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8月23日(民國七年農曆七月初七日),我出生在長沙市內父母租賃的一家小民宅。大約4歲時,由於父親從軍遠去廣東,母親帶我回到離長沙市區約35公裏的祖輩故居。長沙故居是我大曾祖建立的家產,位於長沙東鄉安沙鎮大苦竹坳。它是一所在當地被稱為“義學”的較大宅院,是具有相當氣派的獨家私宅。可能因為在這裏曾經辦過義務學堂,一直被稱作“義學”。故居有相當寬敞高大的門廳、轎廳、客廳、教書廳、居室,還有寬大的廚房、烤火房和加工稻穀的碾米房、豬圈、穀倉等鄉村生活所用的各種雜屋。曾祖輩在原有建築的西側擴建了雙層的西式樓房與花園,號稱“洋屋”。據長輩們說,“義學”共有各類房舍108間之多,在當時的長沙東鄉頗有一點名氣。但其所在的大苦竹坳,確是一個小山坳,宅後30米左右的小院落就緊靠一座長滿青鬆壁立的小山,從“義學”的前門放眼眺望,隻能看到小坪前的一個小池塘。小片的稻田之外,似乎三麵都被綠樹成蔭的小山環抱,幾乎看不到其它民宅。對外交通,主要靠田間的和傍山的小道。出行與運輸都隻能依靠步行、扛抬和獨輪小推車。對於幾歲的幼童來說,這裏是一個難於獨自外出和結交鄰居童伴的孤僻環境。在我四至五歲返居故裏時,餘家較年長者,特別是男性多在城市和外地求學和工作,隻有少數年長婦人和兒童留住此地,大量房舍都閉鎖無人,但家人仍注重對留居兒童的教育,請有私塾教師,為當時留居的幾名兒童做啟蒙教學。老師極受家人尊敬,居室布置優美,單獨享用特供餐,並被授予教鞭和隨意體罰鞭打學生的權力。作為僅有的幾名幼童之一,我跟從私塾老師念了一年多的《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之類的啟蒙書,大概由於學生乖順,老師和善,我不記得曾有人挨打受罰的事。6歲時由於要接受新式小學教育才離開故居返回長沙市內。