同努力對高校穩定安全評估進行全麵、有效、公正的評估。
二是領導評鑒。單位或個人自查評估以後,由上級分管的主要領導對分管單位或個人進行綜合評鑒。
三是社會評議。由上級主管單位、單位的領導或考評組組織社會各界代表對維護穩定安全工作進行評議,征求意見與建議。
(二)具體方法
一是詢問高校維護穩定機構和治安保衛機構的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維護穩定安全工作與穩定安全評估事項做出說明。
二是查閱、複製與高校維護穩定安全工作與治安保衛工作有關的文件、會議記錄、材料等。
三是實地察看高校維護穩定安全工作的工作製度、措施的製訂與落實情況。
四是實地了解高校維護穩定安全機構設置與配備情況,從事穩定安全工作人員的落實情況。
五是實地考察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範設置的設置與運行情況。
六是匯總、統計高校上報及參加有關維護穩定安全工作的文件、數據與材料。
七是根據需要依法采取的其他高校穩定安全評估方法。
§§附件 當前高校穩定狀況問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