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1968年初,中央派軍代表進駐笫一輕工業部,軍管組掌握當時部內絕對領導權威,曾自立山頭的各個造反派都聽命實行大聯合,在各司局成立聯合戰鬥隊。“文化大革命”進入軍管階段,軍代表的權力很大,他們既能指揮幹部隊伍,也能指揮群眾組織。軍代表進部後,除很快實現各派群眾組織的大聯合外,重點是利用揭發材料和幹部檔案材料,以群眾運動的形式,進行審查清理幹部隊伍。被他們認為稍有曆史疑問,或政治不可靠的幹部都受到不同方式的審查,相當大部分都采取了剝奪人身自由,實行關押隔離審查,許多在白區作過地下黨工作的、在革命工作中被敵人逮捕過的一些老黨員幹部,個人曆史經曆比較複雜的知識分子幹部,“文革”中表現受到懷疑的幹部,經軍代表認可或點名,都分別由群眾組織(主要是各司局聯合戰鬥隊),先行定性為“叛徒”、“反黨集團分子”、“反革命”、“特務”等罪名的革命鬥爭對象,經“揪出”批鬥後,大部分隨即進行關押隔離審查。笫一輕工業部辦公大樓底層的幾十間地下室,全部用於關押被隔離審查人員(這種地方用於關押被稱為“牛鬼蛇神”的受審查對象,當時社會上順口簡稱為“牛棚”),並成立監管組,進行統一管理。1968年初,被關入地下室的幹部即達幾十人,部級幹部就有副部長兼黨組副書記張道吾(另一位副部長、1927年入黨的老黨員王新元則是被逮捕直接送往監獄關押,最後死於監獄)。司局級幹部則達20人以上,如造紙局副局長李人鳳(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成長的山東地區軍政領導,曾任渤海地區行署主任,輕工業部部長助理等職),部監察室主任杜延慶(20世紀30年代的老黨員),部人事司副司長胡曉風。我仿佛記得當時曾看到一張“揪出李、杜、胡反黨集團”的大字報,弄不清為什麽會將他們三人作為反黨集團牽扯在一起。此外,部共青團團委書記馬英傑(抗日戰爭期間的紅小鬼,曾被日軍俘虜,他機智地殺死看管日軍逃出的小英雄),被懷疑為:既然被捕而能活著出來,大概也就難免有變節行為而先給扣上“叛徒”帽子。部內較高級技術幹部也在這段時間,陸續被扣上“特務、反革命”等帽子揪鬥後,送入地下室“牛棚”。如食品局的王壽魁工程師,他母親是比利時人,他的第一位夫人也是比利時人,第二位夫人是俄羅斯人,在二戰勝利後又在美國支持的善後救濟總署工作過,揪他貼出的公告竟是“揪出國際間諜王壽魁”。
我被點名揪鬥抄家和關入“牛棚”
雖然我在曆次政治運動中都未受過衝擊,但在“文革”中,我這種留美的副總工程師當然不能幸免,但被揪出不算最早,據說是在軍代表找了造紙局聯合戰鬥隊頭頭提出質問,“你們造紙局的陳彭年(局總工程師)和餘貽驥為什麽還不揪出來?”。軍代表提了名,戰鬥隊當然立即行動。先在造紙局會議室召開全局大會,宣布將“反革命特務分子”餘貽驥揪出來示眾,然後由幾位多年老同事押送到我家抄家,並帶一份臥具行李返部後,胸前掛上罪名牌子,由造紙局部分群眾邊喊口號押解在部大院遊行一周,送入地下室“牛棚”,據說揪我貼出的公告的罪嫌為“美國特務、國民黨特務、反革命分子、地主分子”。我進地下室的第三天,輕工業局的一位年近60歲的鍾表工程師梁孝儒,也被送進地下室,他是個較早留學蘇聯,並在蘇聯工作多年的老共產黨員,他是最不服受此待遇的一位,他下到地下室就一直高呼“我抗議”,並一連寫了幾次抗議書,當然沒人理睬。
“牛棚”生活
被送入地下室“牛棚“的揪鬥對象,大都是經過多次政治運動考驗的幹部,表現得比較安然,地下室幾十間房,每間能放4張床、4張小條桌,住4個人,我進去時,已接近滿員。這裏每天早6時起床,6時30分在走廊通道的毛主席像前彎腰進行“早請示”,晚7時則在主席像前進行“晚請罪”。晚9時必須準時睡覺,但不能提前,我的一位同室杜延慶一次在晚8時30分就打開被子準備睡覺,被監管組巡查人員發現,立即被叫到監管辦公室訓告和寫檢討。白天有的被調出批鬥、交代問題,或安排打掃大院、廁所等勞動,留在室內的多為寫交代材料,沒事白天也絕不能躺下,隻能坐在床上,容許看的書隻有兩種--《毛澤東選集》與《毛主席語錄》。隻許喝水不許喝茶,同室原則上不許交談,但實際大家還是有事小聲談的。地下室房間沒有窗戶,房門都被摘掉,但溫度比較適宜。有幾位被關入地下室也住過延安窯洞的老幹部談話時,有人提到地下室冬暖夏涼和延安的窯洞差不多,這一談話被監管組的小王(部內汽車班司機)聽到,晚餐前他集合被關押人員訓話,他批判這種將“牛棚”與革命聖地延安窯洞相提並論,非常反動,決不容許,並當場打了說話人(好像模糊記得是原部辦公廳主任李十中)的耳光。部機關在“文革”期間當眾公開打人的事還是比較少見的。被揪鬥送地下室關押的人逐漸超過可容納量,這時就將已不需繼續批鬥和寫交代材料的人員,送往輕工業部的東壩農場去幹農活,那裏我也去過,生活比地下室自由一些,但農活很累,人人食量大增,我曾在一次午餐吃了9兩餅,也一頓吃過60多個大水餃,是自己不敢想象的平常食量的三倍。好在東壩自己生產糧食,吃飯並不限量。
抄家?扣工資?舉辦“罪行”展覽
在我被揪進地下室期間,造紙局的聯合戰鬥隊不知在什麽安排下,對我家進行了兩次查抄,查什麽?大概查反動罪證(如電台、反動書籍、書信等)和經濟狀況。經濟方麵,我們家家具除兩張座椅外,都是借用機關的公物,而且連當時普通幹部都有的自行車、半導體收音機我家都沒有,貴重的金銀物品僅有我母親給我妻的一條小項鏈,對多年結餘的銀行1600元活期存款折,被扣留凍結,並扣發我的工資,當初每月隻給30元生活費(對我扣發工資達8年之久,但後期生活費改為每月100元),經濟上查不出什麽問題,隻能施加克扣壓力。那麽反動罪證又抄到什麽呢?居然抄到能為我舉辦一個罪行展覽會的材料,這個名為“劉、鄧、薄、孔(笫一輕工業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孔祥禎)、王(笫一輕工業部主管造紙工業的副部長王新元)的黑幹將餘貽驥罪行展覽”,將我聯係到劉少奇、鄧小平等上掛得很高,將我提升為這些領導人的幹將。因為我實在沒有辦展者所需要的什麽罪證,隻能搞些胡加罪名的物件、照片,我參加中央組織部李副部長領導的天津造紙廠調研報告、我在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的學習總結報告都作為我思想反動的罪證,其中作為我最重要“變天賬”罪證的,竟是天津解放後,我在造紙廠銷毀國民黨銀行庫存未經發行就成為廢紙的廢鈔時,我留下了一些不同廢鈔,作為高級鈔票紙參考樣張。這些廢鈔有帶孫中山、蔣介石頭像的,更有帶李鴻章頭像的庫平銀一兩的滿清銀票(他們當然隻展出帶蔣介石頭像的,因為不大好說我要變天到清王朝)。更可笑的是兩張放大的照片,一張照片是在嘉興搞“四清”工作時,王新元副部長帶領“四清”工作隊和工廠幾個同誌去嘉興南湖公園參觀舉行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黨代表會的船(仿製的革命紀念品)。當時我和王新元等幾人坐在一條石板凳上,另有幾位則站在我們後麵。展覽設計者,將這張照片加以處理放大,隻留下我與王新元兩人,照片的標注說明為“大叛徒(暗指王)和大特務(暗指我)坐在一條板凳上”。另一張則將我在美國造紙廠實習時與幾位身穿工作服的年輕工人的合照放大,照片標注說明則是“和美國小流氓親密合照”,如果叛徒、特務、流氓的頭銜不能隨便安,廢鈔不能作為變天賬,罪行展覽也就實在沒法辦了。策劃這種展覽會的人,實在是給操辦展覽的人出了無法克服的難題。
造紙局還在局辦公室開了一次批鬥我的會,批鬥會掛出的大字橫幅標語為“批鬥地主分子餘貽驥”,不知對一個從來以工資為生,經濟上沒有依賴過田地的人,何以會戴上地主分子的帽子進行批鬥?而且批鬥的內容又主要是批我在社會主義學院的學習思想總結,我看參會群眾也多屬一頭霧水。
我從1949年參加工作以來,經曆過肅反、“三反”、“五反”、反右等一係列重要政治運動,都從未被作為整肅鬥爭對象,但在這個史無前例的運動中,被點名作為“牛鬼蛇神”進行揪鬥,我並不感到十分意外,也沒有感到惶恐害怕。因為當時我思考了以下三點:首先,我自己的曆史清楚,工作和言行都比較謹慎,工作很少失誤,也沒有什麽出格的言談,何罪之有?如果最終要按一定法律辦事,沒有罪怕什麽?其次,在“文革”這種特殊情況下,既然像劉少奇、彭德懷、彭真、賀龍等一大批功高蓋世的革命元勳都避免不了被揪鬥,鬥鬥我們這種參加革命較晚的知識分子,真是小菜一碟,發生了是平常事,不必感到意外。其三,“文革”是毛主席親自發動和領導的,許多明顯的錯誤做法,當時人們都隻能逆來順受,任何反抗都隻能遭遇更大不幸。錯誤應能最後得到糾正,那是涉及黨和國家前途的問題,應有信心和耐心靜觀其變。想通這些,當時對我刺激雖大,但心態相當平靜良好。對參與批鬥我的造紙局和部內一些老同事,我都非常諒解,領導點名揪鬥的“牛鬼蛇神”,他們不做革命的表態行嗎?批我的次數很少,也批不出什麽名堂,其實他們也是被蒙騙作為運動工具的受害者。但是我感到也有極個別人,不知出於何種用心,力圖利用抄家、外調、誘供等方式搜羅資料,為我羅織所謂反革命罪證,把我打成“反革命”,他們策劃搞的那個所謂“反革命罪行展覽”就確有此意,大有對我“踏上一隻腳,永世不得翻身”而後快的意圖,對這極個別人,卻也讓我由此看清了其為人的真實品質。
在地下室被非法拘禁(這是指如果我們是一個有法製國家的話)將近十個月,體驗了一個失去人身自由的囚犯生活,從當時具體情況看,我們被非法囚禁的生活,在某些方麵似乎還比不上犯罪被判刑的囚犯,因為一般囚犯入監獄後,大概不再接受什麽批鬥,也無需搞什麽早請示、晚請罪這種帶濃厚封建色彩的惡心例規。但也有令人舒心的一麵,我們這批無辜“難友”中,無論是否過去認識,彼此都能相互照顧和尊重,因都屬無辜受辱,產生相互同情似乎也很自然。但偶然與部內其他老同事老熟人對麵相遇,彼此都似乎是從不相識的。他們怕給自己沾上“敵我不分”的麻煩,也屬無奈。我們當時大概被劃為所謂“一小撮”專政對象,有一次造紙局可能是“文革”領導小組召開全局政策交代會,站在會議室中間的我們這“一小撮”行列中竟有11人之多(其中包括兩名副局長、兩名總工程師),其餘坐著的“革命群眾”大約僅20人。可見當時作為專政對象的“一小撮”,打擊麵並不小。
這種無罪關押審查,大概也是需要適時收場的,除了外調、逼供、寫交代材料,有一次還讓我們都受命學習《毛澤東選集》中的“勸杜聿明將軍投降書”,看來是先將我們這些大多參加革命工作二三十年以上的受審者都比照為戰場上被包圍的敵軍統帥,並勸令投降,真是匪夷所思。記不清我在經曆十個月拘禁後的那一天,造紙局派人將我領到可能是局革命領導小組辦公室,隻聽到宣布我從當天即可離開地下室回家,沒有誰說明任何原因,也沒有人答理我,隻記得我印象中一位為人正直並不多言的基建處處長李墅,當時向我說了一句“你算什麽反革命哦?”他用最簡單的一句問話,表達了他對強加給我定反革命罪名的否定。幾十年過去了,這句話似乎言猶在耳。可見有些使人感動的東西,即使是一句相當普通的話,也能令人銘記一生。但我雖被作為“專政對象”般的對待,經過十個月被拘禁的類囚生活,脫離拘禁後,這種類似“專政對象”的身份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似乎並未改變,使我切身體會基本人權與自由之可貴和社會法治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