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字是指筆畫多結構複雜的字,這樣的字寫起來麻煩又不好看。所以名字中繁字多了就會造成黑白失調,黑糊糊一片,透不過氣來,令人產生憋悶感。“難”字是指不易認讀的字,也是不常用的字。這樣的字一般人不認識,既不會讀,也不理解它的意思。用這種字起名字,就會影響交流,妨礙名字正常功能的發揮。即使名字具有藝術性和趣味性,在不識不懂的多數人麵前,隻能是一個文字符號,甚至造成笑話,產生誤會,帶來不應有的損失。所以,起名字要用常用字,不要用“繁難”字。
名字中的“繁難”字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因為該字的意義較狹窄,平時用不到它,不常見,不常用,於是成了一般人不認識的繁體字。如王個簃,“簃”多用於作書齋名;許寶,“”是古代所說的一種駿馬;吳廷璆,“璆”為一種美玉;王正黼,“黼”是古代禮服上的花紋。用這樣的字起名字,大有顯示自己識字多的嫌疑。另一種情況,是用異體字起名。這種異體字通常情況下已停止使用了,所以用到名字裏,多數人都不認識。如方槑(梅)、孔(侃)、孫恩麐(麟)等。“梅、侃、麟”都不是難字,改換成“槑、麐”,多數人便不認識了,這樣除了給人出難題,別無解釋。由此看來,用“繁難”字起名的做法,的確是不可取的。忌用“繁難”字取名的主張,符合多數人的習慣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