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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需卦:財政之道

  《序卦》:

  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程傳:夫物之幼稚,必待養而成,養物之所需者,飲食也,故曰“需者,飲食之道也”。雲上於天,有蒸潤之象,飲食所以潤益於物,故需為飲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須待之義,《序卦》取所須之大者耳。乾健之性,必進者也,乃處坎險之下,險為之阻,故須待而後進也。

  前卦為蒙,開心智之蒙;本卦所論為養,將養身體。人沒有飲食,將無從生存。不過,飲食男女乃人之本性,在建國的規劃中,本不必特別思考、討論。本卦所論者,不是個體之養,而是邦國之養。邦國沒有營養,將無法維持共同體的生命。

  後世注疏多以須待之義理解本卦之大義。需確有須之義。然而,《序卦》已清楚說明,本卦所論者,乃飲食之道,也即養人之道。從邦國層麵看,本卦討論財政資源之獲取與分配的基本原則。這就是邦國的飲食之道。

  卦辭、彖辭:總論財政之道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孔穎達正義曰:此需卦係辭也。“需”者,待也。物初蒙稚,待養而成。無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雲“需有孚”,言需之為體,唯有信也。“光亨貞吉”者,若能有信,即需道光明,物得亨通,於正則吉,故雲“光亨貞吉”也。“利涉大川”者,以剛健而進,即不患於險,乾德乃亨,故雲“利涉大川”。

  程傳:“需”者,須待也。以二體言之,乾之剛健上進而遇險,未能進也,故為需待之義。以卦才言之,五居君位,為需之主,有剛健中正之德,而誠信充實於中。中實,有孚也。有孚,則光明而能亨通,得貞正而吉也。以此而需,何所不濟?雖險無難矣,故“利涉大川”也。凡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當辨也。

  九五為本卦之主爻,在君位。以一陽居於上體二陰之間,有中孚、充實之象。孚有信之義,亦有實之義。九五象君王之中孚,也即,君王所代表之政府擁有充足的資源,足以供養邦國之需。一個健全的邦國當然需要健全的財政,沒有充足的收入,邦國將無力充分地提供公共品,比如維護邦國之安全,救濟鰥寡孤獨廢疾者。並不是政府的財政收入越低,治理秩序就越健全。邦國必須做到財政資源充足。重要而值得討論的問題是,政府如何獲取收入,如何分配、使用這些資源。爻辭接下來將會討論這些問題。

  九五居上體之中,且以陽居陽,有剛健之義,故曰“光”。光者,廣也。九五掌握充足的資源,而其使用資源,遵循子貢所說的原則:“博施於民而能濟眾”,這就是廣。廣的對立麵是窄,也即,君王將邦國資源用於狹窄的範圍,比如,用於滿足自己的欲望,或邦國財政之好處僅及於自己的近戚。這樣的君王沒有剛健之德。

  九五之君中實而又寬廣,其效應則是,邦國之“亨”。亨者,通也。君民之間相通:君取財於民,而複用之於民,上下交通,這是亨的第一義。君所取之資源如同血氣,周流於邦國身體之各個部位,邦國因此而血氣暢和,這是亨之第二個含義。由此,邦國繁榮,國運亨通,這是亨之第三義。此亨源於中孚而光,也即政府擁有充足資源,且廣泛惠及所有人。如果財政資源僅及於少數人,則邦國之身體必然血氣不通,或有淤積,或有不足,而在不健康狀態。

  九五還具有第三個美德:貞。貞者,正也。九五居中,而以剛居陽位,是為正。九五具有中正之德。正就是不受感情影響,無所偏私,同等對待所有人。九五之君取民之財,以財養民,而不受私人情感影響,公正地養育邦國一切人等。這樣,邦國之公共品就能被萬民公正地享有。

  正與廣相關,但又有所區別:廣指普遍而無外,正指無所歧視。廣就範圍而言,正就在對待此範圍內之成員的態度。廣和正構成邦國財富分配的基本原則。君王如此使用邦國財源,則吉無不利。

  這樣,爻辭提出了邦國健全財政之三大原則:第一,中孚,財力充足;第二,廣,博施於民;第三,正,公正使用。如能做到這三點,則政府既具有強大的財力,又因為遵循廣、正的原則,故邦國可以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因此,邦國可涉大川,也即,麵對再大的艱難,也能渡過。積極地說,這樣的邦國有能力實現自己的偉大理想。每個偉大的邦國,都應具有偉大的理想。然而,邦國要實現偉大的理想,需要強大的力量,包括財政資源。沒有財政資源,邦國不可能實現偉大的理想。不過,邦國的財政資源又必須廣泛而公正地用之於國民。否則,財政資源越多,邦國越危險。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王弼注:謂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畢矣,故“光亨貞吉”。

  程傳:“需”之義,須也。以險在於前,未可遽進,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剛健,而能需待不輕動,故不陷於險,其義不至於困窮也。剛健之人,其動必躁,乃能需待而動,處之至善者也,故夫子讚之雲“其義不困窮矣”。五以剛實居中,為孚之象,而得其所需,亦為“有孚”之義。以乾剛而至誠,故其德光明而能亨通,得貞正而吉也。所以能然者,以居天位而得正中也。居大位,指五。以正中,兼二言,故雲正中。既有孚而貞正,雖涉險阻,往則有功也,需道之至善也。以乾剛而能需,何所不利?

  程傳等注疏多從須待之義理解需卦,這是需卦的一個涵義,但並非惟一義。需卦另有更為重要的涵義,它由主爻九五揭示出來了。“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雲雲,指出本卦之主爻為九五。邦國財政資源匯集於九五,又由九五分配,故健全財政之道,可見於九五。

  《彖辭》指出九五之位與德。九居五,乃為君位,天位。九五居上體之中,而以剛居陽位,是為正。故九五具有中正之德。“正中”當為“中正”,為協韻而調整字序。既然九五為需卦之主爻,則整個卦義當從此爻索解。此爻之爻辭為“需於酒食,貞吉”,所論者乃飲食養育之事。這就是需卦之本義。《折中》於九五爻下案:

  需之為義最廣,其大者莫如王道之以久而成化,而不急於淺近之功;聖學之以寬而居德,而不入於正助之弊。卦唯九五剛健中正以居尊位,是能盡需之道者,故《彖傳》特舉此爻,以當彖辭之義;而《大象傳》又特取此爻爻辭,以蔽需義之全。蓋繼屯、蒙之後,既治且教,而所謂休養生息,使之樂樂而利利,漸仁摩義,使之世變而風移者,其在於需乎?觀需之卦而不知此爻之義,但以諸爻處險之偏乎一義者概之,則需與蹇、困何異哉?

  此處矯正以須待理解需義之偏,甚為精當。不過又歸於漸仁摩義,則失之於寬泛。這裏又指出,須待者,乃不急於求成,為政以寬,亦頗為精當。

  依據《序卦》、《爻辭》及《小象傳》,“需”之本義就是養人所必需者,國之需就是國家這個生命體為了存活、繁榮而必需者,也即財政資源。至於須待之義,乃是第二義,也當於此中理解。它更多的是邦國獲得其必需品之策略,也即,須待之義指示了邦國獲得資源之製度和程序。

  《彖辭》首先說,“需,須也,險在前也”:邦國有所需,取之當以須,因險難在前也。險在前也有二義:第一,邦國有險,而不能不暫停下來,此即須待。然而,須待期間,邦國不可無所作為,而應當積極地籌措資源。為此,也就不能取財於民,這就是須待之實體內容。然而,第二,取民之財,乃是險事。邦國為應付危機,而取民之財,若處置不當,這種行為本身就會給邦國帶來巨大危險。因此,取民之財,也應有須待之心。也即,不可急於求成,不可魯莽,而應從容從事。具體地說,應當嚴格地按照程序征取邦國所需之資源。這當然要耗費較多時間,花費較多成本,此所謂須待也。然而,這樣的須待成本是必須承受的。

  就卦象而言,需之為卦,上體為坎,有水之象,下體初九、九二、六三三爻之爻辭,皆取此象:水象民,又象民所擁有之資源,君取國用於此。下體乾健,上行取水。對取水者而言,水既是資源,又是危險所在,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荀子衷公篇》)。取之有節,則水是資源,可以滋養邦國。取之不當,比如取之過激,水就成為險難,也即,民眾將有所不滿、反抗,所謂水能覆舟。

  就坎體來看,九五在坎陷之中,這就是《彖辭》“剛建而不陷”之象。這句話指出,九五乃是需卦之主爻。下體乾體剛健上行而入於水中,但並未陷沒,而如舟船浮於水上,“水能載舟”最可形容九五之狀態。另,九五剛健,有中實之象,表明邦國財力充足,而並沒有陷沒。這就是“其義不困窮”。《周易集解》:侯果曰:“乾體剛健,遇險能通,險不能險,義不窮也。”困窮從君、民兩個方麵都成立:政府自身並不困窮,政府也沒有讓民眾限於困窮狀態。君、民各得其所,由此,民就不是險,而是載舟之水。

  《彖辭》接下來解釋,何以《卦辭》言“需有孚光亨貞吉”,原因在於“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君的資源分配規劃之所以光、貞,也即廣、正,原因主要在於,九五位於天之位。乾健上行,而居於九五之位,故九五具有乾之德。乾之德為何?乾卦《文言》曰: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集解》:虞翻曰:美利謂“雲行雨施,品物流形”,故“利天下”也。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故利者大也。

  程傳:乾始之道,能使庶類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蓋無所不利,非可指名也,故讚其利之大曰“大矣哉”。

  乾始利天下之德,就是需九五分配資源之道,那就是利天下而不言所利。人們設立君之位,就是為了利天下。唯有具有天之德,君之位才是天位。接下來《彖辭》指出,九五確實具有利天下之德,那就是中正之德。憑借著中、正兩大美德,君王合理地分配資源於天下。

  最後,《彖辭》解釋“利涉大川”曰,往而有功。一個偉大的邦國,一定有一個長遠的理想,並向著這個理想前行,此所謂“往”也。邦國財力充足,而又運用得當,自然具有強大的力量,可實現其偉大的理想,所謂有功。邦國如果沒有財源,或者雖有財源而分配不當,則不可能實現偉大理想,則或者不能往,或者勉強而往,卻難以為繼,因而無功。

  大象傳:自願原則與兩大用途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程傳:雲氣蒸而上升於天,必待陰陽和洽,然後成雨。雲方上於天,未成雨也,故為須待之義。陰陽之氣,交感而未成雨澤。猶君子畜其才德,而未施於用也。君子觀“雲上於天,需”而為雨之象,懷其道德,安以待時,飲食以養其氣體,宴樂以和其心誌,所謂居易以俟命也。

  由卦象言,需之為卦,乾在下,乾有天之象;坎在上,坎有水之象。然而,《大傳象》不言水或雨,而言雲,也即水氣,這是為了說明,水氣隻是水之一部分,政府隻是取得民眾資源之一部分以為國用。《小象傳》也不言天上有雲,而言“雲上於天”,這是為了說明,在下的民眾之資源,上達於政府,為邦國所用。

  “雲上於天”之辭還有更深層次的含義:邦國可支配之財政資源,乃是民眾自願供應給政府的。雲是自行上於天,並不是天自上抽取的。《大象傳》揭示了財政之根本原則:自願原則。一切資源皆為民所創造,所擁有,民眾將其中一部分交給政府,期望政府以之生產和提供公共品。民眾希望,借助這些公共品,可以更好地實現自己的目的,增進自己的幸福。基於這一點,民眾自願地把自己擁有的一部分資源交予政府。

  這種自願,體現為政治過程中的集體同意。沒有這種同意,邦國強取民眾之資源,乃是不正當的。天不可能強取於地。“雲上於天”表明,邦國所需資源絕不能自上強取於民,此非上天之德。

  另一方麵,雲上於天,終究會以雨水的方式撒回大地,為萬民所普遍享用。天無所求,天無所留,天之德是廣利天下而不言所利。政府取之於民的資源,也必定重新返回於民,全部用之於民。且上於天者為雲,降於地者為雨。政府得到民眾交付之資源,將其整合,其生產公共品之效率,遠遠超過個體零散使用那些資源的效率。

  君子見此象,確定邦國資源必用於民之基本政治原則:民眾自願交付部分資源給政府,政府又以更高的效率運用這些資源於萬民。天之象也指出了,政府利用這些的倫理:公正地對待所有人,無所偏私,無所歧視。

  《大象傳》進一步指出邦國財政資源之兩個最為重要的用途:“飲食”和“宴樂”。飲食者,以衣食等物資養民也;宴樂者,以酒食禮儀禮敬賢人也。

  本卦六爻有四陽二陰,其中的陽爻,貢獻或掌握資源,陰爻則是被養者。其中,六四象普通民眾,邦國當飲食之,如《禮記禮運篇》:“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些人缺乏生存能力,而天生萬民,人人皆有生存之權利,故邦國當代天養之。基本的福利製度對於邦國而言是必須的。此為仁政之基礎,邦國提供民眾所期待之基本福利,方能保持邦國之穩定。

  上六象賢人,邦國當宴樂之,《詩經小雅》有多篇描述君主宴樂賢人之景象,如《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我有旨酒,以嘉樂嘉賓之心。”《南有嘉魚》:“南有嘉魚,烝然罩罩。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樂。”《彤弓》:“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賓,中心貺之。鍾鼓既設,一朝饗之。”凡此詩句皆記邦國宴樂賢人之盛況。

  而邦國養賢之目的,是改進邦國之治理,這是可以惠及所有人的公共品。對民眾來說,優良的社會治理及由此達成的合作秩序,乃是最大的公共品。邦國不能陷入物質主義,僅向民眾提供物質福利是不夠的。邦國必須超越物質,致力於推動德、能在國民中之發育、擴展。給那些賢人以充分的尊重,讓他們參與治理,就有助於德、能在社會中發揮作用。

  向民眾提供基本福利,通過養賢而改進社會治理,這就是邦國財政資源兩個最為重要的用途。兩者都指向了共同體之善。歸根到底,財政資源的用途必須增進共同體之善,其中以這兩者最重要。前者有助於邦國之穩定,後者有助於邦國之提升。而一個邦國,不提升則墮落。一個不能養賢的邦國,注定走向敗亡,包括其生產物質的能力也會迅速下降。《大象傳》在健全的財政資源分配規劃中突出養賢,需之義大矣哉!

  初九:取財有道

  初九:需於郊。利用恒,無咎。

  王弼注:居需之時,最遠於難。能抑其進以遠險待時,雖不應幾,可以保常也。

  程傳:需者,以遇險,故需而後進。初最遠於險,故為“需於郊”。“郊”,曠遠之地也。處於曠遠,利在安守其常,則“無咎”也;不能安常,則躁動犯難,豈能需於遠而無過也?

  卦體上坎取水之象,而兼有兩義:一為險難義,於行者而言,澤水為險難,比喻邦國麵臨之危險。二為財富義,以水喻萬民,或者更具體地說,比喻萬民擁有之財富。下體乾卦取健之義,又可分解為二義:一為前行義,邦國前行,遭遇上體之險難。“郊”、“沙”、“泥”比喻國家所處之三種情境:越逼近於水,邦國越危險。二為取財之義,三陽爻上行取坎中之水,比喻政府從民眾那裏取得資源以為邦國的財政收入。

  上述兩個意思之間又有密切關係:邦國的安全程度決定了邦國取資源於民之水平:邦國處境越危險,邦國獲取資源的意向就越強烈,取之於民的資源就越多。本卦前三爻就圍繞這一點展開,具體討論了邦國在三種處境中的三種財政模式及其可能的後果。

  初爻討論邦國可能麵臨的第一種境況。

  郊者,曠遠之地。初九距上體險難最遠,說明邦國沒有顯著的危險。也即,邦國處於正常狀態。在此狀態下,邦國的財政需求也是正常的。邦國隻是正常地取上體之水,以滿足正常的公共需求而已。

  這個時候,邦國當“利用恒”,利者,以之為利。利用恒者,利於用恒也。恒者,常也,常法也。既然邦國處於常態,則邦國當取民之財以常法,這包括“使民以時”。所謂常,意思是,民眾負擔之數量是事先確定的,且行之久遠,為民眾所熟悉和認可,因而,至少隱含地得到了民眾的認可。常也意味著,政府取之於民的程序也是確定的。同時,這兩者之所以是常,也一定因為,這兩者合情合理,政府也在長期而穩定地實施。那些不合乎情理、不被民眾認可的規則、程序,是不可能成為常法的。

  政府取之於民,或可有咎。然而,邦國若能做到依循常法,也即按照事先確定的比例,嚴格依照程序安排財政,也即,從民眾那裏取得邦國所需要的適當的資源,則“無咎”。民眾不會對政府有任何怨言,政府也就不會有什麽過失。

  從這裏可以看出兩個“常”之間的關聯:國家處於常態,財政也當依常法處理。邦國不可隨意增加民眾負擔。當然,在常態下也無此必要。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小象傳》首先說明,既然“需於郊”,那就當“不犯難行”。難者,上坎有險難之意。犯,冒犯,侵犯,僭越,欺淩。邦國當然要取之於民,取於上坎之水。但是,邦國當取民有道。“犯”則反乎是,取之非道,也即逾越常規。但現在,邦國並沒有遭遇明顯的危險,邦國的財政需求處於常態,所謂“需於郊”,也就不必逾越常規,加重民眾的負擔。

  《小象傳》接下來解釋,“利用恒”之所以“無咎”,原因在於“未失常”,也即沒有背離常法,嚴格依照既定的規則、程序取民之財。若能做到這一點,則政府雖然取民之財,也“無咎”,不會遭到民眾之咎責,也即,民眾不會抱怨。

  總之,對於常態下的政府而言,在財政問題上守“常”是至關重要的。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也可以做到守常。不過,事實上,很多時候,政府並不能做到這一點。要守常,就需要政府自我約束,尤其是從製度上自我約束。否則,在財政上不守常,無端加重民眾負擔,將導致邦國陷於險難之中。

  九二:民富與國富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王弼注:將近於難,故曰“需於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難,遠不後時,履健居中,以待其會,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程傳:坎為水,水近則有沙。二去險漸近,故為“需於沙”。漸近於險難,雖未至於患害,已“小有言”矣。凡患難之辭,大小有殊。小者至於有言,言語之傷,至小者也。二以剛陽之才,而居柔守中,寬裕自處,需之善也。雖去險漸近,而未至於險,故小有言語之傷而無大害,終得其吉也。

  本爻討論了邦國可能麵臨的第二種境況:形勢發生變化,邦國已可難感受到外部的危險,仿佛涉入水濱之沙中。為應對這一險難,邦國不得不增加財政汲取力度。邦國取上體之水的力量有所加大,仿佛深可見沙。

  負擔加重的民眾一定會發出怨言,此即“小有言”。相對於下體之乾之陽,上體之坎為陰,《周易》中,陽為大,陰為小。“小有言”者,上體之坎,也即小民有抱怨之言也。政府取財於民眾的力度加大,民眾負擔加大,當然會發出聲音,比如,質問其合理性,進而表示不滿、抗議。麵對政府的負擔,民眾也會主張自己的權利,在古典話語中,“言”常有主張權益之義。財富本來屬於民眾,民眾對邦國的義務本來也是固定的,突然增加,民眾必以為政府在侵害自己的權益,而對政府主張自己的權益。

  盡管如此,“終吉”,最終還是吉的。因為,邦國之所以加大財政征取力度,乃是為了應付邦國麵臨的較嚴重的危險。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應這樣的危險,公共利益可能遭受嚴重損害。這一點,民眾最初可能無法充分認識,民眾可能並不了解邦國之處境,或者民眾即便有所了解,也未必願意付出,此為集體行動之困境。

  當此之際,政府須正確對待民眾的抱怨,而妥善地處理。邦國若能有效地利用增加的資源,應對邦國所麵臨之危險,則民眾最終將會承認邦國此舉之正當性。從民眾的小有言到終吉之間,政府的措置是否得當,決定著邦國能否渡過危難。終吉不可能自然到來,而需要政府之積極作為。

  民眾之所以初有言而終吉,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小象傳》予以說明:

  《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程傳:“衍”,寬綽也。二雖近險,而以寬裕居中,故“雖小有言”語及之,“終”得其“吉”,善處者也。

  邦國的財政需求雖有所增加,不過,相對於民眾擁有之財富而言,負擔尚不算十分沉重,尚有餘力承擔。這就是“衍”。

  衍者,寬裕也。民眾的承受力既取決於政府的征取強度,也取決於民眾的財富水平。如果民眾不那麽寬裕,那麽,政府略微增加負擔,民眾就將無法承受。反之,如果民眾向來較為寬裕,則在非常時期,其可供應邦國的資源就有較大空間。政府雖增加負擔,民眾還可承受,故雖有所抱怨,但最終將會接受政府的做法,邦國將從中獲吉。

  本爻《小象傳》暗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財政原則:常態下,當藏富於民。政府財政資源,隻能去之於民。財政資源與民眾財富,為此消彼長之關係。政府取之於民者多,則民間所藏者少。政府取民者少,民間所藏者多。那麽,哪種財富配置模式更為合理可取?當然是後者,邦國當藏富於民。為此,需要約束政府取之於民之比例。

  如此,則民眾較為寬裕,這就為政府在非常時期增強汲取力度留出一定的餘裕。一旦邦國麵臨危險,政府可以在短期內臨時提升財政汲取力度,而民眾並不會感覺無法承受。如果常態下,政府收入占國民總收入的比例較高,接近於民眾可承受之極限,則當邦國麵臨危險、需提高財政汲取力度時,政府將會發現,民眾那裏已沒有餘地。此時,邦國很可能因為財政支持無力,而陷入危險境地。

  因此,常態下的低稅負、藏富於民,實為治國之大智慧。邦國總會麵臨危險,為了在危險來臨時財政上有回旋餘地,就需要在平時克製汲取的力度。弓弦平時處於弛的狀態,戰時要用,才有足夠張力。如果弓弦始終繃得很緊,則戰時略一用力即斷。而做到這一點,既需要統治者之明智,也需要製度上的約束。

  九三:緊急狀態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王弼注:以剛逼難,欲進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敵也。猶有須焉,不陷其剛。寇之來也,自我所招,敬慎防備,可以不敗。

  程傳:“泥”,逼於水也。既進逼於險,當致寇難之至也。三剛而不中,又居健體之上,有進動之象,故“致寇”也。苟非敬慎,則致喪敗矣。

  至三,邦國處於危險狀態:九三在下體之極,切近於坎,與險難相接,也即邦國已麵臨切實而迫在眉睫的危險,仿佛陷入水濱之泥沼中,而有滅頂之災。這樣情景也許不多,但確實可能出現,而處理不當,必導致邦國崩潰。

  為應對這樣的危險,邦國不得不大幅度提升財政汲取力度。由此,民眾的負擔陡然增加。這個時刻,政府若處置不當,民眾將起而反抗,是為“寇”。本來,上體為坎,為水,民眾是水,水能載舟。但現在,政府取之於民的強度增加,民眾之水翻滾,而完全可能覆舟。

  爻辭特別說明,此乃“致寇至”。此處之寇,並非外部的危險。《尚書舜典》:“寇賊奸宄”。孔安國傳:“群行攻劫曰寇”。寇起於內。政府取財無度,引發民眾強烈不滿,而人為地在邦國內部製造出寇。《小象傳》更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程傳:三切逼上體之險難,故雲“災在外也”。“災”,患難之通稱,對“眚”而言則分也。三之“致寇”,由己進而迫之,故雲“自我”。寇自己致,若能敬慎,量宜而進,則無喪敗也。需之時,須而後進也。其義在相時而動,非戒其不得進也,直使敬慎毋失其宜耳。

  《折中》:集說:《朱子語類》:問:“敬慎”,曰:敬字大,慎字細小,如人行路一直恁地去,便是敬,前麵險處防有吃跌,便是慎,慎是唯恐有失之之意。如思慮兩字,思是恁地思去,慮是怕不恁地底意思。

  政府何以需索如此緊迫?因為,“災在外也”,九三切近於上體之險難,己身之外確有災禍,險難已經顯而易見,迫在眉睫。然而,治國者為了應付這個外部之災所采取的措施,卻在內部製造出寇盜,此所謂外患引發內亂。此處之內亂,其實完全是因為自己處置不當引起的,所謂“自我致寇”。解決問題的努力反而變成了問題,邦國之災由一個反而增加成為兩個,內外交困,邦國危乎怠哉。

  《小象傳》提出治國者身處九三這一境況所應奉持的原則:“敬慎”。切近於險難,這是邦國無法避免的可能處境之一,比如,邦國遭受外敵入侵。身處此境,治國者須十分敬慎,在解決外患時,決不可製造內亂。

  敬什麽?核心是敬民,為內亂者乃是邦國之民。邦國欲應付危險,不能不增加財政收入,並動員其他資源,包括人力。當政府就此決策時,當始終有敬民之心。比如,必須尊重民眾的意願,征得民眾的同意。比如,必須考慮民眾的承受力。

  慎是慎重,也即深思熟慮。身處險境,不可驚慌失措,反應過度,遽然大幅度增加民眾負擔。即便提高資源動員率,也可采取較為合理的方法,以讓民眾更容易接受。

  總之,邦國總有可能身處迫在眉睫之險境,這個時候,邦國將陷入兩難境地:應付外患的財政需求,可能引發內亂。然而,內外交困也不是必然的,還是有辦法走出上述兩難困境的,那就是治國者做到敬與慎。情勢危險,但人的德行仍能指引出險之路。隻要治國者做到敬慎,就可立於不敗之地:邦國既可以獲得足夠資源,用於應付外部的禍患,又不至於在內部引發民眾的強烈不滿,導致內亂。

  六四:以財養民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集解》:《九家易》曰:雲從地出,上升於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於血,出自穴”也。

  程傳:四以陰柔之質處於險,而下當三陽之進,傷於險難者也,故雲“需於血”。既傷於險難,則不能安處,必失其居,故雲“出自穴”。穴,物之所安也。順以從時,不競於險難,所以不至於凶也。以柔居陰,非能競者也。若陽居之,則必凶矣。蓋無中正之德,徒以剛競於險,適足以致凶耳。

  程傳等仍圍繞險難解釋上三爻,不取。《九家易》以四為穴,且雲自此上升,頗為可取。

  下體三爻皆上進於上體之坎,其一義為入於險難,另一義則為取財於坎水。而上體本身為坎,有水之象,故自四以上,坎就不再是被取之對象,而為養人之資源。《說卦》:坎“為血卦”。政府取民之財,匯聚而為財政,即為邦國的生命體賴以生存之血氣,故爻辭言“血”。四在坎之最下,象邦國府庫,也即“穴”。邦國取之民的財富匯聚於此。邦國作為一個生命體,依賴蓄聚於此穴的血氣滋養而存在、而生長、而繁榮。

  邦國需要血,民眾需要血。六四以陰柔之質處於險難之中,在萬民之中,他們是“鰥、寡、孤、獨、廢、疾者”。他們無力自養,需要邦國提供營養,這就是“需於血”,喪失生存能力的國民需要邦國的供養。供養他們也是邦國的責任。下三陽取之於民之財聚於邦國之府庫。當民眾需要這些養分,邦國即自府庫出之,分配於民,這就是“出自穴”。

  “雲上於天”,又當以雨的方式降落於大地。財政資源有聚就有出,享受其惠者,首先是庶民。本爻所述就是《小象傳》所說之“飲食”,以邦國的資源滋養民眾,尤其是那些缺乏自我存養能力的人。

  這就是財富的再分配。邦國既為一個精神和政治共同體,就不能不進行財富的再分配。政府取自於民之財,首先用於安全等普惠的公共品之供應。然而,麵向特定人群的再分配也是不可少的。畢竟,在共同體中,有些成員天生缺乏或者後天喪失生存能力,而天生萬民,人人皆有生存之權。邦國供養這些成員體麵地生存,就是一個不可推卸的責任。惟有如此,這些人士才不會產生被拋棄的感覺,而願與其他人繼續在此共同體中共同生活。從根本上說來,邦國之財富再分配努力未必在於促成人的物質上的平等,而旨在保持所有人的共同體感。共同體的團結,並不依靠其成員之平等,而依靠其成員共同生活之意願。因此,財富再分配之必要性和程度,當更多地從精神層麵考量。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說卦》:“坎為耳”,坎有耳之象,自有聽之義。四以柔居陰,故有順之德,故《小象傳》曰“順以聽也”。所謂“需於血”者,民眾對邦國有財富再分配之需求,“出自穴”者,邦國順乎民之呼聲,聽從民之需求,出邦國府庫之財,救濟陰柔而居於險難之民眾。這就是“順以聽”。

  “順以聽”是邦國使用財政資源的基本原則:當順從、聽從民眾之意見。政府取財於民,聚集於府庫,政府由此而掌握了財政資源的分配權。但是,政府如何分配才是最可取的?是由官員高高在上自行決定,還是聽從民眾之意見?《小象傳》給出明確回答:“順以聽”。當然,是順以聽民。邦國資源的分配當依據民眾意見,對民眾的意見,政府當持以恭順的態度。

  “民為邦本”,邦國之資源既然來自於民眾,“雲上於天”,民眾自願將自己擁有的部分資源交付於政府;那麽,相應地,政府也就應當按照民意,分配邦國的財政資源。聽從民意,這是政府確定財政資源投入方向的惟一指針。唯有順以聽而形成的政府的財富分配方案,才具有最大的正當性。而唯有具有正當性的財富再分配方案才會增進邦國的團結,而不是相反。不具有民意正當性的財富再分配方案隻會讓邦國分崩離析。

  為做到順以聽,邦國需建立一套機製、程序和製度,以聚集民眾的意見。經由這套機製,政府更為準確地決定邦國資源的使用方向,使之最大限度地造福於最多數的民眾。

  不過,養民隻是邦國財政資源的第一個用途,邦國財政資源還有另一個重要用途,見上六,而九五將有所提示。

  九五:用財之道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折中》:集說:鄭氏維嶽曰:《係辭》曰“需者飲食之道也”,《象》曰“君子以飲食宴樂”,爻曰“需於酒食”。以治道言,使斯民樂其樂而利其利,期治於必俟百年之後,而不為近功者,須待之義也。

  下三陽爻取之於坎水之資源,均匯集於六四之穴,而為邦國之血氣。這些血氣由九五支配,九五在君位,《彖辭》所說“位乎天位”也。九五之君擁有這些資源的支配權,但不應據為己有,專為己用,而應“以美利利天下”。九五以剛居陽,剛健發散,作為君,他的職能就是讓這些資源為天下所分享。因此,九五作為邦國資源之支配者,實際上是這些資源的分配者。

  而因為邦國仰賴這些資源之供養,故掌握著資源分配權的君為邦國所需,或者說,為邦國各色人等所需。而邦國取之於民的資源,經過公共過程之生產、轉換,可以兩種形態供應於民眾:酒或者食。食象征著物質福利,酒象征著禮樂文明。邦國之公共品,無非這兩類。前者是物質的,改進國民的物質生活條件。後者則是精神的,提升國民的生命品質。兩者同等重要。爻辭指明九五之君的分配責任:以酒、食兩種形態,也即以禮樂和物質兩種形態,分配邦國之公共資源於天下人:宴樂賢人。

  接下來,爻辭提出政府分配這兩種公共資源所應達成之狀態:貞。貞者,正也。君主分配資源,不論是飲食庶民,還是宴樂賢人,均需達到正的狀態。何為正?正因義而成立。義者,宜也。《論語裏仁篇》: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朱子注:“義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春秋繁露仁義法》:“義者,謂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義者,據理而應得者也。人得到其所應得者,即為正。邦國資源之分配涉及多人,此時之正,就是人各得其所應得者。正是財富在人們中間的分布格局。在此一格局中,不同人所得者並不相同。但是,共同體之中,每人各得其宜,各得其應得者。這就是正義的狀態。

  政府進行的資源再分配當追求正的分布格局。如此則吉,謂邦國得吉也。取財於民,民眾付出代價。然而,財富用之於民,而且是公正地,令每人各得其宜,那麽,這些財富就能發揮積極作用,給民眾帶來福利,其收益之總和超過民眾付出的代價。正義的財政過程必然是善的,可增加邦國和民眾的利益。當然,治理者同樣能從中獲益。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程傳:需於酒食而貞且吉者,以五得中、正而盡其道也。

  《折中》:集說:鄭氏維嶽曰:內多欲則有求治太急之患,德惟中正,所以需合於貞而得中正,即孚貞意,是推原所以能需處。

  九五爻辭提出分配邦國資源之原則,正,也即在邦國中正義地分配資源。《小象傳》則解釋,要做到資源分配之正,就需要分配者具有中、正之德。此就九五之德而言,九五居上體之中,是為中;又以剛居陽位,是為正。九五內在地具有中、正之德。而唯有具有這兩個德,才能做到資源分配之正。

  與爻辭相比,這裏多出了一個中字:正是再分配所達成之健全格局,中、正則是再分配之美德。分配格局無所謂中,隻可以正言之。每個人得其應得者,就是正。這樣的正,與作為分配者之德的正有所不同。

  作為美德的正,意指麵對他人,摒除激情、偏見。這樣的激情、偏見常會影響分配者的判斷和行為,使之無法同等地對待每個人。正的基本含義就是同等對待每個人,所謂正直,無所偏私,無所妄曲也。如《洪範》所說:“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君道的關鍵就是正。

  不過,分配者要實現正的再分配格局,尚需要中的美德。事實上,作為分配者的美德,中比正更為重要。這是《易傳》特別闡明的一貫理念。“恒”九二《程傳》:“能恒久於中,則不失正矣。中重於正,中則正矣,正不必中也。”“震”六五《程傳》:

  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為不正,然以柔居剛,又得中,乃有中德者也。不失中,則不違於正矣,所以中為貴也。諸卦:二五雖不當位,多以中為美;三四雖當位,或以不中為過。中常重於正也。蓋中則不違於正,正不必中也。天下之理,莫善於中,於九二、六五可見。

  諸卦之各爻,二、五經常較善,即便不正。原因就在於,居中,則可以得正。對此,朱子有所解說:

  “中重於正,正未必中”。蓋事之斟酌得宜、合理處便是中,則未有不正者。若事雖正,而處之不合時宜,於理無所當,則雖正,而不合乎中。此中未有不正,而正未必中也。

  中首先是一種內在品質,是將自己的心靈保持在無過、無不及狀態的堅定的精神傾向,如《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在這種心靈狀態下,人可逼近於事物之理,而合宜地處理事務。以財政而言,中之德表現為取之於民恰如其分,既可滿足邦國之需求,又在民眾可承受之範圍內。如此則邦國可有效生產公共品,而民眾沒有怨言。

  持守中道,乃是治國者、分配者的首要美德。孔子提出中庸理念:《論語雍也篇》: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中庸》: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何晏集解:“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朱子注:“中者,無過、無不及之名也。”中庸者,常用中也。君子最為重要的品質就是持久地堅守中道,麵對任何人、事,無過、無不及,令其恰到好處。

  中亦有其客觀化之呈現。聖王為政之要道為“執中”:《堯曰篇》:堯曰:“允執其中。”《中庸》: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朱子集注:“舜之所以為大知者,以其不自用而取諸人也。邇言者,淺近之言,猶必察焉,其無遺善可知。然於其言之未善者則隱而不宣,其善者則播而不匿,其廣大光明又如此,則人孰不樂告以善哉。兩端,謂眾論不同之極致。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小大、厚薄之類。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後用之,則其擇之審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何以與此?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舜之執中,就是從眾說紛紜的不同意見中發現眾所認可之共識,這個共識就是“中”。可見,這個中是“順以聽”的結果。為踐行中之德,君子當建立發現公眾之共識的程序和製度。

  唯有執中,政府作為汲取者,才能在國民中恰當地分配財政負擔;唯有執中,政府作為分配者,才能在國民中恰當地分配財政利益。而要做到這一點,如鄭維嶽所說,政府需要抑製自己的欲望,節製喜怒哀樂之激情。政府最易出現的傾向是多欲,多欲則必然取之過多,而分配不當。

  總之,分配者的中之德,就是自己的心靈保持在無過、無不及的狀態,且透過眾人之共識,探究取民之財與再分配之水平、方案;分配者的正之德,就是公正對待所有人,無所偏私,無所歧視。分配者具有中、正之德,循此分配邦國資源,則可得財政之宜,令天下人各得其分,各正性命,而保合太和,此即分配之正。

  上六:以財養賢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程傳:需以險在前,需時而後進。上六居險之終,終則變矣。在需之極,久而得矣。陰止於六,乃安其處,故為“入於穴”。“穴”,所安也。安而既止,後者必至。“不速之客三人”,謂下之三陽。乾之三陽,非在下之物,需時而進者也。需既極矣,故皆上進。“不速”,不促之而自來也。上六既需得其安處,群剛之來,苟不起忌疾、忿競之心,至誠、盡敬以待之,雖甚剛暴,豈有侵陵之理?故“終吉”也。或疑,以陰居三陽之上,得為安乎?曰:三陽乾體,誌在上進,六陰位,非所止之正,故無爭奪之意,“敬之”則“吉”也。

  至上六,需道大成。小象曰:“雲上於天。”邦國所需之財富入於府庫,邦國擁有充足的資源,此所謂“入於穴”。

  因為邦國資源充足,故賢人不請而來。“三人”者,下體之三陽爻,剛健明達,為賢人之象。三陽以乾健而居下體,必然上進。“不速之客”者,不請而自來者也。唯當邦國府庫充實,賢人才不請自來。

  本爻所描述者,就是賢人“歸往”之象。這種情形在曆史上反複出現,而構成統治權轉移的一個重要標誌。《史記周本紀》記載:

  公季卒,子昌立,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遵後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伯夷、叔齊在孤竹,聞西伯善養老,盍往歸之。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

  這些歸往周室的賢人,就是本爻所說的“不速之客”。他們的不請自來,就是天命轉移,也即上天所命之統治權轉移的最好證明。《尚書泰誓中》:“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而賢人乃是民之代表,他們的選擇代表了萬民之選擇。他們的歸往,也就是天意之所在。經由賢人之歸往,文王證明自己的革命乃是革卦《彖辭》所說之“順乎天而應乎人”。

  這些賢人之所以歸往周室,乃是因為,周文王治國有方,尤其是“善養老”。老就是賢,這裏的善養老也就是善養賢。

  善養老的基礎在於爻辭所說之敬。誰敬?敬的主體當然是九五之君,他是邦國資源之分配者。然而,君在五,位為陽,至上之位,轉而為陰矣。相反,歸來之賢人為陽,君以一陰而麵對三陽。此象君王與賢人之關係。

  對於邦國之優良治理而言,賢人至關重要。那麽,麵對賢人,君王應當采取何種態度?“敬之”。賢人具有德能,因而是剛健的。麵對賢人,君當屈身柔順。君王雖在位上占有優勢,然而,治理邦國實有賴於賢人之共同參與。君王單獨一人是不能有效治理邦國的,君王當求賢若渴,且禮敬之。如今,賢人不請自來,君王自當以賓客之禮宴樂賢人。

  宴樂賢人需消耗資源,君王善養老,說明邦國有充足的資源,可以豐盛的禮樂宴樂賢人,令其從容優遊。由此,邦國終究可以獲得利益,也即得吉。“終”字頗耐尋味。宴樂,也即以豐盛的禮儀養老、養賢,要支付相當高的成本,表麵上看起來,也是一種奢侈。然而,這樣的支出對於邦國終究是有利的。因為,賢人可給邦國帶來德行,給君王帶來治國的智慧,這些賢人也可成為君王的共同治理者。總之,賢人能讓邦國治理趨於優良,這是邦國最大的善。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王弼注:處無位之地,不當位者也。敬之則得終吉,故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程傳:不當位,謂以陰而在上也,爻以六居陰為所安,《象》複盡其義,明陰宜在下,而後上為“不當位”也。然能敬慎以自處,則陽不能陵,終得其吉,“雖不當位”,而未至於大失也。

  “不當位”有兩個含義:首先,君王與賢人皆不當位。不速之客自下而來,反居於九五之君以上。正常情況下,君為至尊。然而,當君王與賢人相遇,兩者的關係則是,君王自居為陰,為小;賢人則被尊為陽,為大,君王以此禮敬賢人。這是第一種“不當位”。其次,作為敬的一個表現,君王授予賢人以高位,與之共同治理邦國。而這些賢人未必皆能當其位。也即,他們的能力很可能不稱其位,邦國花費大量資源宴樂他們,但未必收到顯著效果。

  不管是上述哪種情形,皆“未大失也”,邦國並不會蒙受多大損失。君王自居於下,禮敬賢人,實乃邦國之福。因為,邦國可得到賢人之德與能。哪怕具體一個賢人不當其位,邦國所采取的禮敬賢人的做法本身,仍能令邦國受益:這個態度可以吸引更多賢人歸往本邦。而賢人之加入,可以改進邦國之治理,從而提升資源生產效率。

  九四闡明邦國財政資源的第一個重要用途:以飲食養民;本爻闡明邦國資源的第二個重要用途:以宴樂養賢。養民在於安定民心,為此,掌握資源分配權的君當“順以聽”,以確保再分配之正;養賢在於改進邦國之治理,為此,君王當禮“敬”賢人,以增進邦國的資源生產能力。養民是重要的,養賢同樣重要。養民安邦,養賢則讓邦國的繁榮可長期持續。養民安定當下,養賢創造未來。

  經義概述

  本卦經義長期被局促於“須待”,故曆來注疏多探討君子麵臨險境敬慎須待之道。然而,通觀《序卦》、《卦辭》、《大象傳》,本卦主要討論飲食之道,也即邦國獲取資源、為民所養,反過來又以公共資源養民、養賢之道,也即討論邦國財政資源之獲取與分配問題。從卦序來說,如此理解也更為合乎情理:屯卦走出自然狀態,初步建立政治秩序;蒙卦開啟民之心智,為邦國之構建準備了合格的國民;需卦則解決邦國的資源問題;此問題涉及財富之再分配,最易引發糾紛,故繼之以訟卦。

  本卦下乾、上坎:乾健上行,或上行取財於坎,或為上行之賢。坎為水,或為險難之義,或為財源之義。下體乾三爻闡明邦國在危險程度由低到高的三種境況下汲取財政收入的三種模式。上體三爻則涉及邦國所獲資源之分配問題,也即討論財政支出之原則與結構。九五為君,為邦國資源之分配者,其分配資源之基本原則為:以中正之德,追求正的分配格局。六四、上六二爻則闡明邦國滋養兩個不同對象的原則:六四養民,當遵循順以聽的原則;上六養賢,當遵循禮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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