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前6年—29年或2年—36年)
終其一生隻在巴勒斯坦一帶不出四百裏的範圍內活動,他英年受難:隻活了三十三歲,就被羅馬人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二千年悠悠歲月、不知逝去了多少國家和偉人。許多主義、學說被淘汰,幾許英雄豪傑被人遺忘。但耶穌始終仍然受到人的尊敬與愛戴。
每年的聖誕節、複活節,都以耶穌為主角的,前者是慶賀主的聖誕。後者為紀念主從死裏複活。複活確實令人有些費解和驚喜。人人都不免一死,從來沒有聽過人能勝過死亡,而耶穌,唯獨不能被死拘禁,從墳墓裏複活過來,且活到今天,活到永永遠遠。每個禮拜天,全世界將近十六多億人到教堂唱詩、讚美和敬拜主耶穌基督。
耶穌是造物主上帝耶和華的兒子,宇宙和人都是上帝耶和華所創造的。上帝耶和華所造的第一個人叫亞當,天主為亞當造了妻子夏娃。但違抗天主聖父的命令,吃了聖父禁止吃的善惡樹果實。這是極大的罪,因此,亞當夏娃都受了上帝的懲罰,被趕出了伊甸園,從此屈服於死亡的權下。原來亞當、夏娃可以長生不老,而且無憂無慮地在樂園裏享福,犯罪之後,就被趕出樂園,辛苦勞動才勉強能夠糊口。亞當夏娃犯罪連累了後代,也就是整個人類,因此,每個人都有了原罪,也由於有罪性人就難以避免實際地犯罪,產生罪行。有罪必罰,對抗上帝的罪是罪大惡極,因此每個人都要受罰下地獄。天主是慈愛的,不願看到人下地獄,就派他的聖子耶穌來代替人受刑。因此,聖靈感孕童貞女瑪利亞生了一個男嬰耶穌,男嬰長大,為了擔當眾人的罪上了十字架,被判死刑。但耶穌是無辜的,是為了拯救世界上的罪人而死的。他死後第三天複活,複活之後在地上生活了四十天,然後在門徒麵前升到天堂。耶穌還要再來,再來的時候就要施行最後審判。
耶穌的品格
很多不會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卻會同意耶穌的一生是“毫不利己,全心為人”的完美榜樣。大文豪陀妥也夫斯基說:“我相信不會有人比耶穌更可愛、更有深度、更仁厚、更純潔。雖不情願,但不可不承認:‘從來沒有人能與耶穌相比,將來也不會有人能比得上他。’”
魯益師說:“事實擺在眼前,耶穌顯然不是瘋子或惡魔,因此,不論我覺得如何離奇、驚詫、難以置信,仍不得不承認一件事實:耶穌的的確確是神。神曾經道成肉身,來到這被仇敵占據的世界。”
耶穌為什麽降世
耶穌是唯一一個自己決定要來到世間的人,是唯一甘願替罪人受死的人。耶穌曾經說過,他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為我們死:“人子來……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
十字架是人類曆史上數一數二的殘酷刑具。曆史學家西塞羅(Cicero)形容十字架的刑罰是“酷刑中最殘忍恐怖之酷刑。”
耶穌被釘十字架前,要先被綁在一條柱子上受鞭打;那鞭子不是普通的皮鞭,而是4、5條鑲有尖刺鉛粒的皮條帶合成的鞭子。主後,教會史學家西比烏斯這樣描述羅馬人的鞭刑:“犯人皮開肉綻,肌腱與內髒盡現!”
耶穌受完鞭刑,還要被迫把六尺長的十字架背到受刑的山上去(耶穌途中不支倒地)。耶穌到了釘十字架地地方,兵丁用六寸長的大釘子,猛力去釘耶穌的手腕和腳,釘牢了,就把十字架豎起來。耶穌懸掛在十字架上有六個鍾頭之久,他的生命在難以言喻的劇痛中,一點點的流逝。
可是耶穌受的最大痛苦並不關於肉體,甚至不關於精神,卻關乎靈性——耶穌背負我們的罪,不得不與至聖的父上帝暫時隔絕。
耶穌基督的教導
耶穌基督的教導非常耐人尋味。《聖經·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五章3~12節記載耶穌基督山中訓眾的話說: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第四十三節和第四十四節中闡述了一個十分鮮明的觀點。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隻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在這一段的前幾行中有這樣的話:“不要與惡人做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有人強逼你走一裏路,你就同他走二裏,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簡評:耶穌是救世主!擔當了我們的罪,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3章16——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