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保持創業熱情是成功的前提。
——保羅·高爾文
少年時期的保羅·高爾文就是一個特別有正義感的孩子,總愛打抱不平。有一次,一群孩子一起玩,突然一個名叫羅傑的小朋友踢了蓋爾,蓋爾就跑回家把被踢的事告訴給他的父親。當時保羅·高爾文和其他孩子坐在路邊玩,蓋爾的父親氣衝衝地走過來,二話沒說,一把揪住羅傑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看到蓋爾父親的舉動,保羅和其他孩子都很生氣。他們把蓋爾的父親團團圍住,並請來周圍的大人們幫忙評理,最後,有人建議交由法院裁決。於是,保羅請來了哈佛鎮上最有名的律師為小羅傑申訴。
法院把開庭審判日期定在一年一度的鎮內商品交易會當天。商品交易會是小鎮人們最看重的日子之一,可是,孩子們都放棄了參加交易會的想法,堅持參加審訊。
最後,蓋爾的父親被判有罪,罰款2美元並支付開庭費用3.75美元。可是,讓保羅·高爾文和孩子們沒想到的是,雖然他們贏得了這場官司,但是,他們需要付給律師律師費10美元。這讓保羅·高爾文非常疑惑,有一種被律師事務所給愚弄了的感覺。
所以,在以後的生活與商業活動中,每當遇到糾紛時,保羅·高爾文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先通過協商解決,實在協商不了再訴諸法律。而這也是保羅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此後他很少再上法庭打官司。
在家裏保羅排行老大。他總是嚴格要求自己,給弟弟妹妹們樹立一個榜樣,有的時候他看起來不像是個孩子,倒像個小大人。
他還從他的思想開拓者——祖母那兒汲取了敢於麵對困難和危險的勇氣;他也從他那當信號員的外祖父身上,學到了穿越北美大陸的堅忍性格,以及一個民族積極向上、不滿足於現狀的精神。這些家族的傳統和觀念,直接影響到了保羅·高爾文日後從事商業活動的處事思維。
§§第三章 自強獨立的求學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