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福特在花園裏玩足球,不小心把足球踢到鄰居花園中,打爛了一盆花。小福特畏懼地告訴爸爸,想讓爸爸幫助拾球,可爸爸卻要小福特自己去,並且要求他首先要向人道歉,還要拿上同樣的一盆花作為賠償。
小福特無奈隻好捧著花不情願地一步一步走向鄰居家。鄰居是一位70歲的老漢海曼,海曼看著福特淚水盈盈的樣子,不但沒有責備他,也沒有留下花,而是從屋裏拿了一包巧克力送給小福特。
達爾西見兒子回到家裏,小臉蛋上的淚水還未幹,可掩飾不住喜悅,又見兒子手裏多了巧克力,知悉內情的達爾西徑直去找老海曼,對他說:海曼,我兒子犯了錯,我想教育他,請你配合,犯錯的孩子不應得到獎勵。”然後他又要兒子拿著巧克力和鮮花送給海曼爺爺。一天後,達爾西才借著一次機會獎勵巧克力給兒子。
達爾西的做法似乎有點過火,但他的做法是正確的,對孩子明知故犯的錯誤,明顯的錯誤,性質嚴重的錯誤,一定要批評,並讓其承擔責任,直到他改正為止。
從這個例子中可以得知,這是美國式教育,每個孩子都很清楚地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如果違反規則就要接受合理的教訓。孩子體驗了第一次喪失機會的教訓,卻被給予第二次嚐試的機會。比如你不小心把車給碰了,那麽你與保險公司聯係好並且修複之後才能再用車,而在此之前你得步行、騎自行車或乘公共汽車;當兒子沒趕上校車時,就讓他自己走路去上學(除非走路不安全);如果女兒不小心遺失了午餐的錢,就讓她餓一頓。
有代價的教育是糾正孩子不良行為和錯誤的良方,比起一味的批評和指責,這種因果代價可以給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
如何讓孩子體驗到行為和行為後果之間的關聯呢?
在一次考試中,一個男生的語文得了59分。他找到老師說:“老師,您就再給我的作文加l分吧,1分就足夠了,可以嗎?”老師說:“作文絕對不給加分,但是,我可以給你把總成績改成60分,我可以借給你1分。不過你可要想清楚了,這l分不能白借,需要還利息,借1還10,下次考試我要扣掉你10分,怎麽樣?要是覺得不劃算就不要借了。”
學生咬了咬牙說:我借。”結果,在下一次考試中,他語文得了91分,扣掉10分,淨剩81分。
從小培養孩子的責任心,是培養獨生子女健康人格的基本內容之一,也是衡量現代人的標準。其中,特別要注意對孩子過失的處理。
孩子由於年幼缺乏知識和經驗,經常會造成一些過失,這一點也不奇怪。
譬如,不小心打碎了物品、粗心大意造成了麻煩、一時衝動傷害了別人等等。發生類似的過失的時候,很多父母都會責怪孩子,比如說:能這麽做嗎?真討厭!快走吧,回家寫作業去。”孩子什麽責任也沒負,回去該玩還玩,該做作業就做作業。父母則留下來承擔責任,不是道歉就是賠償。如此這般,孩子怎麽可能有責任心呢?細想一下,不正是父母剝奪了孩子履行責任的機會嗎?
父母應該讓孩子感受到犯錯誤的教訓,讓他們的責任心增強。孩子不溫習功課,導致測驗不及格;為了要繳圖書館的罰款,所以沒有零用錢花了。心理學教授查爾斯·謝裴爾認為,此類經曆可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3歲孩子已能了解簡明的因果關係。用冷靜的口吻對其講述某種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譬如:“玩具放在車道上可能會被壓壞。”然後靜觀其效。玩具損壞了不可能立刻再買新的,以免破壞了教訓的功效。不要擔心孩子跌倒,否則他永遠也爬不起來。
常見的錯誤、處分與犯錯性質無關。有些家長竭力使孩子為所犯的錯誤而“體驗痛苦”,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孩子的行為問題。一旦孩子考試不及格,爸爸為了懲罰他,就會沒收他的滑冰鞋;一個11歲的孩子晚飯時回來遲到就因此被告之回自己屋裏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吃東西;兩個孩子打架,父母讓他們在地上睡了一個月。這些懲罰方式對孩子沒有任何意義。
謝裴爾說:“必須讓孩子明了他所受處分是因他的行為所致。”
追溯拉丁詞根“有效的約束”意思是“讓孩子在生活中學會做人”。作為家長應該在生活中引導他,幫助他們形成一種發生自內心的約束感,而不是來自外界的強製。任何不能使得孩子在生活中學習做人,不能維護孩子尊嚴的技巧都不能被稱為約束,不管它被包裝得多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