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別恨父親,恨不得用繩子把他綁起來,幫母親狠狠打他一頓,讓他記住,永遠都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
車老師:
我是一位孩子的母親,今年33歲。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但為了避免在不幸婚姻中掙紮的女性重蹈我母親的悲劇,我還是忍不住在這裏自曝家醜。
母親今年55歲,父親59歲。父親也是“花心群體”中的一個,他別的什麽都好,唯獨頻繁出軌這一點很難改。從我記事起,他們就經常為此事吵架。那時候沒有發廊小姐,父親也沒有錢,可他總能在身邊找到臭味相投的女人。每次母親和他爭吵後,他能收斂一段時間,很快就故技重施。
年幼的我們特別害怕看到他們吵架,害怕母親會在沒人時尋死。有時候都不敢去上學,生怕放學後回到家裏再也看不到母親。每次母親都會再三保證,她一定會好好活著等我們放學回來,我們才敢放開母親的手去學校。
我特別恨父親,恨不得用繩子把他綁起來,幫母親狠狠打他一頓,讓他記住,永遠都不要再犯這樣錯誤。可我畢竟是女兒,不能這樣做。況且,即使我真這樣做了,他也改不了。每次他都說,爸爸一定改,一定改!過不了多久,他仍會好了傷疤忘了疼。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犯錯。在這件事情上,我對他已經沒有一點信心。
何況,父親一天天老了,看到他蒼老的樣子,我已不忍責備他太多。我想他也是“身不由己”。隻是可憐了母親,每次看到她傷心落淚,我總是焦急萬分,卻找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前段時間母親說到了離婚,因為我們反對,最終她也沒能下得了決心。
作為女兒,我是自私的,不考慮母親的感受,隻想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我常常對母親說,無論父親犯了多大的錯,哪怕他是個殺人犯,他仍然是我的父親。哪怕等到女兒變得再老,仍然希望有家、有母親、有父親。
母親的一生就這樣過來了,坎坎坷坷,沒有得到丈夫應有的尊重。母親常說自己命不好,跟了一個有毛病的男人,隻能痛苦地忍受一輩子。她千百次的後悔,當初為什麽不早早做出離婚的選擇。
直到我結婚生子後,才真正體會到母親一輩子的痛苦。想到無法離婚的母親,心如針紮般的痛。為母親難過,心疼可憐的母親。作為女兒沒有能力為母親改變現狀,隻能加倍體諒母親、孝順母親,讓她可以在子女的身上得到些許慰藉。
希望那些被花心男人折磨得疲憊不堪的女人能趁早離婚,早日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生活中有很多類似的母親,被不良丈夫傷得體無完膚、千瘡百孔,但禁不住孩子的威脅和眼淚,在痛苦的婚姻中隱忍一生。假如她們的犧牲,能換來孩子的幸福也值,問題是,置身於淒苦萬狀的婚姻中,她們通常連自己的情緒都無法控製,如何能護佑著孩子好好成長?
就比如上文中的這位女子,父親的夜不歸宿、頻頻出軌;母親的以淚洗麵、尋死覓活。年幼的她貌似父母雙全,實則戰戰兢兢、如履薄冰,連上學都擔心母親會輕生,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何言快樂輕鬆?
即便如此,這位女子阻止母親離婚的心意卻甚堅,理由是“無論我的父親犯了多大的錯誤,哪怕他是個殺人犯,他仍然是我的父親。哪怕等到女兒變得再老,仍然希望有家、有母親、有父親”。
正是這個貌似理直氣壯實則荒唐無比的理由,剝奪了母親離婚的權利,將母親的一生浸泡在婚姻的苦海中。我感謝成年後的她敢在我的博客中坦誠自己對父母不幸婚姻的理性思考。
借這個帖子,我想澄清女人們關於婚姻的一個誤區,就是:“為了孩子,再苦再難都不能離婚。”我的觀點是:“為了孩子,不幸福的婚姻越早離越好。”因為真正影響孩子人生的,是父母的素質,而不是他的婚姻狀況;孩子真正需要的不是父母貌合神離的婚姻,不是硝煙彌漫、充斥著暴力和淚水的家庭,而是父母發自內心的、能帶給孩子安全感和歸屬感的愛。這樣的愛,有雙份,最好!假如不能夠,有一份也行。
因此,我再次奉勸那些不小心嫁給頻繁出軌、暴力成性、吸毒成癮的男人而備受折磨的女人,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自己的人生幸福,一定要趁早帶著孩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