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11月18日,這件案子有了一個戲劇性的發展。那天,住在同一牢獄中的一個名叫麥德洛斯的犯人親筆寫了一個紙條說:“我就此招供,我曾參加了南布賴特裏的鞋廠劫案,沙可和樊讚地都與該案無關。”麥德洛斯是因另一宗殺人案而關進監牢的,在他寫下招供紙條以前,他本來已在上訴中,而且有希望免除死刑,但他出於良心,終於承認他參加了南布賴特裏劫案。他對記者們說:“我看到沙可的妻子和孩子們到這兒來探望,我覺得很對不起這些孩子。”
被告律師獲得這個紙條後立即努力調查一切與麥德洛斯自供有關的事實。在其後數星期中,他收集了大量證據,證實麥德洛斯的確參與一個匪幫集團(莫立裏匪幫),犯下了南布賴特裏劫案。他把證據交給泰尤法官,要求重審。泰尤法官加以拒絕,他說,麥德洛斯是個罪犯,他的話不足為信,不能作為重審的理由。他宣布死刑將於1927年7月10日執行。
沙可、樊讚地的死刑判決傳開後,引起了全美國和全世界進步人士的極大氣憤。當時在病中的尤金·德布斯奮筆發表了一篇抗議書,內曰:
馬薩諸塞州的最高法院已最後裁決樊讚地和沙可——勞工運動中最優秀和勇敢的戰士中的二位——必須上電椅。資本主義法庭的這一項決定是意料中的。這個決定是與整個長達7年之久的審判過程完全相稱的。對遭受無端迫害和絕對無辜的工人的審判本來就是一場悲劇笑話或者是笑話悲劇。如果他們兩人在被抓之初立即就被這些奴隸主們油炸、火焚或五馬分屍,那也要比今天這種慘境慈善得多。
這些凶手們從來是不會放過任何一位革命鼓動家的,隻要他是一個誠實而不願被收買的人,隻要他是一個勇敢而不吃威脅的人,隻要他是一個敢鬥而不畏鎮壓的人。這也就是為什麽馬薩諸塞州的老板們要陷害沙可和樊讚地,要命令他們的狗腿子假法律之手把他們扼死。
當這兩位誠實、清白、無畏的階級弟兄正麵臨死亡之際,我呼籲美國的整個工人階級不要忘記他們。馬薩諸塞州的資本家法庭6年多來一直在身心兩個方麵對他們兩位進行著無以複加的摧殘,而如今最後又要把他們趕進墳墓。
但我們還聽到另外一種聲音,那就是憤怒的工人階級的聲音。工人階級應當立即作出決定,這個決定就是:堅信沙可和樊讚地是無罪的,決不容許把他們處死。如果聽任敵人把這兩位不屈的無產階級戰士作為殺人犯而處死,那將永遠是美國工人階級的恥辱。我們的後代子孫將不會原諒我們的窩囊。
現在是全體工人們起來的時候了,應當團結得像一個人似的發揮充分的威力,應當明確無誤地大聲呼籲:不管馬薩諸塞州的資本家法庭作出什麽裁決,決不容許我國統治階級所雇傭的走狗官僚們謀害忠於工人階級的二名無辜工人。
我國不到5%的人構成統治這個國家的一小撮。他們占有了我們所有的公共設施,他們沒有戴皇冠,他們沒有坐龍床,但他們是我們的經濟主宰和政治太君。他們控製了我們的政府和政府的一切機構,他們控製了法院。正是這些控製著我們所有財富、全國工業和全體人民的生活資料的不到5%的人,可以宣布戰爭或和平。隻要這種情況繼續存在,我們就沒有臉宣布我們合眾國是一個民主國家。
法庭在執行死刑以前又做了最後一次詢問。
問:“尼古拉·沙可,你認為不應當對你處死刑,你有什麽理由要說嗎?”
沙:“是的,我要說。我不是演說家,我也不太能掌握英語。同時,據我所知,我的同誌樊讚地打算作較長的發言,所以我準備讓他多說一些。我從來不知道,也沒有聽見過,甚至在任何書上也沒有讀到過像本法庭所發生的那樣殘忍的事情。你們把我在牢中關了7年之久,最後還要判我有罪。我了解,關於我的判決是兩個階級之間的判決,即被壓迫階級與有錢階級之間的一種判決,而這兩個階級之間的衝突是永無休止的。我們一貫教育人民使其成為互助的兄弟,而你們則對人民加以專製,加以殺害。我們始終主張教育人民,而你們則挑撥我們與其他民族之間的關係,使其互相仇視。這就是為什麽我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原因,因為我是被壓迫階級的一員,而你們是壓迫者。泰尤法官,你心中是知道這一切的。你知道我的一生,你知道我為什麽在這兒。7年來,你對我和我的妻子加盡摧殘,而現在仍然要判我死刑。我很想敘述我的一生曆史,但這又於事何補呢?我說過,我的難友將發言,因為他較熟悉英語,我願把時間讓給他。你們不考慮7年來那一批一直支持我們、同情我們、鼓勵我們的人。你們心目中根本沒有那些人。在這些人中,除了人民、同誌和工人階級以外,還有不少知識分子。他們7年來一直在呼籲終止對我們的迫害,但法院無視這一切。我對7年來在沙可、樊讚地案件上支持我們的人謹表謝意,我不想多說,我要讓我的難友多一些時間。最後,我要補充一句,正如我說過,泰尤法官知道我的全部曆史,他心中明白我沒有罪。不論昨天、今天或明天,我都沒有罪。”
問:巴托洛密奧·樊讚地,你認為不應當對你處死刑,你有什麽理由要說嗎?
樊:是的,我要說。我要說我沒有罪。不論南布賴特裏案件也好、布裏奇沃脫案件也好,我都沒有罪。這就是我要說的。但這還不夠。我不僅對這兩起案子沒有罪,不僅我一生沒有偷盜、沒有殺人、沒有使任何人流血,相反的,當我懂事的時候起,我就一直進行鬥爭,以求從地球上根本消滅罪惡。
任何一個熟悉我雙手的人都了解我沒有必要到大街上去偷錢或殺人。我的雙手能養活我自己,而且能使我過小康生活。這還不算,我甚至可以不必替老板勞動也能生活,因為我有充分的機會可以自立門戶,可以不必出賣勞動力而獨自過一種一般人所謂的較高尚的清閑生活。
我的父親在意大利,他是一個有錢人。我本來可以回意大利,他一直在歡迎我回去。叫我照管他的田地。他曾經多次來信要我回去。我另一位有錢的親戚也來信要我回去。現在我要進一步說,我不但沒有犯過什麽罪,不但沒有偷過錢或殺過人,而且我還主動拒絕過一般人所稱的愜意和高尚的生活,也就是拒絕謀一個所謂的好位置,因為在我的信念中,剝削人是一件壞事。我拒絕從事生意,因為我了解到生意就意味著對某一部分依你為生的人榨取利潤或剩餘價值。而我認為這是剝削是不對的,因此我拒絕做生意。
再進一步說,我不僅對這一切指控沒有罪,不僅我一生沒有犯過罪,不僅一直在為消滅官方法律所譴責的罪惡而進行鬥爭,而且也一直在為消滅官方法律所容許的罪惡而進行鬥爭。今天我在這兒被判有罪,要說有什麽理由的話,這就是他們的理由,除此以外再也找不到理由了。
世界上有好人,我就碰到了我有生以來碰到的最好的人,隻要真、善、美不從地球上消失,那麽這個人也就不會消失,會永遠留在人民心中,我說的是尤金·德布斯。他說,即使是一條殺害小雞的狼,也不會被任何一個合眾國法庭用如此這般的所謂證據來加以判罪。
他知道我們無罪,不僅他知道,任何一個有理解力的人,不管是美國人還是外國人,任何一個接觸過我們案件記錄的人,都了解我們和支持我們。歐洲的精華,歐洲的作家和思想家們,都支持我們。歐洲的科學家和政治家們都支持我們。全世界工人都支持我們。
7年來我們在牢中所受的苦楚非筆墨所能形容,但你們可以看出:我今天站在你們麵前沒有半點打戰,我敢正視你們的眼睛,沒有退避,沒有變色,沒有害怕。
我所以被判罪,是因為我是一個激進分子;我所以被判罪,是因為我是一個意大利人。但我堅決相信我做的一切符合真理,即使你們能殺我兩次而我能再生兩次,我仍然要做我所做過的一切。
1927年8月23日,沙可和樊讚地被押上了電椅,樊讚地在最後一分鍾向記者們說:“若沒有發生這件事,我或許會像一些微不足道的人一樣壽終正寢,我或許會死得默默無聞,終身毫無成就。這次的死卻是我們的事業和我們的勝利。若沒有這一件偶然事件,我們一生中恐怕根本不能像今天這樣為正義、為人類之相互諒解而有所貢獻。我們的生命、我們的痛苦,一切都算不了什麽。我們的死不過是死了一個好鞋匠和一個苦魚販而已。這個最後的痛苦就是我們的勝利。”
當沙可和樊讚地的死訊傳出後,美國每個城市中集中著等候消息的人都放聲大哭。全世界都沉浸在悲痛中,法國作家羅曼·羅蘭說:“我不是美國人,但我愛美國。對於這一批在全球人民眼前用這種罪惡的判決來侮辱美國的人,我要控訴他們以背叛美國之罪。”
美國號稱是一個科學發達、教育普及的國家。但它也有種種奇奇怪怪的“邪教”。我們在這裏介紹兩起有名的“邪教”案。
第一位要介紹的是吉姆·瓊斯。
吉姆·瓊斯生於印第安納州的林恩,這是一個與死亡相連的小鎮,因為它的主要生意是製造棺材。他的父親是一名酗酒者,而且是一名三K黨員,瓊斯曾斥他父親是一名種族主義分子。他母親是一名教徒,但是相信巫術。吉姆從小受到了母親的影響,醉心於宗教的世界。他16歲結婚,吉姆·瓊斯為衛理公會當宣教員。22歲那年,他自創了一個“國民教會”,他認為他有義務幫助窮人和弱者,他吸收了很多黑人和下層社會的人入教,也包括各種各樣的少數民族。吉姆所建的多種族教會是全美最早的幾個之一。他極力麵向那些窮困潦倒、無依無靠的人們。他和妻子收養了好些黑人的孩子和朝鮮人的孩子。他被譽為是“為少數民族利益著想的人”。
1962年,他去巴西做了一次考察,在回國途中又到剛從英國獨立的圭亞那做了考察,他對那裏的黑人當政,或曰黑人翻身,產生了很大興趣,同時為他日後的圭亞那基地寫下了伏筆。
回到美國後,他發現美國的反種族的呼聲日益高漲,包括馬丁·路德·金牧師的非暴力鬥爭和馬爾康·艾克斯的暴力革命煽動。他決定乘此機會去西海岸發展。在他的勸說之下,有100名左右信徒把財產捐給了教會並跟他一起到加利福尼亞的紅杉穀地建立基地。他工作努力,頗有成就,其勢力逐步向舊金山和洛杉磯發展,信徒猛增到20000人。他開設了日托托兒所、救濟餐廳和有組織的少數民族團體。他把他的教會起名為“人民聖殿”。
此外,他的信徒大多是狂熱的積極分子。他們在選舉中到處活動,因此,無形中成了一支不小的“拉票”力量。瓊斯也就成了被政界看重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