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 海
在研製原子彈等核武器方麵,中國曾積極爭取蘇聯援助,在中蘇兩國簽訂的《國防新技術協定》中就有蘇聯援助中國研製核武器的條款。這個協定開始執行得比較順利。但隨著中蘇兩黨、兩國分歧逐漸加深,蘇聯政府於一九六○年八月撤走了全部在華專家,帶走了重要圖紙資料,停止了設備材料供應。麵對蘇聯政府單方麵背信棄義的行為,在關鍵時刻,中共中央毅然決定依靠自己的力量研製中國第一顆原子彈。
中央決定由一九五八年七月在北京建立的核武器研究所率先開展原子彈研究設計工作。一九六○年春,原子彈研製工作正式展開。
整個係統工作是在鄧稼先等專家主持下進行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提出了第一顆原子彈的理論設計方案。
從一九六三年春起,北京核武器研究所的設計、實驗和生產部門科技人員就開始陸續遷往西北核武器研製基地。
一九六四年八月份,研製基地科技人員和工人在各方大力協同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完成了試驗用的三個合格核裝置裝配工作,先後用專列運往位於新疆羅布泊的西北核武器試驗基地。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國第一顆原子彈在西北核武器試驗基地爆炸成功。
從原子彈到氫彈是一個質的飛躍。所有發展核武器的國家在掌握原子彈技術後,都力爭盡快掌握氫彈技術。中國早在進行第一顆原子彈研製的同時,就幾乎同步地開始了氫彈技術的探索。
一九六○年十二月,根據中央部署,原子能研究所成立了輕核理論組,著手對氫彈作用原理和各種物理過程、可行結構進行探索研究。
一九六五年九月至一九六六年四月,在順利完成了爆轟、次臨界環境條件等試驗後,最終於一九六六年五月九日成功進行了加強型原子彈空爆試驗,為驗證氫彈理論研究結果提供了珍貴的大量實測數據。
一九六七年五月五日,正式試驗用的氫彈加工完畢。出廠前對氫彈各部、組件進行了多次檢查,質量符合要求。
全當量氫彈試驗於一九六七年六月十七日在羅布泊試驗基地進行,獲得了圓滿成功。小當量和全當量兩次氫彈試驗結果表明,中國已完全掌握了氫彈技術,具備了製造氫彈的能力,實現了核武器研製的第二個突破,為導彈核武器的係列化和裝備部隊奠定了基礎。
一九六三年七月,中央軍委做出指示,要求在實現首次核試驗後,有步驟地解決可供導彈和飛機動載的原子彈、氫彈問題,進一步解決核彈的武器化生產問題。
一九六五年五月十四日,轟炸機攜帶核航彈空投試驗取得了圓滿成功,爆炸威力與理論設計基本一致。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導彈核武器發射試驗取得了圓滿成功,標誌著中國有了可用於實戰的導彈核武器。
經過近半個世紀發展,我國核武器性能不斷得到了進一步提高。繼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掌握了中子彈技術基礎後,緊接著又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成功實現了核武器的小型化和係列化。根據已經公布的我國多年來核試驗發展情況的資料,我國核彈頭當量已經實現了從萬噸級、十萬噸級到百萬噸級的跨越式發展、核武器可靠性和安全性正不斷提高。 ■
(摘自《兵工科技》二○○七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